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来源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 尹锐萍
  • 发布时间
    2020-07-31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授权,承担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客货运站(场)的行政许可辅助及相关辅助服务性、事务性工作;依法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搬运装卸、汽车租赁、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物流、源头治超等方面管理职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举措推进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贯彻部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发挥客运技术经济比较优势,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存量运能置换更新为抓手、以构建规范线路公司为载体,加强定制客运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引导支持市域内骨干道路客运企业先行先试。如开通罗平至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客运机场专线,曲靖籍试点企业按规定投入5辆13+1座的高一级以上客车运营。实行新旧运能置换,以安全准入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结构调整,实现提质增效。督促指导全市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有序、稳定的退出客运市场;引导绿色低碳的新能源车辆投入客运市场。

2)努力实现城乡公共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选择1-2个县开展试点,探索“城市公交下乡、农村客运进城”,实行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共享共用,促进农村道路客运提质增效、绿色低碳发展,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捷、安全、经济的运输服务。如陆良县研究拟定了统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试点方案;经营马龙至曲靖线路的42辆客运按公交化运行经营。

3)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旅游客运转型发展实施意见》新增许可(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运力200辆客车。曲靖瑞阳旅游有限公司新增运力30辆客运车。贯彻落实《建制村通客车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和信息报送;确保全市2019年通客车分解任务完成。全面推广落实全市客运车辆使用具备限速功能的工作,做好辖区内不具备限速功能客运车辆销号统计,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4)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贯彻落实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车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升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为市域内道路客运企业共出具3份道路客运班线(客运经营)许可决定书。继续督促市域内15个五级以上(一级站4个、二级站 7个、三级站2个、四级站1个和五级站1个)汽车客运站完善站务服务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实现了非农村客运旅客实名制管理。对道路客运企业9户、汽车客运站13户进行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

5)在全市全面使用“云南省道路班线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云南省包车客运管理系统”,实行实时动态监督,实现省际、市际、县际班线客运管理业务全覆盖。1至10月企业已自行打印临时包车线路牌2032张。

2.强监管,推动货运、培训、维修等行业稳步有序发展。

1)督促指导各运政所对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要求全市26家危货运企业完成对车辆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更新安装和使用。完成对25家危货运企业(其余1户还在车辆投入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完成对应纳入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18家危货运企业的考核工作。督促危货运企业按照要求部署,认真落实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各运政所取消对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工作,取消对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的工作。

2)推进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治理培训市场。与公安交警考试部门多次协商,共同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管理,规范驾培市场秩序。督促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包括IC卡计时系统管理维护、培训机构规模增减审核、培训市场秩序维护管理等,全市培训机构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我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采用远程网络培训的形式开展,已培训考试货运从业人员954人,客运从业人员219人,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1377人(押运员742人,驾驶员349人,爆炸品驾驶员101人,爆炸品押运员185人)。完成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35家AAA级, 15家AA级,4家A级。

3)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曲靖市拥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17户,均同时具有综检、安检、环检业务,其中2户不能开展大型货车综检业务。市运政处严格落实普通货车安检合格30日(自然日)内,综检认可安检结论,检测机构不再进行重复检测和收费;积极引导新建或改造的车辆检验检测机构按照“二检合一”的要求进行建设,共享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并通过相应的计量认证。目前,全市17户检测机构均认可安检检测结果。15户已实现“一次报检、一次上线检测、一次收费”和“交钥匙工程”,1户综检机构认可安检结论,1户报停。2019年1-9月,按照采信安检结论、统一检测周期的要求,全市综检机构共采信安检结论检测货运车辆7688辆。按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精神,综检、安检机构通过技术改造和共享现有检测资源,在积极宣传和做好风险告知的情况下,2019年许可新增了5户检测机构,另同意4户安检机构进行综检联网开展调试训练。严格落实取消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检测。严格取消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检测;落实云运稽查[2018]192号文件精神。经营者必须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一车一档”的车辆技术档案。我市已取消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各运政所已完全取消二级维护签章。完成2018年度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对全市12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考核情况为:AAA级3户,AA级9户。贯彻执行车辆技术管理相关标准,督促做好营运车辆检测、评级及核查工作。2019年1-9月,全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共完成技术等级评定检测25679辆次(其中一级车23546辆次,二级车2133辆次)。达标车辆核查1996辆(其中合格1993辆,不合格3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复核1093辆(其中高级客车324辆,中级客车767辆,普通级客车2辆)。完成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初审工作。2019年全市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人数为48人(其中机动车检测维修士27人,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21人)。

3.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为广大道路运输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截至2019年10月23日,共办理各项业务8742件,其中:从业资格证审验换证5344件,道路运输证审验换证2786件,行政许可接件27 件,从业资格证新版办857件,受理接待了大量业务咨询和群众来访来电。“窗口”制作了办事指南,公示许可项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提供材料、办理时限等,方便办事群众。

