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社会保障科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
(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金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 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社会保障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文件名1:
文号: 曲财社[2019]204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4856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就业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9〕262号)文件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 万元。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0 年“ 20807就业补助”预算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13转移性支出”,市本级列入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请于收到资金文件30日内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反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要加大就业工作推进力度,市级在分配后续资金时将与对各地就业工作考核情况挂钩。请各地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分配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联系人:市财政局 方芳 (电话:3125723 QQ:67961152)
市人社局 曹琼(电话:3292642QQ:510275971)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下达表
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就业补助资金 |
市人社局 | 856 |
麒麟区 | 2500 |
沾益区 | 900 |
富源县 | 2300 |
陆良县 | 800 |
马龙区 | 500 |
师宗县 | 1200 |
罗平县 | 1300 |
会泽县 | 4000 |
经开区 | 500 |
合计 | 14856 |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0 年)
资金名称 | 就业补助资金 | |||
年度金额(万元) | ||||
年度总体 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值 |
- 一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 | ||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数量 |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 ||||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 ||||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 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 | ||||
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 | ||||
质量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 |||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 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 比例 | ||||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 ||||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 ||||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 ||||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 ||||
时效指标 |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 |||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 ||||
成本指标 | 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 ||||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 ||||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 ||||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 |||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 ||||
满意度指 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 ||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
文件名2:
文号: 曲财社[2019]20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4984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云财社〔2019〕246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落实,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0年“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13转移性支出”。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各县(区)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此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表:预拨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3日
附表:
预拨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表
单位:人,万元
序号 | 统筹区 | 领取待遇人数 | 下达金额 | 备注 |
1 | 富源县 | 79055 | 7344.37 | |
2 | 师宗县 | 43695 | 4059.35 | |
3 | 麒麟区 | 59919 | 5566.59 | |
4 | 沾益区 | 53789 | 4997.11 | |
5 | 罗平县 | 67660 | 6285.75 | |
6 | 马龙区 | 24621 | 2287.34 | |
7 | 会泽县 | 125900 | 11696.36 | |
8 | 陆良县 | 77317 | 7182.90 | |
9 | 经开区 | 4531 | 421.23 | |
合计 | 536487 | 49841 |
文件名3:
文号: 曲财社[2019]222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62462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19〕282号)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四、各地要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区) | 预拨中央补助资金(万元) | 预拨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 小计(万元) |
麒麟区 | 3510 | 733 | 4243 |
开发区 | 183 | 38 | 221 |
沾益区 | 3258 | 680 | 3938 |
马龙区 | 2114 | 442 | 2556 |
富源县 | 6759 | 1411 | 8170 |
罗平县 | 5698 | 1190 | 6888 |
师宗县 | 4699 | 981 | 5680 |
陆良县 | 6480 | 1353 | 7833 |
会泽县 | 18834 | 3932 | 22766 |
曲靖市儿童福利院 | 43 | 9 | 52 |
曲靖市救助站 | 95 | 20 | 115 |
合 计 | 51673 | 10789 | 62462 |
附件2:
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
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民政局 | |||||
县区财政部门 | 各县(区)财政局 | 县(区)主管部门 | 各县(区)民政局 | |||
年度总体目标 |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6.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7.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低保对象人数 | 应保尽保 | |||
临时救助人次 | 适度提高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90% |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 ≥85% | |||||
质量指标 | 城乡低保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临时救助水平 | 不低于上年 | |||||
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区)比例 | 100%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中央、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 | ||||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 ≥90% | |||||
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 ≥95% | |||||
成本指标 |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90%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有所提升 | |||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 及时送返 | |||||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提供 | ≥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进一步完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2% | |||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 ≥85% |
文件名4:
文号: 曲财社[2019]225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1039.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 度,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 达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9〕284 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配原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排危房改造任务,按照“优先补齐2019年已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差额、足额安排2019年已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任务补助资金、提前下达2020年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的原则,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陆良县四个非贫困县,按照改造任务,足额分配下达补助资金。
