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7.21)

  • 来源
    农业科 郑志堂
  • 发布时间
    2020-09-21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2012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63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2013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7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统筹涉农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名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2014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16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统筹涉农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名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2015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2956.6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富源、罗平、师宗、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20〕15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20年“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

市扶贫办联系人:冯双鹏,电话:3319117

    附件: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附件

2020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备注

1

富源县

66


2

罗平县

32


3

师宗县

46


4

会泽县

491


合计

635


备注:宣威市124万由省厅直接下达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省级

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20〕16号)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50万下达给你们,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20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

市扶贫办联系人:冯双鹏,电话:33191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四批省级

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

 

富源、罗平、师宗、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20〕17号)要求,现将第四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020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

市扶贫办联系人:冯双鹏,电话:3319117

 

附件:2020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2020年第四批省级统筹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备注

1

富源县

155


2

罗平县

116


3

师宗县

73


4

会泽县

825


合计

1169


备注:宣威市572万由省厅直接下达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富源、罗平、师宗、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20〕20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金额科目详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

市扶贫办联系人:冯双鹏,电话:3319117

 

附件: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2020年第十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小计

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

列2020年“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2130153 农田建设”功能分类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列入2020年“1100225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收入科目,“2300225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支出科目,“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1

富源县

451


451

2

罗平县

460


460

3

师宗县

1472.61

1144.61

328

4

会泽县

573


573

合计

2956.61

1144.61

1812

备注:宣威市936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