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农业保险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外〔2020〕128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248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曲靖市财政局)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云财金〔2020〕134号)要求,根据《云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金〔2017〕16号)相关规定,结合你县(区)上报2020年度农业保险计划投保数量、实际完成数和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等有关材料,现下达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参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附件2)以及补助你县(区)资金额度,科学合理确定你县(区)绩效目标,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收到补助资金20日内报我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县(区)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请各县(区)财政部门尽快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确保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云南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经办机构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原则上至少每季度与经办机构结算1次,不得拖欠。
附件:1.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情况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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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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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县(区)
| 2020年计划需中央资金
| 本次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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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 | 490.79 | 193 |
沾益 | 301.8 | 202 |
马龙 | 417.1 | 208 |
富源 | 788.75 | 358 |
罗平 | 276.73 | 343 |
师宗 | 379.12 | 328 |
陆良 | 1926.69 | 380 |
会泽 | 1163.11 | 470 |
曲靖市 | 5744.09 | 24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