二、工作要求
(一) 此次下达的预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你县(区)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农户以及农房抗震改造。此预算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第11002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10105项“农村危房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待 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县(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 230号)、《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你县(区)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乡镇(街 道)。县级住建部门要紧扣“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要求,针对农房抗震改造中不同危房的结构类型,制定“一户一方案"。建立严密的资金管理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农房抗震改造工程明白卡》公示制度,切实筑牢社会、群众监督基础。
(四)请你县(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非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分配表
2.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提前下达2020年非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以此件为准)
序号 | 县 (区) 名称 | 2019年改造任务 | 已下达资金 | 2020改造 任务 | 本次下达资金 | |||||||||
4类重点对象(万元: | 非4类重点对象(万 元) | 农房抗震改造(万 元) | 合计(万元) | |||||||||||
4类重点对. 象(户) | 非4类重点 对象 (户) | 中央资金 (万元) | 省级资金 (万元) | 农房抗震 改造 (户) | 中央资金 (万元) | 省级资金 (万元) | 资万一 | 省级资金 (万元) | 中央资金 (万元) | 省级资金 (万元) | 中央资金 (万元) | 省级资 金(万 元) | ||
1 | 麒麟区 | 246 | 681 | 138. 88 | 248. 09 | 805 | 129. 63 | 0 | 0 | 340. 5 | 493. 47 | 311.54 | 623. 1 | 652。04 |
2 | 沾益区 | 1058 | 2141 | 2292. 3 | 1847. 39 | 2803 | 826. 63 | 0 | 1000 | 70.5 | 1639. 36 | 1143. 63 | 3485. 99 | 1214. 13 |
3 | 马龙区 | 0 | 1172 | 0 | 477. 93 | 1524 | 0 | 0 | 0 | 350. 43 | 934. 21 | 589. 79 | 934. 21 | 940. 22 |
4 | 陆良县 | 2728 | 1210 | 5617. 92 | 4348. 24 | 771 | 692. 07 | 1121. 74 | 0 | 605 | 472. 62 | 298. 38 | 1164. 69 | 2025.12 |
合计 | 4032 | 5204 | 8049. 1 | 6921.65 | 5903 | 1648. 33 | 1121. 74 | 1000 | 1366.43 | 3559.66 | 2343.34 | 6207. 99 | 4831.51 |
附件2:
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各州(市)财政部门 | 各州(市)财政局 | 各州(市)主管部门 | 各州(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
总体目标 | 目标1: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 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目标2: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并展农房抗震改造。 | |||
绩效指标 | —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 全部安排 | |
农房抗震改造 |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 排 | |||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比例 | 100% | ||
农房设计 | 有基本设计 | |||
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当 年开工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困户倾 斜支持 | 100% | ||
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 户负担 | 因地制宜开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 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 现 | 无严重损毁 |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 本卫生条件 | 基本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 拆除重建的W30年 维修加固的N1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标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N90% |
文件名5:
文号: 曲财社[2020]10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22597.98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
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级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9〕308号),现将2020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下达各县(区)和各市级相关单位(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用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请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该款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 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科目。
各市级相关单位该款项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020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市级项目单位列入“50502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科目。
二、各地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收到上级资金的30日内及时分配下达,至6月30日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的进度不低于50%;至12月31日前将所有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请各地充分发挥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作用,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督导、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请 参照市级绩效目标表和任务量(部分暂没有下具体任务量的项目 请对接市卫健委相关科室咨询),科学合理确定各地绩效目标,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曲靖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下年度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四、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将当年业务工作考核时间提前到11月底前完成,考核期间为前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确保兑现到服务机构的资金经过考核,并及时兑付。
附件:1.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表
3.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市级
绩效目标表
附件1
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及州市 | 合计 | 基本公卫 12项中央 预拨 | 基本公 卫业务 指导与 评价 | 卫生应急 | 老 龄 健 康 | 重点地方 病防治 | 职业病防 治 | 健康素 养 | 避孕药具 | 妇幼卫生 | 国家 监督 抽査 | 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 |||
食品安 全风险 监测 | 妇幼监测 | 应急 监测 | 疾控监 测 | ||||||||||||
曲靖市 | 22597.98 | 21035.08 | 103.9 | 117.75 | 109.8 | 790.41 | 116 | 53.4 | 18.78 | 16.9 | 235.96 | ||||
麒麟区 | 3426.77 | 3197.15 | 5.2 | 10.6 | 25.8 | 117.39 | 29 | 2 | 1.23 | 1.5 | 36.9 | ||||
马龙区 | 950.17 | 862.91 | 11.2 | 7.55 | 25.8 | 13.99 | 7.5 | 2.5 | 1.22 | 1.5 | 16 | ||||
陆良县 | 2964.7 | 2844.67 | 11.2 | 8.25 | 5.8 | 60.42 | 10 | 2.5 | 1.22 | 1.5 | 19.14 | ||||
师宗县 | 1922.89 | 1807.39 | 11.2 | 8.25 | 5.8 | 55.54 | 9.5 | 2.5 | 1.22 | 1.5 | 19.99 | ||||
罗平县 | 2695.74 | 2546.15 | 9.2 | 8.25 | 6.8 | 86.76 | 11.5 | 2.5 | 1.22 | 1.5 | 21.86 | ||||
富源县 | 3456.61 | 3303.68 | 23.55 | 8.25 | 8.8 | 79.83 | 8.5 | 2.5 | 1.22 | 1.5 | 18.78 | ||||
会泽县 | 4444.69 | 4224.6 | 6.9 | 8.75 | 6.3 | 139.62 | 14 | 2.5 | 10.23 | 1.5 | 30.29 | ||||
沾益区 | 2087.63 | 1999.7 | 11.2 | 8.95 | 5.8 | 28.17 | 11.5 | 2 | 1.22 | 1.5 | 17.59 | ||||
经开区 | 258.13 | 248.83 | 6.5 | 1.7 | 0.5 | 0.6 |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10 丁 | 2 | 5 | 3 | |||||||||||
市第二人民医院 院 V | 0.5 | 0.5 | |||||||||||||
市中医院 | 1 | 0.5 | 0.5 | ||||||||||||
