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0年度第五批教育与文化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19〕10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948.9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3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0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31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和市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42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8369.4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和市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5: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4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0.1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6: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省市级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教〔2020〕145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067.9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省市级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 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3 7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 费补助资金(中央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19〕196号)要 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 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中央资金、市级资金(具体金额祥见附表1), 中央资金县(区)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科目,支出时列“205-教育”相关预算支出科目,市级资金支出列入2019年“2050999-其他教 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支出科目;中央、市级资金列 入“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报范围:本次下达的中央资金,用于农村小学不足 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补充公用经费。
二、 补助标准: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10 人以上的按照100人补给公用经费,10人及以下的教学点按照 30人补给公用经费,补充公用经费下达标准为600元/生/年。
三、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共同承担。具体分担 比例如下:中央承担00%,省级承担14%,市级承担6%。
四、各县(区)要尽快将补充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到学 校,确保全部用于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公用经费 开支。各县(区)要加强对学校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资 金使用的规定,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和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 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五、请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 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 31日、4月3日、5月31日、6月33日、7月31日、8月31 日、9月30日、1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 “20%、35%、50%、60%、65%、75%、80%、90%、95%” 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1. 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校点补充公用经 费下达表
2. 2019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校点补充公用经 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15日
(附表见后)
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1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228号)要求,综合考虑在校学生情况和办学质量等因素,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奖学金)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等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请各县(区)接到预算通知后,及时将奖励资金下达到辖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名额和资金不得任意调整。
二、请各县(区)严格按照《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09〕243)号)要求,督促指导学校全面统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政策,确保中央和省级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三、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4)为全年度资金绩效目标,请各县(区)同步下达到各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资金预算下达表
2.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资金预算下达表
3.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绩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
(附表见后)
附件3: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
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266号)精神,以及《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6号)要求,结合各县(区)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现下达你县(区)、幼儿园2020年第三批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具体金额、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基地补助资金、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帮扶薄弱幼儿园教师培训等与帮扶相关的经费支出。收文后,请项目单位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按照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完成项目任务。资金使用绩效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省财政资金安排的因素。
二、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好项目,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曲靖市2020年第三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4日
(附表见后)
附件4: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
中央奖补资金和市级资金的通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171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 万元,市级配套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中央奖补资金县(区)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科目,市级资金县(区)收入列入 “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实际支出时列“20502-普通教育”相应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市属学校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支出科目,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奖补资金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部门经济分类列“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营养改善资金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2-助学金”,部门经济分类列“30308-助学金”。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奖补资金,包括了因布局调整进城读书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资金,请各省级试点各县(区)确保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中央和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有关精神,省级统筹中央奖补资金,考虑地方试点县资金分担情况,食堂工勤人员配备及工资落实情况对市级及县(区)予以奖补。
二、请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0〕42号)。
三、请各县(区)切实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落实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
四、请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 1.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表见后)
附件5: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
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
: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精神,完善我市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意见等3个试行文件的通知》(云教基〔2012〕4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230号)要求,现下达你县(区)、幼儿园2020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中央资金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科目;省级资金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1-学前教育”,实际支出时列入“2050201-学前教育”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县区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全省平均资助覆盖面自2017年起扩大到在园幼儿数的30%。资助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请各县(区)根据资金额度和补助标准统筹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工作。在确定资助面时,要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幼儿园倾斜,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得到资助。
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中央和省共同承担,我省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应承担资金,足额保障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
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建立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而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大对本县(区)学前教育学生资助的投入。
四、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五、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附件:1.2020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附表见后)
附件6: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
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省市级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0〕254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20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资金(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2)。中央和省级资金县(区)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功能分类科目,市级资金县(区)收入列入 “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实际支出时列“2050204-高中教育” 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中央和省级资金市属学校列“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市级资金市属学校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902-助学金”,部门经济分类列“30308-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中央和省市级资金。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曲靖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曲政办发〔2020〕45号)要求,足额落实县级分担资金,确保学生资助经费兑现到位。
二、依据今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请各县(区)、市属高中学校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20〕19号)和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结合学校管理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
三、省级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滞留财政专项资金,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有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下达表
2.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下达表
3.2020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绩效目标表
4.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2002年11月24日
(附表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