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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综合业务专题培训

日期:2024-06-28来源:麒麟云 阅读次数:198

为系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和核心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及区属各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6月18日,区国资委组织开展麒麟区国有企业综合业务专题培训。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晋银涛律师,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鹏程受邀作培训;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等十余个区直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党政办、法务、风控、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级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办公室主任、聘请的法律顾问,区国资委全体干部职工等16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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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题培训由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晋银涛律师主讲。晋银涛律师结合大量实务案例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背景及规模、公司资本制度变化、股东出资和股权交易行为规范、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董监高职责的强化、国家出资公司设立专章特别规定、信息公示义务变化等七方面展开,通过图表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新旧规定进行了对比,同时通过案例对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时限、董监高责任的强化、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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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纪委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袁鹏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背景与发展过程、制定总体思路、处分种类与适用对象、违法行为与适用处分及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读,结合典型案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禁区和底线并着重讲解与公司日常工作开展有实际关联的相关条款,针对性强,实用性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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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一方面强化了参训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的理解和认识,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依法合规治理公司的能力。另一方面增强了各区属国有企业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明晰了各自的职能职责,为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促进国企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业,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