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局机关党委: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财社〔2020)20号)要求,为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有序的财政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曲靖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9日
曲靖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曲财社〔2020〕)20号)要求,为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全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现就曲靖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支出保障组、采购管理组、信息宣传组、监督工作组、内部管理服务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晏学季
副组长:吕秀芬
成 员:李家涛、朱丹、李文砚、宋军、王正东、蒋德云、余敏、王涛、王崇伟
联络员:方芳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曲靖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召集相关科室分析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每日向财政厅汇总报送我市各级财政防疫投入和支出情况,向市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财政局工作进展情况。负责与卫健、医保等单位联防联控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及时下达疫情防控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统计工作,并积极向财政厅争取支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配合业务主管科室提出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相关资金的分配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支出保障组
组 长:朱丹
副组长:李文砚
成 员:付学其、王丽、武本秀
联络员:刘岚、李燕、钱自彬
工作取责: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负责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并配合相关科室及时下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加强与人民银行曲靖中心支库的沟通联系,对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文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畅通。根据下达的预算指标,及时调度资金,同时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以拨作支、转移资金、虚列支出。
(三)采购管理组
组 长:高建良
联络员:王萍
工作职责:在疫情防控应急救援阶段,按照规定的特殊程序,为市级采购单位主动提供紧急采购服务。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
组 长:李家涛
副组长:晏学季
成 员:付学其、赵波
联络员:钱娟、杨芳
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财政部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负责对疫情防控应急文件和信息的制作、审核、印制流转。
(五)监督工作组
组 长:杨志祥
成 员:朱丹、吕秀芬、宋军、王正东、蒋德云、晏学季、余敏、王涛、王崇伟
联络员:王娟
工作职责:加强对疫情防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有效。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反映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六)内部管理服务组
组 长:惠泽道
副组长:李家涛
联络员:胡康生、李涛、梅德良、杨丽
工作职责:做好局内干部职工管理,按规定收集、汇总和报告局内干部职工假期具体行程和健康状况。适时向局内干部职工推送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做好办公区、食堂、宿舍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措施,制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工作成员单位确定联络员,负责部门间工作联络、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梳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所参与专项工作组任务。
(三)宣传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领导要求、工作动态、落实成效、经验交流、典型案例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相关宣传情况及时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编,通过相关渠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宣传特色亮点,报道典型做法。
(四)监督制度。监督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估和督导工作,及时将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主动研究曲靖市财政局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