市妇幼保健院 | 209.19 | 208.69 | 0.5 | ||||||||||||
市五院 | 0.5 | 0.5 | |||||||||||||
市卫健委' | 22.25 | 17.25 | 5 | ||||||||||||
市疾控中心 | 135.71 | 14.25 | 21.15 | 12.2 | 4.5 | 26.9 | 4.9 | 51.81 | |||||||
市卫生健康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 | 11.5 | 1.5 | 10 |
附件2
2020年妇幼卫生监测目标任务
单位 | 三网监测 | 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 | 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 | 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 | 宫颈癌、乳腺癌项目监测 | ||||||||||||
目标 | 孕产妇死亡 监测 | 5岁以下儿 童死亡监 测 | 以医院为基础的 出生缺陷监测 | 考核要求 | 目标 | 测数 监点 | 考核要求 | 目标 | 监测 点数 | 考核要求 | 目标 | 监测 点数 | 考核要求 | 目标 | 监测点数 | 核求 考要 | |
县数 | 县数 | 县数 | 县数 | 县数 | 县数 | 县 数 | |||||||||||
曲靖市 合计 | 加强 全省 三网 监测 工作, 规范、 准确、 持续 收集 孕产 妇、5 岁以 下儿 童,出 生缺 陷医 院监 测数 据,为 政府 提供 妇女 儿童 健康 指标。 | 9 | 1 | 9 | 监测工作的考核 评估以区县为单 位的优良率达到 80%以上,按时 组织完成孕产妇 死亡评审和医疗 机构死亡新生儿 评审,监测人的 “三基'‘考核合格 率应达到90%以 ±»各监测机构 质量控制工作完 成率达到95%以 上,报表完成率 达到100%,活 产或出生漏报率 <10%,死亡漏 报率V15%,主 要出生缺陷漏报 率<1%«以县 (市、区)为单 位网络直报率达 到 100%o | 加强以人群 为基础的出 生缺陷监测 系统的建设, 完善人群出 生缺陷监测 的收集、报告 制度,提高出 生缺陷诊断 水平,维护网 络直报系统 的正常运行; 提高监测工 作原始记录 的规范性,上 报资料的完 整性、准确性 和及时性。 | 1 | 监测工作的 考核评估以 区县为单位 的优良率达 到80%以上。 人群出生缺 陷监测3次随 访率达到 95%o监测机 构质量控制 工作完成率 达到95%以 上,严重出生 缺陷漏报率 达<1%.出生 数漏报率 <5%,报表完 成率299%,漏 报项率<1%, 计算机录入 错误率<l%Oo 以县(市、区) 为单位网络 直报率达到 100%o | 加强 危重 孕产 妇医 院监 测系 统的 建设, 完善 危重 孕产 妇监 测资 料的 收集、 报告 制度, 减少 危重 孕产 妇的 漏报, 提高 监测 数据 质量。 | 1 | 危重孕产妇 监测以医院 为单位,每月 《孕产妇个 案调査表》实 际上报量达 到本院产科 月分娩量的 95%及以上; 项目填写错 误率V5%,表 卡项目完成 率298%。危重 孕产妇漏报 率<5%;孕产 妇死亡病例 漏报率<1%, 以监测医院 为单位,网络 直报率达到 100%,录入的 正确率达到 99%O | 通过培训提 高监测能力; 规范资料收 集工具,持续 收集相关数 据:提高监测 覆盖面,提高 儿童医学体 检和血红蛋 白测定数据 的准确性,保 证问卷调査 资料的完整 性、准确性; 加强儿童营 养与健康监 测的技术指 导,保证监测 资料的准确 性;网络直报 率达到100%, 录入的正确 率达到100%。 | 1 | 培训覆盖率达 到90%以上;釆 用统一的资料 收集工具,使用 率达到100%: 监测地区5岁 以下儿童健康 管理率达到 80%以上,身高 /身长、体重测 量率达到85% 以上,血红蛋白 检测率达到 85%以上。资料 完整性达到 90%以上,准确 性达到90%以 上。 | 通过培 训提高 筛査质 t.乳 腺癌、 宫颈癌 早诊率 达到 90% o | 照家颈乳癌测相要完监任。 按国宫制腺监点关求成测务 | |
歟麟区 | 1 | 1 | |||||||||||||||
马龙区 | 1 | 1 | |||||||||||||||
陆良县 | 1 | 1 | |||||||||||||||
师宗县 | 1 | 1 | |||||||||||||||
罗平县 | 1 | 1 | |||||||||||||||
富源县 | 1 | 1 | |||||||||||||||
会泽县 | 1 | 1 | 1 | 1 | 1 | 1 | |||||||||||
沾益区 | 1 | 1 | |||||||||||||||
宣威市 | 1 | 1 |
附件3-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各县(市、区)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 称 |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补助资金 | |||||||||||||||||
省级财 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 |||||||||||||||
州、市财 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州、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 | |||||||||||||||
年度目 标 | 1. 开展传染病防控,确保传染病发病稳中有降、总体可控;加强疾控能力建设,做好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 加强健康相关因素监测干预,做好地方病等重点疾病防控,实现规划目标。 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在全市开展食 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报告和检测。 4.在全市开展人禽流感外环境监测,及时发现禽间疫情,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疫情,切实做到传染病防控“五早”。 | |||||||||||||||||
绩 效 目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麒麟区 | 马龙区 | 陆良县 | 师宗县 | 罗平县 | 沾益区 | 富源县 | 会泽县 | 沾益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4-6岁儿童视力检查人群覆 盖率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 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食品检验检测覆盖率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98% | |||||||||
质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 理率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95% | |||||||||
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结 核病患者)管理率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传染病和突发应急事件报 告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及时有效规范处置鼠疫疫 情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及时发现报告或有效处置 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应 急性传染病疫情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开展疾控业务专业指导评 价 | 乡镇覆盖率100% | |||||||||||||||||
碘缺乏病监测评价任务完 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地方病能力建设任务完成 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碘缺乏病实验室质控考核 合格率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流感标本核酸检测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登革热防控蚊媒监测任务 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附件3-3
妇幼健康2020年提前下达绩效目标表
内容1: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 内容3:新生儿疾病筛查 | 内容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内容6: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 ||||||||||
目标 | 贫困地区 “两癌”检 查目标人 群覆盖率 | 非贫困地 区“两癌” 检查目标 人群覆盖 率 | 考核要求 | 目标 | 嚣瘍听4筛査 筛查率 年 | 考核要求 | 目标 | 免费孕前 优生健康 检查目标 人群覆盖 率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任务数 | 考核要求 | |
增补例数 | |||||||||||||
着力提升农村妇女“两 癌”检查项目质量。继 续在全省开展农村妇 女“两癌”检査项目,将 “两癌”项目实施作为 健康扶贫的重要任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 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 的监督管理,州(市) 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落 实对辖区项目县质控 指导的主体责任,层层 落实项目质控,确保筛 查数据客观真实,提供 的服务质量规范。不断 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妇 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 早诊早治率,让惠民利 民项目实施切实有效。 | >45% | >20% | 2019年目 标任务为 覆盖全省 所有贫困 县“两癌” 目标人群 覆盖率要 求达到 45%以上, 非贫困县 “两癌”目 标人群覆 盖率要求 达到20% 以上。 | 提高新 生儿疾 病筛查 率,降低 新生儿 出生缺 陷致残 率。 | >92% | >96% | 全省遗传 代谢病性 疾病筛查 率达到 92%以上, 听力筛查 率达到 95%以上。 | 提高服务 机构临床 检验能力 和质量,督 促落实临 床检验质 量管理规 章和制度, 建立完善 质量管理 体系。 | >80% | 确保国家免 费孕前优生 健康检查检 验项目的科 学规范实 施。 | 扩大增补 叶酸预防 神经管缺 陷例数, 减少出生 缺陷儿 童,提高 人口素 质。 | 农村妇女增 补叶酸有效 发放率达到 90%以上。 | |
>45% | >20% | >95% | >94% | >80% | |||||||||
>45% | >20% | >92% | >96% | >80% | 38879 | ||||||||
>20% | >92% | >95% | >80% | ||||||||||
>45% | >20% | >93% | >96% | >80% | |||||||||
文件名6:
文号: 曲财社[2020]11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4016.0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
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 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 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19〕292 号)要求,现下达2020年各县(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 ,算指标(详见附件)。请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该款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 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
二、 本次下达的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资金主要用途:一是各县区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8〕9号)要求,统筹用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待本年度两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有结余资金再按原途径下达使用。二是村卫生室运行及乡村医生收入补助,此部分资金请及时按程序拨付到村卫生室。
