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龙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采取“四个同心”的有力举措,为保护长江母亲河贡献了马龙力量。
同心推行河湖长制 共织管护“责任网”
马龙区把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纳入民主监督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推进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截至目前,全区共设河长241名,其中区级河长26名、乡级河长95名、村级河长120名,实现河湖库渠全覆盖。及时更换河长公示牌311块,设置巡河保洁员400名、民主监督联络员3名。马龙区财政局每年拨付8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水质监测、河湖巡查和保洁,纵深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创成“美丽河湖”14条(个),其中省级4条(个)、市级8条(个)、区级2条(个)。
同心推进污染防治 共谱河湖“碧水曲”
马龙区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检查建筑工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加油站的环境状况,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2024年以来,先后支持配合民盟江西省委、民盟云南省委、民盟曲靖市委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各1次,区、乡、村三级共开展巡河5000余次。马龙区被云南省水利厅选定为全省唯一水土保持碳汇交易试点县,并完成全省首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实现资源变“资产”、青山变“金山”。
同心推行林长制 共绘绿美“新图景”
马龙区以深入推行林长制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保护,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推进“城区林化、面山彩化、廊道绿化、乡镇美化”。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先后完成中央财政补贴造林8000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造林1000亩,实施森林抚育8000亩、草原管护8.13万亩。目前,马龙区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市第一,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同心推进共治共享 共唱生态“和谐歌”
马龙区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制作内容新颖的河湖长制工作宣传视频,深入开展河湖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爱水、治水、护水的意识,引导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形成“人人关心河湖、保护河湖、美化河湖”的强大合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取得实效。2024年,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5.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有效保障“一江碧水流出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