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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日期:2024-01-08 10:03:40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665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3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民政厅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云南振英润云公益基金会


曲靖市沾益区慈善总会


玉溪市山区民族教育促进会


文山州慈善总会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玉溪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云南省家馨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


曲靖市麒麟区慈善总会


祥云县光彩事业促进会


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慈善协会


华宁县慈善总会


保山市慈善会


保山市隆阳区慈善会


施甸县慈善会


腾冲市慈善会


龙陵县慈善会


昌宁县慈善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曲靖市慈善总会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