三、 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 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请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 各地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 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收到上级资金在30日内分配下达;6月30日资金拨付项目单位的进度应不低于50%,于当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调整业务工作考核时间与财政经费时间相统一,业务工作考核时间提前到每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考核时间为前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确保兑现到服务机
构的资金均经过考核。
附件:1.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资金分配表
2.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专项中央资金县级绩效目标
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村卫生室补助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 | 本次下达合计 |
麒麟区 | 121.52 | 400.69 | 522.21 |
马龙县 | 50.4 | 126.71 | 177.12 |
陆良县 | 147.36 | 383.14 | 530.5 |
师宗县 | 105.37 | 256.98 | 362.35 |
罗平县 | 150.99 | 352.15 | 503.14 |
富源县 | 193.37 | 442.15 | 635.52 |
会泽县 | 254.36 | 582.75 | 837.11 |
沾益区 | 111.34 | 294.67 | 406.01 |
经开区 | 10.11 | 32.02 | 42.13 |
合计 | 1144.82 | 2871.27 | 4016.09 |
附件2
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专项中央资金县级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曲靖市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资金 | |||||||||||||
省级财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 |||||||||||
市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
县级财政部门 | 县(市、区)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
绩效目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曲靖市 | 麒 麟 区 | 马龙区 | 陆良县 | 师宗县 | 罗平县 | 富源县 | 会泽县 | 沾益区 | 经开区 | 一宣威 | ||||
产岀 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 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保持 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 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 续实施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中长 期 |
文件名7:
文号: 曲财社[2020]13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7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
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
补助资金的通知
曲靖市财政局:
为支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运行,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19〕293号)的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0 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70万元下达曲靖市财政局,请及时拔入专户,专项用于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补助,该款项收入请列入 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 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科目;市直单位列入“50901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按程序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核销工作,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使符合条件的急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基金的审核核销按《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有关规定,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资金安全有效。
三、 市急救中心作为市级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做好日常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基金审核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疾病应急救助补助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省级财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 |||
市级财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 | |||
资金 情况 (万 元) | 年度金额 | 170 | ||||
其中:中央财政 | 170 | |||||
省级财政 | ||||||
市级财政 | ||||||
度体标 年总目 | 目标1: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 |||||
目标2:补助医疗机构资金及时找付到位。 | ||||||
目标3:教助基金使用率提高 | ||||||
绩效 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出标 产指 | 数量指标 | 制度覆盖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救治对象为符合制度要求的患者比例 | 100% | ||||
时效指标 | 基金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资金审核拨付时间 | 缩短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符合制度要求患者的救治及时情况 | 持续提高 | |||
满意 度指 丄― | 服务对象 满意指标 | 医疗机构对基金拨付效率的满意度 | N95% |
文件名8:
文号: 曲财社[2020]23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5248.6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0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健局:
为支持开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21号)相关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市、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该款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 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权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收支分类科目;“513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科目。
二、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中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 区)要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首诊、疾病预防、健康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财政局、卫健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 安排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此次未明确的职业病防治、地方防治和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以及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
四、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投入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省、市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要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 效评价,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曲靖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附件
曲靖市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区划 | 2018年末常住人口 数(万人) | 本次人均补助标准 (元) | 本次项目总经费 (万元) |
曲靖市合计 | 478.07 | 10.979 | 5248.64 |
麒麟区 | 72.42 | 10.979 | 795.10 |
马龙区 | 19.64 | 10.979 | 215.60 |
陆良县 | 64.69 | 10.979 | 710.20 |
师宗县 | 41.09 | 10.979 | 451.10 |
罗平县 | 57.88 | 10.979 | 635.47 |
富源县 | 75.14 | 10.979 | 824.96 |
会泽县 | 96.02 | 10.979 | 1054.20 |
沾益区 | 45.51 | 10.979 | 499.65 |
经开区 | 5.68 | 10.979 | 62.36 |
注:该项资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中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 作。
文件名9:
文号: 曲财社[2020]29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22679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19〕304号)要求,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现下达各县(市、区)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见附件1),用于对参保人员的补助。
