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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曲靖建设、法治曲靖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市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以高质量的政法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这条主线,着力打好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信访“退三”攻坚、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四个重点战役,实现了全市信访维稳形势、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执法司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政法队伍作风形象五个方面持续好转和提升,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祖国70华诞全市各项盛典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年末实有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年末实有车辆编制1辆,年末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473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1.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总收入增加了2811.18万元,增长146.42%,主要原因是新增2019年电子政务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增加综合治理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7万元,占总支出的44.79%;项目支出1066.20万元,占总支出的55.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18万元,上升了0.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是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的第二年,项目经费支出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21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调出调入级别有差异。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73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4.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6.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39万元,上升了8.37%,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的第二年,项目经费支出有增加。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给陆良县政法委在陆良县召开扫黑除恶现场推进会;
司法救助补助经费51.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具体救助主体救助涉法涉诉特困群体;
曲靖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发动、迎接各界专项工作督导组督导,大案要案补助等扫黑除恶方面的工作;
宣威“1·05”专案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宣威市公安局侦办“1·05”专案;
防范和处理邪教专项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构建全市“市县乡村组”五级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
雪亮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前期项目申报工作,;
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保障经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依法治市工作;
综治维稳优秀乡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奖励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全市15个综治维稳优秀乡镇和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
曲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信息化平台维护专项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信息化平台的维护工作;
法治曲靖建设专项经费46.00万元,主要用于法治曲靖、平安曲靖建设专项工作;
配套省政府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经费32.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给曲靖市见义勇为协会配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英雄;
党委政法委系统涉密信息化维护专项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省委政法委到市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到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专线终端及视频会议系统;
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支出;
案件协调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案件协调会议、差旅支出;
见义勇为基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转入曲靖市见义勇为协会注入见义勇为基金;
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深入基层评选十佳政法干警及对其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
案件评查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案件评查工作;
见义勇为公民奖励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表彰奖励曲靖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曲靖市见义勇为公民;
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专项工作;
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开支;
全市政法大宣传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法工作的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18万元,上升了0.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是扫黑除恶的工作开展的第二年,项目经费支出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6 %。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科目639.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2013105专项业务科目1003.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政法综治维稳专项业务,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31.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考核;
2.公共安全(类)支出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 %。其中:2040505案件执行科目51.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及平安创建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 %。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3.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61.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养老保险;
4.卫生健康(类)支出5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 %。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35.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19.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4.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49.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 %。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42.1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2210203购房补贴科目7.5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分新进人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54.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36万元,完成预算的85.9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7.05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39.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9.36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57.49万元减少8.13万元,下降1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7.50万元减少7.50万元,下降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0.19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10.50万元减少0.31万元,下降2.9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39.17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39.44万元减少0.0.27万元,下降0.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万元,占20.64%;公务接待费支出39.17万元,占79.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1辆为市委政法委在编车辆,1辆为平台用车定向给市委政法委使用,由市委政法委供养)。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为完成本部门特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9.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4万元,与上年46.80万元对比增加37.84万元,上升80.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变动,新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业务,使得机关运行经费上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8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286.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3 | 固定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 | 286.54 | 74.96 | 211.58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专职治保、调解员报酬1个项目,涉及资金469万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我单位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推进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有机结合。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强化对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切实履行我单位作为用款人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树立绩效意识。二是充分吸取、运用绩效自评成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节约意识。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论证、审查项目。五是全面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高效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六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标准,更加符合实际,客观科学。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市委政法委年度决算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