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1〕4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368.2万元
文件涉及的资金名称: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各县(区)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1〕78号)要求,现下达你们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水利”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2021年“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程序规范使用资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快资金拨付
各县(区)在接到水利发展资金后,应当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脱贫县严格执行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的相关规定。
二、强化资金管理
请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转发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9〕18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18〕25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水利发展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和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表
2.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 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3: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表、工作任务清单、绩效目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