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第21012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政府性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见附件2),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二、本次下达的是预算指标,待补助资金按程序拨付后使用,各县(市、区)再按规定科目列收支。同时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管理,补助资金不再划拨各县(市、区),而是直接拨入市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统筹管理使用。
附件:1.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附件1
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人、万元 | ||
项 目 | 参保人数 | 本次下达资金预算指标 |
开发区 | 5.04 | 2113 |
麒麟区 | 50.98 | 21391 |
沾益区 | 36.16 | 15172 |
马龙区 | 17.77 | 7454 |
陆良县 | 57.51 | 24131 |
师宗县 | 36.95 | 15504 |
罗平县 | 53.2 | 22321 |
富源县 | 66.9 | 28071 |
会泽县 | 87.59 | 36748 |
宣威市 | 128.44 | 53888 |
合 计 | 540.54 | 226793 |
附件2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 | ||||
省份 | 云南省 | ||||
省级财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 ||||
资金 | 年度金额: | 226793万元 | |||
其中:中央资金 | 226793万元 | ||||
地方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巩固参保率。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参保人数(人) | ≥5405339人 | ||
指标2: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元) | ≥520 | ||||
指标3: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元) | ≥250元 | ||||
指标4: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比值 | ≤2.2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90% | |||
指标2: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参保综合参保率(%) | ≥95% | ||||
指标3:重复参保人数(人) | 0 | ||||
指标4:虚报参保人数(人) | 0 | ||||
指标5: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 | ||||
指标6: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逐步推开 | ||||
指标7:基金滚存结余可支配月数(月) | ≥6个月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指标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报销待遇 | ≥2019年医保参保报销待遇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指标1:参保对象满意度(%) | ≥90% |
文件名10:
文号: 曲财社[2020]2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4689.4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支持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区),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将该款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科目。市卫生健康委补助资金300万元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支出列入“5020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经费”科目。
二、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其中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中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各地要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首诊分诊、疾病预防、健康宣传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为便于各县区安排资金,该项资金下达表中已明确原基本公共服务12项、基层疫情防控资金额度,其余由各县区根据情况统筹安排用于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部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请各县区财政、卫生健康部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各项任务。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此次未明确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以及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
四、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疫情防控投入责任,按照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和省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各地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各级卫生健康和财政部门要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 |||||||||
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 |||||||||
区划 | 2018年末常住人口数(万人) | 资金补助(万元) | 本次下达(万元) | ||||||
合计 | 原基本公共卫生12项 | 疾控 | 健康教育 | 应急 | 防疫 | 其它(未列明) | |||
曲靖市合计 | 478.07 | 4689.49 | 3681.14 | 334.65 | 673.70 | 4689.49 | |||
市卫健委 | 300.00 | 100.00 | 200.00 | 300.00 | |||||
麒麟区 | 72.42 | 710.31 | 557.63 | 40.00 | 80.00 | 677.63 | |||
马龙区 | 19.64 | 192.63 | 151.23 | 10.00 | 20.00 | 181.23 | |||
陆良县 | 64.69 | 634.46 | 498.11 | 33.00 | 66.00 | 597.11 | |||
师宗县 | 41.09 | 403 | 316.39 | 15.00 | 30.00 | 361.39 | |||
罗平县 | 57.88 | 567.67 | 445.68 | 33.00 | 67.00 | 545.68 | |||
富源县 | 75.14 | 736.95 | 578.58 | 20.00 | 40.00 | 638.58 | |||
会泽县 | 96.02 | 941.73 | 739.35 | 47.00 | 94.00 | 880.35 | |||
沾益区 | 45.51 | 446.35 | 350.43 | 33.65 | 70.70 | 454.78 | |||
经开区 | 5.68 | 56.39 | 43.74 | 3.00 | 6.00 | 52.74 |
文件名11:
文号: 曲财社[2020]32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509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通知》(云财社〔2020〕2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5099万元下达你县,专门用于你县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图地区农村贫图人口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给予倾斜救助,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图人口医疗负担。
该项预算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101301项“城乡医疗救助”科目,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
此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数、因病致贫人口数(分别占30%的权重),以及因病致贫人口较上年减少数和绩效因素(分别占20%的权重)分配下达。
请你县将补助资金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本级财政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度)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附件 |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 区域绩效目标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会泽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补助资金) | |||||||
州(市) | 曲靖市 | |||||||
财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
主管部门 |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金 | 年度金额: | 5099.00万元 | ||||||
其中:中央资金 | 5099.00万元 | |||||||
地方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策覆盖“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数量 | 符合条件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 |||||
质量指标 | 明确保障对象范围 | 按省级文件要求 | ||||||
确定贫困人口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 ||||||||
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 | ||||||||
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 | ≥90% | |||||||
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 | ≦10% | |||||||
按病种(组)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逐步推开 | |||||||
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0% | |||||||
农村贫困人口门诊大病、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70% | |||||||
时效指标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不低于上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缓解 | |||||
