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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日期:2020-02-03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次数:6668


曲靖市财政局“五个到位”

 

曲靖市财政部门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中,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职能责任,坚定信心、及时行动,多措并举、全面部署,从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应急反应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防治资金保障工作。

一、初心牢记心上,生命重于一切。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实践检验,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保障机制。1月23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月1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四次,对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同时,要求科室负责人于1月29日晚提前返回工作所在地,相关人员返回工作岗位,上下一心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机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防治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责任扛在肩上,担当高于一切。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与卫生健康、医保、人行、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行动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合力,全力以赴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全市财政局长工作群,确保工作安排、资金下达、库款调度,信息沟通顺畅无阻。三是牢固树立团队意识。在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别成立综合协调组、支出保障组、采购管理组、信息宣传组、监督工作组、内部管理服务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落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四是牢固树立排查防控意识。1月30日在前期摸排走访的基础上,要求干部职工每天按时填报《曲靖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疫情调查信息表》,同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加强个人防护,强化卫生清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行动紧拴足下,落实快于一切。一是极积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防控防治资金需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属地责任,足额安排资金,及时下达财政专项经费,全力保障全市防控防治资金需求,并加强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截止2月2日11时,共安排、下达防控防治补助资金4.63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69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诊治工作疫情防控机构使用资金4353万元,其中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支出3551万元。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全力保障医保基金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院、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财政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十条特殊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全市各级财政提前预拨2020年1季度职工医保1.8亿元、城乡居民医保6.51亿元。三是落实资金日报制度,全力保障财政库款调度需求。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及库款保障工作,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四是采取特事特办措施,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五是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曲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强化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资金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