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赵子玥
  • 发布时间
    2021-03-05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0000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和本息催收等六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计划财务科、办公室、科技信息科、组织人事科、贷款管理科、归集管理科、法规稽核科);下设宣威分中心、会泽分中心、富源分中心、陆良分中心、师宗分中心、罗平分中心共6个分中心;麒麟管理部、沾益管理部、马龙管理部3个管理部。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500,000万元,提取370,00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0,000万元,个贷逾期率控制在1‰以内,实现增值收益28,000万元。

1.持续加强逾期贷款管理。优化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加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模块,强化逾期贷款管理水平,降低逾期率,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2.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按照国务院“一网通办”要求,升级综合服务平台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

3.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缴存、使用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

4.加强督缴促缴。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采取电话催缴及上门发放催缴通知单等方式,督促各欠缴单位把住房公积金作为民生问题优先保障,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5.推进数据共享。为有效识别申请资料的真伪,积极与房管、人行、民政、税务、公安等部门联系,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为防范化解风险及“互联网+公积金”打下坚实基础。

6.加强失信惩戒。定期清查并通报个体工商户、农民工贷后停缴和异地贷款职工逾期贷款的情况,加大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力度,对恶意停缴、长期逾期、骗提骗贷职工进行失信惩戒,定期将失信名单报送到曲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7.加强统计监控。准确、持续地监测和管控流动性状况,定期统计分析住房公积金欠缴原因、贷后资金管理情况,及时建立资金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有效防范发生流动性资金断裂。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56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5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71.12万元,增长23.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云南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住房抵押评估费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是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64.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564.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64.48万元(本级财力28,564.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71.12万元,增长23.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云南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住房抵押评估费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是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564.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5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万元,下降0.8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在编职工较2020年减少一名,为正常调离;项目支出27,47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0.31万元,增加24.9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云南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住房抵押评估费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是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6.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4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26,188.81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充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2,114.9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持我单位2021年正常运转以及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4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7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8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9万元,项目支出11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9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3.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2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5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0.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9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26,18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188.81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6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71.12万元,增长23.6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云南省住建厅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住房抵押评估费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是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85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85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万元,较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10.79万元,下降84.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4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继续使用远程会议系统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传统培训方式,采用数字化办公平台取代了线上报销审批环节,规范公务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65.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较上年增加12.5万元,增长65.7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均通过公务平台租赁)

增减变化原因:因我单位目前公务用车均为多年前租赁,近年来已损耗较高,2021年将对这批公务用车进行整修,故造成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高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经费项目共7个,项目总预算支出27479.8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资金629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等宣传工作经费41万元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维护专项资金172万元聘用人员运行管理专项资金249万元,房屋抵押权登记专项资金6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6,188.81万元,综合服务平台及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专项资金14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9、10。无重点项目。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项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需公开的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022033300111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