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20年度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第八批)的通知

  • 来源
    科教文卫科 李惠梅
  • 发布时间
    2021-01-12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0年度第八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77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1.5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0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中央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78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3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中央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文旅局关于收回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81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收回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85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3695.08 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336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0年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专项用于向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2020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 ”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属学校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30201-办公费”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以2019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特殊教育学生数为基数,按照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各县(区)在下达资金时必须按照实际学生人数测算下达,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超过上学年人数的,资金不足部分由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县(区)自接到本文件时,务必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学校。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免费教科书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请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2020特殊教育免费教科书中央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表见后)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

中央资金的通知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教育经费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45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 2020〕245号),为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支持采取弹性学习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经认真研究,现下达你学校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资金(金额、功能分类及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扩招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加快高级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机遇。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职业技术学院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招生计划,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高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做好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工作。年度项目执行和目标完成质量,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

二、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职业技术学院要着力加强高职院校的深化改革,适应高职扩招后培养模式和生源结构的变化情况,对全日制在校生中采取弹性学习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培养学生。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职业技术学院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和财力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成本差异以及学费收入等因素,合理确定弹性学制学生生均拨款标准。

三、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根据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合理细化学校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捐赠或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方面支出,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附件:1.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职扩招和弹性学制)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表见后)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文旅局关于收回下达
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
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经开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财政局、文旅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 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9〕397号)下达我市的旅游厕所资金150万元,已通过《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文旅局关于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曲财教〔2020〕21号)下达你单位。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下达非贫困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20〕373号)的有关要求,需收回下达的旅游发展基金 万元。此款列入2020年2070904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

请在收文后,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等工作。

 

附件:2020年调减下达非贫困县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1229

(附表见后

附件4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395号)要求,现以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前下达你县(区)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直达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各县(区)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实际支出时列“205”相关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收入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直单位各项经费所列功能分类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及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1。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20〕45号)有关要求,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区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膳食补助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全面准确摸清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待省和市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各地提前做好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二、城乡义务教育资金为直达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正常转移支付”,各县(区)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直达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30日

 

(附表见后)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