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8年产粮
(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和省级农村现
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8年产粮(油)大县中央奖励资金和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件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
文号:曲财产业〔2017〕13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231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产业〔2018〕3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1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产业〔2018〕107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805.8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18年产粮(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18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
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
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产业〔2017〕196号)要求,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们2018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收入分类科目列2018年“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支出按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列相应支出预算科目。
此次下达数为2018年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提前通知部分,待中央明确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后另行清算。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情况表
(不发各县)
曲靖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现代
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宣威市、会泽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产业〔2017〕210号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下达2018年省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15万元,其中:宣威市60万元;会泽县55万元。请列入2018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
按省财政厅要求该资金为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不再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请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曲靖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6日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缓解产粮(油)大县财政困难,调动地方政府抓好粮油生产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粮油生产加快发展,进一步夯实国家粮油安全基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8〕137号),以及《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产业〔2018〕98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曲财建〔2016〕231号)和《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财建〔2016〕2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对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奖励资金
核定你县(区)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共 万元,其中: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 万元。《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粮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曲财产业〔2017〕135号)已提前下达 万元,本文下达未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部分奖励资金 万元,该项指标列入2018年“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预算支出科目,“513转移性支付”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部分奖励资金 万元,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六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曲财整合〔2018〕9号)文件下达。
二、落实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政策
请各县(区)加大对奖励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跟踪问效工作,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优质粮食工程”实施阶段,奖励资金应重点保障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视情况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
三、落实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今年继续开展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奖励资金分配因素,对于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差的县(区),将取消下年度获奖资格。请各县(区)按照曲财产业〔2018〕98号、曲财建〔2016〕231号和曲财建〔2016〕232号文件有关要求,健全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分别进行绩效评价。各县(区)务必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报省财政厅进行再评价。
附件:1.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分配表(不发各
县)
2.201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明细表(不
发各县)
3.2018年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部分产粮大县奖励资
金下达明细表(曲财整合〔2018〕9号文件下达)
(不发各县)
4.2018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
准
5.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
准
曲靖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