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农业专项资金文件的通知(12.30)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0-12-30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

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158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1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的通知》(云财农〔2020〕230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支持长江禁捕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各地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按照中央要求,此次下达资金纳入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县财政部门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做好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将资金落实到县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三、将绩效目标下达给你县,并根据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内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分配表    

2. 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

禁捕)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分配表    

                                        单位:个、万元

单位

点位规划    数量

单点平均费用

资金   合计

建设内容

收入科目

功能分类科目

经济分类科目

会泽县

10

10

100

单个点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摄像头设备釆购;2.无线网桥、太阳能供电模块釆购;3.无人机、执法记录仪采购等;4.维护、传输等。

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出

合 计

10

10

100





备注:宣威市100万元,由省厅直接下达。

 

 

 

 

 

附件2

 

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

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0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长江禁捕)

省级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州市县主管部门

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00

年度目标

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

绩效目标

—级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三级指标

退补渔船数量 (累计)

按计划完成长江禁捕退捕任务目标

指标值

小计


会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