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日期:2020-04-08 17:17:01来源:税政法规科 阅读次数:6069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15:41:00字号:【   打印 关闭 收藏

信息发布:税政处      

更新日期:2020-03-25 15:41:00

号:税政处
称: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云财税〔2020〕14号

 

临沧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确认,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红十字会具有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