农村因病致贫人数 | 较上年减少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相关保障政策与政府承受能力相适应 | 不超过政府承受能力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农村贫困患者对保障曾策满意度 | 持续提高 |
文件名12:
文号: 曲财社[2020]3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245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社〔2020〕1号)要求,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下达各县(区)2020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含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文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101301项“城乡医疗救助”科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13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资金含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此款将直接拨入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各县(市、区)仅列收列支。
三、请各县(市、区)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1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将资金分解下达的文件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和市医疗保障局。
四、请各县(市、区)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各县(市、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表
2.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
附件1 | |||||||
下达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预算指标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中央财政预算 | 中央福彩公益金 | 小 计 | 其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补助预算 | |||
麒麟区 | 682.49 | 54.52 | 737.01 | 96.59 | |||
马龙区 | 456.71 | 36.48 | 493.19 | 129.83 | |||
陆良县 | 1130.44 | 90.30 | 1220.74 | 298.79 | |||
师宗县 | 1219.44 | 97.41 | 1316.85 | 538.93 | |||
罗平县 | 1039.03 | 83.00 | 1122.03 | 304.08 | |||
富源县 | 1803.92 | 144.09 | 1948.01 | 805.41 | |||
会泽县 | 4457.13 | 356.03 | 4813.16 | 2701.70 | |||
沾益区 | 699.22 | 55.85 | 755.07 | 151.45 | |||
经开区 | 41.62 | 3.32 | 44.94 | 1.93 | |||
合 计 | 11530.00 | 921.00 | 12451.00 | 5028.71 |
附件2 | |||||
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
州(市) | 曲靖市 | ||||
财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
主管部门 |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 ||||
资金 | 年度金额: | 12451万元 | |||
其中:中央资金 | 12451万元 | ||||
地方资金 | 万元 | ||||
其他资金 | 万元 | ||||
年度目标 | 目标1:将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保障范围。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参保人次数 | 符合条件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 ||
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救助人次数 | 符合政策制度的全部予以救助 | ||||
质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70% | |||
时效指标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不低于上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缓解 | ||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明显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 | 政策知晓率 | ≥90%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90% |
文件名13:
文号: 曲财社[2020]48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2433.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
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37号)的要求,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防治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全部提前下达至各县(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号)精神,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补助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全年每人3600元测算下达(因2019年曲靖市乡村医生相关经费拨付被省级通报,该项目经费被省级扣减,曲靖市经费下达后,各县(区)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经费中调补补足人均300元下达给乡村医生,确保乡村医生该项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按照服务区域面积、服务人口综合测算下达,由各地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的补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有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县(区)此款项收入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 转移性支出”科目。
三、请各县(区)尽快下达补助资金,并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和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合理规范使用。
附件:1.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 曲靖市下达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 日
附件1 | |||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村卫生室补助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 | 本次下达合计 |
曲靖市合计 | 1377.00 | 1056.10 | 2433.10 |
麒麟区 | 146.19 | 147.38 | 293.57 |
马龙县 | 60.63 | 46.61 | 107.24 |
陆良县 | 177.24 | 140.92 | 318.16 |
师宗县 | 126.72 | 94.53 | 221.25 |
罗平县 | 181.62 | 129.53 | 311.15 |
富源县 | 232.59 | 162.63 | 395.22 |
会泽县 | 305.94 | 214.34 | 520.28 |
沾益区 | 133.92 | 108.38 | 242.30 |
开发区 | 12.15 | 11.78 | 23.93 |
附件2 | ||||||||||||||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曲靖市下达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 |||||||||||||
省级财政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 |||||||||||
市级财政部门 | 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
县级财政部门 | 县(市、区)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 |||||||||||
年度目标 |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 |||||||||||||
绩效目标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曲靖市 | 麒麟区 | 马龙区 | 陆良县 | 师宗县 | 罗平县 | 富源县 | 会泽县 | 沾益区 | 经开区 | 宣威市 |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中长期 |
文件名14:
文号: 曲财社[2020]5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51.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
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曲靖市残疾人联合会: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达你单位,此款项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105项“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科目,具体金额、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云财非税﹝2017﹞32号)安排使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附件:1.2020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配表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4日
文件名15:
文号: 曲财社[2020]73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35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第二批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下达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做好挂牌督战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前预拨资金的基础上,现下达你县(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为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价格临时补贴支出。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资金分配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各地要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
2020年4月
