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4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 来源
    办公室 杨柳芸
  • 发布时间
    2020-12-11

 

汪德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马龙县撤县设区市级补助资金的建议》(第74号建议),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对马龙区财政体制情况

2008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与县(市)区财政利益分配关系方案》,在省对市、市对县原有年终财政结算事项基础上,对各县(区)组织入库的当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2007年收入的增量部分实行分享,分享比例为一类县市级分享25%、二类县市级分享15%、三类县市级分享0%。马龙区为三类县,即马龙区增量市级不参与分享;保留市本级与县(区)的资源税分享20%。

2012年在市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结合形势发展需要调整完善市与县(区)政府间财政利益分配关系,理顺市级政府与各县(区)政府财权与事权,对曲政发〔2008〕93号文件确定的上解比例和基期年作适当调整,对马龙区等四个县(区)的单项骨干税源项目实行市县税收分成管理,原则上对马龙区等四个县区利税1亿元以上的单项工业项目市与县税收分成,具体意见由市财政局提出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样保留资源税市级分享分享20%。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财政税收增收留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曲政发[2018]43号),以上年为基数,2018-2020年,市级财政分享的资源税,依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100%留用马龙区。

二、2016年至2019年省市对马龙区的补助情况

近几年,市财政考虑到马龙区面临的财政收支矛盾、保“三保”和建设发展的支出压力,市财政切实争取和加大对马龙区的支持,2016年至2019年省市对马龙区的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达504849万元,省市补助占马龙区可用财力比重在60%左右。2016年至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净补助马龙区达48502万元。

三、近年市本级财力状况

由于曲靖市本级财力结构单一,60%以上可用财力主要来源于“两烟”,随着“两烟”调控政策的加大,市本级可用财力逐渐萎缩,大部分财力用于保市本级的“三保”支出和对各县市区“三保”的配套补助支出等,特别是2018年以来市本级财力缺口越来越大,导致很多刚性支出没有财力安排。

2019年由于市本级财力缺口巨大,市对马龙区撤县设区补助没有下达,在以后年度市级将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马龙区的补助。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