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 来源
    办公室 杨柳芸
  • 发布时间
    2020-12-11

岳光荣等11名代表:

你们在曲靖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足额预算提取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本级2020年福利费计提情况

在职人员按照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2.5%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年人均300元标准计算。同时,按照在职和退休人数从职工福利费中提取部分费用补充缴纳附加商业医疗保险,提取标准为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总额的0.5%。

二、关于市财政局带头按工资总额的2.5%足额预算、提取、划拨福利费

今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级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中央、省明确规定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为确保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得到落实和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相对统一工资性费用计提基数,在2021年市本级预算编制时按照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关于督促、监督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足额预算、提取、划拨福利费

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各县(市、区)预算定额标准由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进行保障。

感谢你(或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07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