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来源
    税政法规科 袁德华
  • 发布时间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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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暨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为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发展,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强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并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推动《云南省2020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按照“七五”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查找法建设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全面推进法治曲靖(法治财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的要求,把财政法制建设作为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负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在税政法规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三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财政法治宣传五年规划方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开展依法理财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为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1、积极组织参加曲靖市年度法治之路(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曲靖市“法治之路.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党组及局领导高度重视,每年“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市财政局在财政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并抽调年轻优秀干部组队参赛,局领导亲自挂帅领队参赛。

2、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及法治文化建设。2020年4月,根据省普法办省财政厅法规处的工作要求,市局及时研究并积极组织局机关和县区财政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据初步统计,市财政局现有职工125人,85人参与答题,其中:答题20天以上的人1个,答对16题以上的人5个。县区中活动开展得比较好的:陆良县财政局现有职工97人,91人参与答题,其中答题20天以上的人没有,答对16题以上的人5个;富源县财政局现有职工123人,104人参与答题,其中答题20天以上的人没有,答对16题以上的人8个。

3、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推进全国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一是在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动漫微视频等新媒体,以及办公区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积极组织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推送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等,推进全国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形成维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三是参加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为配合2020年4月15日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举办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财政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以方便大家学习宣传,推动全社会增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的意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维护国家和公共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初步形成“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良好氛围。

5、组织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曲普办〔2020〕14号)要求,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将《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印发局机关各科(室、中心)认真组织收看。全局干部职工130余人(含公益岗、跟班学习人员),通过不同方式认真学习观看了3个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公开课内容,对公开课的学习推动了局机关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促进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作用。

根据财政部、省普法办 2020 年普法工作要求和《 云南省财政厅 202 0 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计划》安排,为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参加 2020 年7 月 24 日云南省财政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视频讲座培训学习。据初步统计全市财政部门参加学习培训人员728人,其中:市级财政105人,县级财政623人。

    (依法治市、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1、深入贯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2020年根据机构改革变化情况,制定了《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积极推进曲靖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责任清单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中,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经清理梳理后,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4类,共计7项。其中:(1)行政确认事项1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2)行政裁决1项(曲靖市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裁决);(3)其他行政职权1项(资产评估分支机构登记、变更、注销备案);(4)政府内部审批事项4项

3、行政复议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2020年,申请人(郑州百强标牌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不服“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财〔2020〕38号)” 于2020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机关于2020年7月3日受理并进行了审理,按照复议程序规定于2020年8月24日审理完毕,作出曲靖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曲财行复决字〔2020〕01号)。

4、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5〕6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办发〔2015〕57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党组及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 2020年已续签聘任合同,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及工作条件得到保障,法律顾问费已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5、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0年,分别出具:关于《曲靖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曲靖市市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曲靖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送审稿)》和《曲靖市盘活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闲置非公益性国有资产实施方案(送审稿)》、《曲靖市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等项改革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以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进程。

6、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确认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要求,需清理的市级财政规范性文件19件,时间跨度在1999年至2019年之间,包括:市本级财政零基预算编制、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零户统管”、政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实施办法、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内容,涉及局内13个科室。4月中旬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清理总体情况是: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废止政规范性文件12件,已按规定要求组织上报。

7、认真组织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换证工作。对于符合《关于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集中换证的通知》办证条件的,经过提交资料及初审上报资料,全面完成符合换证条件的60名行政执法证老证集中换证工作。

8、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能力,规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联通运行,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开展补充完善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相关工作。已发布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4项,至2020年6月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已全部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涉及科室:采购管理科、税政法规科、会计科。推进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截至2020年7月10日,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工作情况是,已认领市级监管事项录入10项,监管事项管理17项。市级财政检查实施清单事项(已审核通过)46项,检查实施清单管理(在用)45项。

9、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在各级财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为保障上述工作目标的完成,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相应工作任务措施分解、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工作。

    (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

1、 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检合格,曲靖市财政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连续年获得表彰奖励。积极参加“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分别荣获2017年曲靖市“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第一名),荣获2018年度“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三等奖,荣获2019年度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二等奖(第二名)荣获2020年度“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三等奖的好成绩。

3荣获市委、市政府 “曲靖市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市财政局荣获市委、市政府2015-2017 年度“曲靖市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4组织完成依法治市相关调研课题。2020组织完成《关于开展资源税有关事项调研的报告》调研课题。

52017年、2018年、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为

“优秀等次”。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市财政局分别考核为市直单位年度全面依法治市 “优秀等次”。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薄弱。财政法治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人员配备也不足,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有一定的影响。

2、责任分解难到位。财政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较多,面对的人和事较多,责任分解难到位。

3、过错追究难落实。财政法治工作政策性和综合性很强,必须明确每件事和每个人的职责,否则发生过错难追究。

4、普法宣传力度和方式上做得还不够。由于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发展不平衡,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档案痕迹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八五”财政普法。

1建立和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内设机构普法责任和责任人员,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坚持普治并举、内外并重,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切实完成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2、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1、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财政服务。

2、实行法治建设清单管理制度。编制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公开”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公开”监管,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确保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回溯管理。

4、加强财政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