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心城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中心城市(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和各县(市)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对跨区域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监督管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单位基本职能
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1999〕13号文件及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曲编〔2006〕13号文件,批准设立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隶属于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根据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曲编制办〔2019〕11号)文件精神,原属曲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划转为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内设机构情况
(1)内务大队:综合协调支队日常党建、行政、财务工作及行政执法业务方面的指导、监督工作。
(2)一大队:负责中心城市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负责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以及对富源县、陆良县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二大队:负责经开区、马龙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以及对罗平县、师宗县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4)三大队:负责沾益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以及对宣威县、会泽县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3.当年的主要任务及目标
(1)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要在本年度完成单位工作任务需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1)加大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力度;(2)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3)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4)切实抓好有关《条例》贯彻实施;(5)积极参与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6)认真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4. 项目情况
2019年市监察支队申报的城市管理(罚没收入)业务执法经费100万元,截止12月31日罚没收入已上缴财政专户12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党建工作
(1)开展主题党月活动,提高党支部全体党员政治组织纪律意识,加强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2)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组织深入宣威市卜嘎村开展“挂包帮”脱贫攻坚活动。(3)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并按时上好党课。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交流心得,促进大家共同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临聘人员25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保用量车辆7辆,在用7辆,报废1辆,2辆车改。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64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2.1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增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造成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6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6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1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增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造成2019年度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69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12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19年增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造成2019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2.12万元,主要原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增加,造成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2.9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7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万元;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支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7万元、支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支出634.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4.7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07表),本单位没得此项目基金收入、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厉行节约减少了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相同,未发生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未发生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本部门公务用车10辆。保有量7辆,报废1辆,车改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创文期间工作误餐费业务指导及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资产总额383.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7.5万元,固定资产20.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未进行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 资产 | 其他 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83.77 | 357.5 | 26.27 | 20.48 | 5.7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我单位不存在满足绩效评价条件的项目,所以我单位未对项目做过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