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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20-02-03来源:社保科 刘钰 阅读次数:6941

各科(室中心),局机关党委: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防治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防治财政保障工作。经曲靖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曲靖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李金熙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生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国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国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明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建春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局长

史翠芬   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

 员: 李家涛   办公室主任

      预算科科长

李文砚   国库科科长

付学其   科技信息科科长

吕秀芬   经济建设科科长

      行政政法科科长

王正东   科教文化科科长

晏学季   社会保障科科长

      资源环境科科长

蒋德云   农业农村科科长

王崇伟   资产管理科科长

      金融涉外科科长

      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

武本秀   票据监管中心(主持工作)

高建良   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

梁文波   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惠泽道   人事科科长

杨志祥   监督检查科科长

彭竹兵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康生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科,办公室主任由李生荣副局长兼任,联络员为晏学季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资金保障问题,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和政策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县级资金安排情况,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上报相关资料;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