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完成环保督察交办整改验收相关工作

  • 来源
    资源环境科 王涛
  • 发布时间
    2020-09-01


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和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0〕17号)要求,市财政局积极做好涉及到的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未验收问题的整改工作。

一、抓好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未验收问题整改

清单所列涉及市财政局的未验收问题为52-8号“关于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缓慢的问题”,整改要求建立制度,2018年正式实施生态补偿,长期坚持。

根据2018年省要求,曲靖市积极开展补偿机制建立等工作一是市域内长江流域金沙江干流和牛栏江一级支流2018年12月底完成了宣威市与会泽县、沾益区与会泽县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正式建立补偿机制2019年已考核兑现并长期按年度考核。二是南盘江流域(曲靖-昆明)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2016年开始启动。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按月监测和通报水质,财政厅负责将补偿资金由出资方划转获补偿方,并兑现省级配套资金2016-2019按年度考核兑现。三是探索建立珠江流域南盘江段曲靖市内主要干支流(三江八河)河道生态补偿办法。2018年,印发了《曲靖市南盘江主要干支流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对曲靖境内南盘江干流(沾益-麒麟-陆良)及重要支流(简称三江八河)进行生态补偿考核。河流所流经的县(市、区)均为被考核单位,此办法从2018年底开始实施,采取按月考核通报、按年度清算的办法落实,具体由河长办牵头,环保部门负责水质监测,水务部门负责水量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生态补偿资金的结算使用管理。目前,相关工作正常推进

综上所述,曲靖市生态补偿机制已建立且相关工作推进顺利,已达到验收条件,市财政局已组织自查自验,将按程序申请市政府组织验收。

 二、抓好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未验收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的问题(37-5)

    关于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57号)、《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的通知》(云公交〔2018〕177号)等规定,黄标车淘汰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各承担50%,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上级资金的拨付和本级资金的筹措,2018年,市财政共拨付省级资金6629.46万元(不含宣威市),市级资金筹措6629.46万元(不含宣威市),全部拨付到位,有力支持了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推进,该项工作在2018年已完成,淘汰黄标车14806辆(不含宣威市)。

 (二)关于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问题(37-15-1)

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期为两年,即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后报经曲靖市生态环境并书面请示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曲靖市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工期延期的复函》(云环函2018327号),同意曲靖市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一期二期)工程延期至2019年12月30日。

   2016年由市财政局下达会泽县财政局项目资金3700万元,专项用于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工程已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资金拨付,在市级层面是及时、足额到位的,县级财政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也符合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

 (三)关于陆良西桥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5个项目进展滞后的问题(37-14)

《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5年—2017年)》共涉及10个子项目,共申请并接收中央资金26600万元,市财政局已将资金全部下达陆良县财政局,截至2020年8月10日,陆良县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已拨付20856.26万元,待拨付5743.74万元,未拨付的主要原因是1个项目完工正等待验收,尚未决算审计,1个项目未完工。其中:

已完工并决算审计完成项目8个,合计总投资37869.49万元,申请中央资金20121.84万元。已审计结算工程价19021.37万元,已支付资金18767.50万元,未拨付中央资金253.87万元(其中质保金80万元)。

已完工还未审计结算项目1个,陆良县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1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360万元已支付资金284万元,还有1076万元没有拨付,具体原因是原定的采购设备无法正常到位。后调整为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其他设备,已经在2020年5月已全部完工,计划10月底前报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初验。

未完工项目1个,陆良县西桥工业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5260.0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5118.16万元,已支付资金1718.53万元,未支付资金3399.63万元。项目计划2020年9月完工。

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的资金拨付,在市级层面是及时、足额到位的,县级财政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也符合资金管理使用的要求。

以上3项工作,已达到验收条件。市财政局已按程序组织了验收,现程序报请市政府予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