4.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打非治违”、“源头治超”等专项工作的开展。

1)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年初,组织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及早安排、部署、动员,与各所签订责任书,全面构建安全目标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结合今年各类专项行动的主题,通过车站广播、版墙报、标语、电子显示屏、典型案例分析、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要求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要求;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的规定。督促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全市26家危货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等文件要求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反复排查;各所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做到三摸清。要求各运输企业 “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清理动态数据,确保上线率90%以上。

3)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4)市运政处整合处所两级稽查力量,专门针对从事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6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查扣处理非法营运车辆526辆。同时,对部分非法营运“无赖户”、“针子户”进行了严惩。今年以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配合、社会参与、舆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督,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稳定,有效震慑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嚣张气焰,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坚持0874-3125306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工作,共接到投诉举报案件21件,查办21件,办结率100%;查办信(网)访案件12件,较好维护了广大旅客及合法经营的权益。

5)全市运政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宣传,正确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材料和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宣传、教育等多形式大力宣传源头“治超”工作意义和要求,加大路面稽查力度,对擅自改装用于超载的车辆按规定进行整改及处罚,做好源头“治超”各项工作,全市运政系统共出动664人次开展专项源头“治超”工作,出动巡查人员620人次,派驻44人次,检查营运货车3199辆次,纠正超载车辆249辆次,现场整改卸载979吨,并将严重超载车辆按规定移交或通报路政、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本级及9个下属县级运政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5人。其中:事业编制2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5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5人)。

离退休人员10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2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收入合计7,010.27万元。比上年减少1,433.46万元,降低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3.70万元,占总收入的86.35%;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5,705.52万元,比上年的5,931.89万元 减少226.37万元,降低3.8%,人员经费5,302.77万元,比上年的5,231.89万元,增加70.88万元,增长1.4%;日常公用经费402.75万元,比上年的700.29万元减少297.54万元,降低42.4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比例由20%降到16%,曲财建〔2019〕181号减少人员经费81.89万元,根据预算批复交通补贴上年247.96万元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反应,本年在人员经费中反应,无可比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348.18万元,比上年714.04万元,减少365.86万元,降低51.24%。其他收入95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3.65%。与上年对比,减少841.22万元,降低46.79%。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按收入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收入4,929.25万元,占总收入的70.31%,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81.43%;2、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402.75万元,占总收入的5.75%,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6.6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373.51万元, 占总收入的5.33%,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6.17%;3、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348.18万元,占总收入的4.97%,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5.75%。4、其他收入956.57万元,占总收入的13.65%,其中:市(县)财政补助办案经费: 915.07万元,占总收入的13.05%,占其他收入的95.66%;省运管局拨各项工作经费41.5万元,占总收入的0.59%,占其他收入的4.3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6,857.86万元。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5.52万元,占总支出的83.2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29.25万元,占总支出的71.88%,占基本支出的86.39%;商品和服务支出40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87%,占基本支出的7.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3.51万元, 占总支出的5.45%,占基本支出的6.55%。2、项目支出1,15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6.8%,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16万元,占总支出的16.48%,占项目支出的98.08%;资本性支出22.18万元,占总支出的0.32%,占项目支出的1.92%。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322.99万元,下降16.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6.37万元,下降2.77%;项目支出减少1,096.62万元,下降13.40%.变动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05.52万元。与上年5931.89万元对比减少226.37万元,降低3.82%,主要原因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6人、死亡2人、调出9人,养老保险比例由20%降到16%,故造成人员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2019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297.54万元,降低42.4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9%;离、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本级机构及9个下属运政管理所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2.3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8.77%。具体项目主要包含:推动货运、培训、维修等行业稳步有序发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打非治违”、“源头治超”等专项工作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2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25%。其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5.52万元,比上年减少226.37万元,下降3.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4.83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万元,增长8.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93.70万元,下降3.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职人员退休6人、死亡2人、调出9人,养老保险比例由20%降到16%,故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8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的考核兑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5.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7.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18.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9.6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353.73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63.53万元;

4.交通运输(类)支出4,53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支出3,73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6万元,资本性支出3.5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29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万元,资本性支出2.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编制还未下划至市财政,故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金额;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金额,由上级预算单位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做预算编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支出,加强内部管理,实现压减目标。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18万元,增长7.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3万元,增长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三公经费主要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反应,2018年三公经费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项目支出反应,2019年三公经费全口径比2018年减少13.94万元,下降20.67%,2019年应政府要求,加大创文力度,多次参与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使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3万元,占90.47%;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占9.5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打非治危、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际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客货运站(场)的行政许可以及“三关一监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2. 公务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接待人次722人。主要用于2019年度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7.5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批复口径不一致,2018年财政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其他交通费用即交通补贴247.56万元,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不在机关运行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87.55万元,差旅费39.57万元,维修(护)费16.99万元,培训费8.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资产总额3,771.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0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77.37万元,无形资产净值991.7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2.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90.3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减少66.62万元。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运管局车辆处置的批复》(云交财审便〔2019〕154号)及《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公务车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曲财资〔2019〕40号),处置固定资产车辆41辆、金额666.7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