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相关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第五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下达你们,收入科目、支出科目(详见附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到相应项级支出科目。
二、精准使用涉农资金。相关县(市)要坚持现行脱贫标准,统筹综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三、相关县(市)要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扶贫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2019年第五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 |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3-水利) |
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列支出列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列23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
合计 (万元) |
曲靖市合计 |
3332 |
740 |
4072 |
师宗县 |
225 |
134 |
359 |
罗平县 |
218 |
188 |
406 |
富源县 |
167 |
184 |
351 |
会泽县 |
2722 |
234 |
2956 |
备注:宣威市1476(915+5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