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
2015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 2015〕 32号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滇中产业新区财政局、地税分局、民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为促进我省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和规范公益性捐赠活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08 ﹞ 16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 ﹝ 2010 ﹞ 45 号)以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 2015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2015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 会团体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2015 年 5月 18日
2015 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云南众筹爱国拥军基金会
2
云南振英润云公益基金会
3
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4
云南省温暖工程慈善基金会
5
云南晟成扶贫助老基金会
6
云南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
7
云南省敬老爱民促进会
8
云南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