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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说明

日期:2019-05-05来源:办公室 樊志杰 阅读次数:4239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说明

预算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曲财预〔2018203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115日至215日对曲靖市财政局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再评价报告反映,“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再评价得分为88.1分,评价结果为“良”,主要存在问题为:1.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2.预算管理工作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3.实际在职人数超编制。4.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跨期报销费用;出差审批存在先出差后审批;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无验收入库记录。

针对绩效再评价反映的问题,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今后编制预算时将结合具体规划情况考量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及可行性,并细化绩效指标。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每年对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通过曲靖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预算管理工作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和建设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三大标准”体系,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3.实际在职人数超编制。

整改措施:将严格执行相关的编制规定,切实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力争妥善处理编制问题。

4.会计基础工作方面:(1)存在跨期报销费用。(2)出差审批存在先出差后审批。(3)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无验收入库记录。

    整改措施: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曲靖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认真核实财务报销要件内容,坚持先审批后出差,并在产生费用后一周内由财务室从要件、标准等内容把关后按流程审核报销。完善固定资产入库的相关手续,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做好验收入库相关记录。

    曲靖市财政局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