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水利专项资金文件的通知(12.31)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1-01-0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水利专项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164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76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水利专项资金

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

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水务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0〕237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具体金额、任务、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支出列入2021年“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上述指标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此次下达的预算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请各地完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实施。请严格执行《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9〕211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县级财政部门在接到水利专项资金后,应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至项目实施单位。考虑到中央贫困县涉农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优化方案尚未确定,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请按照中央确定后的政策执行,具体事项另文通知

 

附件:1.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2.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水务局

2010年12月31日

 

 

 

 

 

 

 

 

 

 

附件

 

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贫困县标示

资金

麒麟区

非贫困县

31

马龙区

非贫困县

25

富源县

贫困

128

罗平县

贫困

63

师宗县

贫困

65

陆良县

非贫困县

46

会泽县

深度贫困

366

沾益区

非贫困县

39

合计


763

备注:宣威市资金224万元由省厅直接下达

 

附件2

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年度目标

通过实施供水建筑物修缮、供水管材管件(含水表)更换、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套等方式,维修养护101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6.5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争取群众满意度达是90%以上。

资金量

763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级指标

维修养护工程建数

(件)

覆盖服务人数

(万人)

受益群众满意度

曲靖市小计

101

6.54

≧90

麒麟区

4

0.27

≧90

马龙区

3

0.22

≧90

富源县

17

1.1

≧90

罗平县

 8

0.54

≧90

师宗县

9

0.56

≧90

陆良县

6

0.39

≧90

会泽县

49

3.13

≧90

沾益区

5

0.33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