附件1:
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区) |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麒麟区 | 216 | |
开发区 | 10 | |
沾益区 | 221 | |
马龙区 | 138 | |
富源县 | 496 | |
罗平县 | 417 | |
师宗县 | 357 | |
陆良县 | 468 | |
会泽县 | 1177 | |
合 计 | 3500 |
附件2:
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
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民政局 | |||||
县区财政部门 | 各县(区)财政局 | 县(区)主管部门 | 各县(区)民政局 | |||
年度总体目标 |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6.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7.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8.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好价格补贴要求。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低保对象人数 | 应保尽保 | |||
临时救助人次 | 适度提高 | |||||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 95%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90% |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 ≥85% | |||||
质量指标 | 城乡低保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临时救助水平 | 不低于上年 | |||||
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区)比例 | 92% | |||||
符合条件对象的价格临时补贴 | 按规定执行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 | ≥90%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限内拨付中央、省和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收到补助资金30日内 | ||||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 ≥90% | |||||
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 ≥95% | |||||
成本指标 |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90%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有所提升 | |||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 及时送返 | |||||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提供 | ≥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进一步完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2% | |||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 ≥85% |
文件名16:
文号: 曲财社[2019]20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636.3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文件名17:
文号: 曲财社[2020]6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50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 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保障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相关要求,根据年初预算和各县市区任务和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下达你县(市、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20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和“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请各县(市、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市、区)在收到市级下达资金后1个月内,将资金和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单位,督促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
缴费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 月 日
附件1 | ||||
2020年曲靖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经费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2019年末建档立卡人口总数(人) | 未脱贫人口(人) | 已脱贫人口(人) | 补助金额(万元) |
麒麟区 | 12176 | 2480 | 9696 | 7.3 |
马龙区 | 16989 | 2087 | 14902 | 10.48 |
陆良县 | 38661 | 5675 | 32986 | 23.64 |
师宗县 | 74716 | 269 | 74447 | 47.98 |
罗平县 | 42215 | 38 | 42177 | 27.13 |
富源县 | 111448 | 829 | 110619 | 71.47 |
会泽县 | 340340 | 69792 | 270548 | 203.85 |
沾益区 | 19746 | 2579 | 17167 | 12.14 |
宣威市 | 168264 | 15333 | 152931 | 104.89 |
经开区 | 223 | 90 | 133 | 0.12 |
合计 | 824778 | 99172 | 725606 | 509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市级补助标准,未脱贫人口:4.8元/人,已脱贫人口:7.2元/人。2020年市级实际补助资金占应下达数的89.298%。 |
附件2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 | ||||||||||||||
市财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 | ||||||||||||
县级财政部门 | 市(市、区)财政局 | 县级主管部门 |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 ||||||||||||
年度总体目标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 ||||||||||||||
目标一:省级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 |||||||||||||||
目标二:市级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 |||||||||||||||
目标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由于建档立卡是按户为单位识别,签约服务是按人为单位提供服务,加之已脱贫人口可能包含当年已经死亡等情况,故该指标计算时需要对已死亡、长期外出打工/就学、服刑等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进行甄别,分子分母同时剔除后计算) | |||||||||||||||
目标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 |||||||||||||||
目标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满意度达到85%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麒麟区 | 马龙区 | 沾益区 | 陆良县 | 师宗县 | 罗平县 | 富源县 | 会泽县 | 宣威市 | 经开区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省级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市级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履约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省、市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签约居民满意度 |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85% |
文件名18:
文号: 曲财社[2019]207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49841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预算年度: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
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曲靖经开区财政局、地方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等规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20〕65号), 为支持各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20年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第513类“转移性支出”科目,其中,市级列入第509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市儿童福利院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市救助管理站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入第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以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20〕 876号)规定,用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支出。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发挥救助资金合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地在分配补助资金时,要在正常测算的基础上,将增加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补助资金全部单独下达到相应地区;要切实体现倾斜支持,在下达该部分补助资金时,不得减少正常应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补助资金。同时,要切实加大对“三区三州”所属深度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 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市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县(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各地财政、民政部门应于7月底前,将本县(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6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报送至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报送内容应包括相关对象数量、每月价格补贴标准及相应佐证材料(明确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政策文件等)。
