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曲靖市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09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函

  • 来源
    办公室 杨柳芸
  • 发布时间
    2020-12-10

古娟娟等11位代表:

你们在曲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市级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第10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0年6月18日,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带队有关人员参加,与市农业农村局一起到师宗县与代表面对面商议沟通,县人大、纪委、财政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面商。一方面对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扶持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另一方面就当前全市(县、市、区)财政面临的困难和形势,耐心地向代表及与会人员介绍和解释。

经过面商沟通,形成了统一的认识。一致认为:农业产业化贴息政策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扩大再生产,有利于更好地解决“融资难”问题,对缓解涉农企业资金短缺、推进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农民增收等起到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大整合力度,安排贴息资金,助推产业发展。2016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全力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督促指导贫困县按照当地脱贫攻坚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了部分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有力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下达以奖代补产业扶贫贴息补助资金9092万元。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和蔓延,农业产业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结合全市实际,及时转发了《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通知》(曲财外〔2020〕16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曲财农〔2020〕13号)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一是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内的新增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汇率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贴息,省级财政按剩余50%利率给予贴息。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10户重点企业列入全国名单,7户企业获得中央专项再贷款优惠利率贷款12400万元,申报贴息资金291.9万元,其中:中央贴息资金145.95万元、省级贴息资金145.95万元。二是对列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其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增用于疫情防控保障,且享受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的流动性资金贷款,由省级财政按不高于5%(包括5%)利率给予贴息。银行贷款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发生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共有180户重点企业列入省级名单,15户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22980万元,申报省级贴息资金929.5万元。三是落实种猪场和规模养殖临时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扩大规模、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动物疫病防控。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核实上报12户生猪养殖企业贷款余额10218.4万元,申报省级贴息资金133.89万元。

通过整合资金安排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为涉农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结合全市面临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仍然处于低速增长阶段,财政负担的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刚性支出大,特别是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处的收官之年,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增加,形势更加严峻,作以下具体答复建议:

1)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增加投入。采取社会参与、企业投入等方式,进一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投入机制,努力增加投入。

2)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拓宽和夯实投入渠道。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沟通,积极汇报反映,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力保障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投入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财政局

                               2020618

 

(联系人:蒋德云    联系电话:0874—31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