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曲财绩〔2019〕5号)《曲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财绩〔2020〕8号)等要求,结合曲靖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曲靖市财政局在2021年度预算申报阶段,首次引入第三方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2020年12月7日,曲靖市财政局召开2021年度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答辩会。曲靖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熙、副局长顾健、市财政局各业务主管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各县(市、区)分管预算绩效管理的副局长和绩效管理科长应邀参加会议。
评估抽取了曲靖市民政局、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曲靖市气象局、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7个部门各1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预算绩效项目金额5075万元。经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的评估专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绩效目标、财政支持范围、方式及项目支出预算等五个方面进行现场答辩会审,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综合评价等级为“良”,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的3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的1个项目。
此次预算绩效评估现场答辩会,通过项目部门、评估专家、财政部门的多方参与,凝聚共识,增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
一是凝聚了绩效共识。通过印发预算绩效制度管理文件、会议传达、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得各预算部门充分认识到市级财政部门落实中央、省、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心、力度,明确了下一步预算绩效管理的方向。
二是实现了以审代训。现场答辩使预算部门深刻认识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牢预算绩效理念,进一步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绩效目标编制方法,切实解决部门在预算绩效编制中不愿做、不会做、做不实的问题,为用好、管好财政资金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了社会监督。评估专家来自各行各业,专家的严格评审和积极建言,不仅使项目预算安排更具科学性,切实保障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使财政绩效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