六、各地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7〕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9〕179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加快预算执行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2020年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民政局
2020年第三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区)、单位 | 合计 | 已下达 | 本次下达 | 其中: | ||
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
麒麟区 | 6475 | 4459 | 3510 | 949 | 2016 | 977 |
开发区 | 315 | 231 | 183 | 48 | 84 | 48 |
沾益区 | 6499 | 4159 | 3258 | 901 | 2340 | 1066 |
马龙区 | 4067 | 2694 | 2114 | 580 | 1373 | 657 |
陆良县 | 12613 | 8301 | 6480 | 1821 | 4312 | 2115 |
师宗县 | 9142 | 6037 | 4699 | 1338 | 3105 | 1617 |
罗平县 | 11191 | 7305 | 5698 | 1607 | 3886 | 1910 |
富源县 | 13112 | 8666 | 6759 | 1907 | 4446 | 2252 |
会泽县 | 36025 | 23943 | 18834 | 5109 | 12082 | 5324 |
市儿童福 利院 | 102.22 | 52 | 43 | 9 | 50.22 | 3.61 |
市救助站 | 150 | 115 | 95 | 20 | 35 | |
合 计 | 99691.22 | 65962 | 51673 | 14289 | 33729.22 | 15969.61 |
附件2 | ||||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 | ||||
项目名称 | 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曲靖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曲靖市民政局 | |
年度总体目标 |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 6.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以及流浪乞讨儿童开展家庭監护评估、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7.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8.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好3-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扩大对象范围等要求。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低保对象人数 | 应保尽保 | |
临时救助人次 | 适度提高 | |||
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 | 100%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 | ≥90% |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 | ≥85% | |||
质量指标 | 城乡低保标准 | 稳步提高 | ||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临时救助水平 | 不低于上年 | |||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不低于上年 | |||
符合条件对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3-6月) | 按规定执行 | |||
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县(市、区)比例 | ≥92% | |||
时效指标 | 向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 收到补助资金 后30日内 |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 ≥90% | |||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要求当天登记救助率 | 95% | |||
成本指标 |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90%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 有所提升 | |
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情况 | 及时送反 | |||
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 | 100% | |||
可持续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 进一步完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2% | |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 ≥85% |
文件名19:
文号: 曲财社[2020]89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25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配套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曲政发〔2014〕75号)及《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文件的通知》(曲人社〔2019〕74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参保实际工作,现下达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250万元(详见附表),其中:贫困人口保费代缴配套614万元,此款列入2020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和“51301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其他配套636万元,此款支出时列入2020年“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和“51301政府经济分类科目”,收入时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严格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附件: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表 | ||||||||||||||||||||
单位:人,万元 | ||||||||||||||||||||
统筹区 | 65岁及 以上人数 | 配套金额 | 未脱贫人员需代缴人数 | 低保人员需 代缴人数 | 特困人员需 代缴人数 | 需代缴人员 总人数 | 配套金额 | 缴费满15年以上人数 | 配套金额 | 缴费二档及以上人数 | 配套金额 | 配套金额 合计 | 下拨 金额 | 其中:代缴金额(科目:2130599) | 其中:其他配套金额(科目:2300248) | |||||
富源县 | 57722 | 51.9498 | 4837 | 15942 | 179 | 20958 | 62.8740 | 1443 | 12.0789 | 37095 | 10.3037 | 137.2064 | 135 | 63 | 72 | |||||
师宗县 | 37250 | 33.5250 | 1744 | 14222 | 216 | 16182 | 48.5460 | 325 | 6.5 | 132212 | 37.048 | 125.6190 | 123 | 49 | 74 | |||||
麒麟区 | 48000 | 43.2000 | 2018 | 7931 | 64 | 10013 | 30.0390 | 16000 | 12 | 54313 | 30.0999 | 115.3389 | 113 | 30 | 83 | |||||
沾益区 | 46000 | 41.4000 | 4418 | 11142 | 522 | 16082 | 48.2460 | 600 | 4.2 | 25747 | 14.7957 | 108.6417 | 106 | 48 | 58 | |||||
罗平县 | 53236 | 47.9124 | 3458 | 13871 | 28 | 17357 | 52.0710 | 266 | 1.482 | 87214 | 24.5271 | 125.9925 | 123 | 52 | 71 | |||||
马龙区 | 19438 | 17.4942 | 3560 | 5507 | 37 | 9104 | 27.3120 | 18808 | 8 | 22705 | 10.3573 | 63.1635 | 61 | 28 | 33 | |||||
会泽县 | 87124 | 78.4116 | 74774 | 19274 | 0 | 94048 | 282.1440 | 500 | 3 | 43784 | 28.6062 | 392.1618 | 390 | 282 | 108 | |||||
陆良县 | 59030 | 53.1270 | 2413 | 17201 | 405 | 20019 | 60.0570 | 2370 | 15.642 | 196789 | 65.103 | 193.9290 | 192 | 60 | 132 | |||||
经开区 | 3496 | 3.1464 | 145 | 509 | 8 | 662 | 1.9860 | 59 | 0.396 | 4736 | 2.0135 | 7.5419 | 7 | 2 | 5 | |||||
总计 | 411296 | 370.1664 | 97367 | 105599 | 1459 | 204425 | 613.2750 | 40371 | 63.2989 | 604595 | 222.8544 | 1269.5947 | 1250 | 614 | 636 | |||||
2020年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
主管部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代缴.缴费及长缴多得补贴配套 | 预算部门 | 曲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
预算安排金额(万元) | 1,250.0000 | 项目实施期限 | 1 | |||||||||||||||||
项目年度目标 | 根据《曲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曲政发【2014】75号)及《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文件的通知》(曲人社〔2019〕74号)规定配套,全市65岁及以上领取待遇人数411296人,代缴人数204425人,缴费人数二档及以上604595人,累计缴费超过15年以上40371人。 | |||||||||||||||||||
项目绩效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和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参保目标任务 | 参保3236200人 | 各地参保人数 | ||||||||||||||||
......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参保人得到有效服务 | 上访率1% | 各地工作情况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参保条件的全覆盖 | 参保率100% | 各地工作情况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9%以上 | 各地工作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