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财政局 樊志杰
  • 发布时间
    2020-07-29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801000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等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曲靖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调整方案,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财税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市属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9.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管理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政府性外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10.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11.完成省财政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抓收入,围绕中心、加快支出稳增长,聚焦民生、统筹兼顾强保障,强化管理、积极稳妥推改革,圆满完成了全年收支目标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500亿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努力克服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

2019年,财税部门紧盯目标,迎难而上,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影响依然突出、减税降费力度加大、主体税种增速回升缓慢、新增税源尚未形成支撑、非税收入空间收窄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保持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实现了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07亿元,同比增5.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3.2%。

2.切实压紧“三保”主体责任,民生福祉明显改善

严格按照公共财政支出保障顺序,始终把“三保”作为财政保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和“节支也是增收”的理念,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减并部分非急需项目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资金需求,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不断补齐民生短板,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等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领域事业发展,确保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19年民生支出386.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3%,同比增2.7%。

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出124.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较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8%。突出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积极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新建和改扩建,全力解决中心城区就学难和“大班额”问题;支持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和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奖励资助等政策,稳步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支出59.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较上年增加6.3亿元,增长11.9%。聚焦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支持重点专科、中医人才培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卫生计生短板;加快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健康扶贫,把好“医疗有保障”关口,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攻坚。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安排下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2%,增长1.9%,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救助资金、优待抚恤金,兜住民生底线。积极筹集资金9.35亿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工程建设。足额安排资金5126万元,补助老年人免费乘车。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安排政法资金21.4亿元,加大基层综治维稳投入,支持打好“禁毒”人民战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保障网、安全网进一步编实织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安排下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亿元,支持地方特色文化抢救传承和产业化发展,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支持文化体育公园运营管理,推进集科、医、训、教、健身休闲娱乐“五位一体”的省级和国家级高原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安排下达节能环保资金8.7亿元,用于大气、水和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筹措资金4.44亿元,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4835万元,清退各县(市、区)和直缴企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亿元,支持生态修复,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6亿元,支持禁止开发区域保护、生态护林员补助及生态价值补偿;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国家森林城市成功创建。积极探索建立南盘江、牛栏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3.坚决扛起扶贫政治责任,脱贫攻坚保障持续加强

全力确保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全力克服各种减收因素和支出需求快速增长压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千方百计筹措市级专项扶贫资金6.49亿元,较上年增长8%。

全力争取和整合扶贫资金。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1亿元,超额完成2019年财政行业扶贫责任书确定的15亿元目标任务。充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切实解决“整合不动”“整合不好”“整合不了”的问题,整合各类财政资金46.4亿元。

全力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结余结转等专项治理,扶贫专项资金、财政涉农资金年度结余结转率分别控制在8%以内和20%以内,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体经济活力显著增强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效明显。2019年全市减税降费38.28亿元,盈利企业100%享受减税政策红利,一二三产业减税占比分别为0.6%、20.6%、78.8%。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群减少41.5%,社保费综合费率下降6%。减税降费政策有效推动了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有力带动了企业数量平稳增长,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支持经济发展扎实有力。全市财政投入支农资金125.87亿元,增长30.9%,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一县一业”创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推乡村振兴。累计投入工业发展基金4.3亿元,支持传统产业挖潜优化升级,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安排科技经费1.7亿元,实施创新型曲靖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的技术支撑作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3.05亿元,积极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投入商务发展资金4461万元,支持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14.5亿元,完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3.9亿元,支持麒沾马一体化发展。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亿元,按照“激励奖补、滚动使用”的要求,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步增长。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取得突破。注资5000万元,参股云南省信用再担保公司,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能力,全力为企业融资纾难解困。加大微型企业培育力度,简化审批流程,扩大信贷增量,推动“助保贷”累计发放贷款4560万元。农业担保累计发放贷款4.53亿元,贷款增量全省排名第1位,惠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96户。

5.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项目促发展卓有成效

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补助。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精准向省财政厅汇报曲靖实际困难,特别是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条件下的市县“三保”困难。通过反复汇报,争取上级资金322.66亿元,增长10.2%,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强化统筹,密切协作,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能及时申报、精准投放、及早见效。2019年争取新增债券67.49亿元,增长97%,新增债券资金为“麒沾马”一体化提质扩容、“两中心”建设、脱贫攻坚、土地收储、棚户区改造、公交场站建设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6.积极防范化解风险,财政运行安全有序

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2019年化解隐性债务53亿元,置换存量债务12.41亿元,再融资债券13.62亿元,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政府性债务风险,降低了债务使用成本,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减税降费、财政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惠农一卡通等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

7.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现代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出台《曲靖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切实解决专项资金碎片化问题。制定《曲靖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市本级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扎实抓好预算编审及支出政策审核。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合理确定支出需求,编实编细部门预算。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印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分步骤逐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财政性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强化市县统筹联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积极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制度措施,初步建立了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搭建了“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管理体系;严格实行“阳光云财一网通”项目申报制度,实现市场主体项目申报“一网通办”、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评审项目54个6.45亿元,审减金额6016万元,审减率9.3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1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其中一辆车已交付公务交通平台使用,但暂未办理手续。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71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53万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81%。

2018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了2197.04万。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农开办、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从我单位划出,共35人划转至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农业局,故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58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5.56万元,占总支出的72.36%;项目支出1,266.2万元,占总支出的27.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8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了1040.6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原农开办、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从我单位划出,共35人划转至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农业局,故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有所减少,部分项目跟随相关单位划出,故项目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财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5.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5.5万元,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减少,故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75.13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相关项目经费跟随相关单位一并划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账表账册印制经费支出11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各部门的材料的印刷印制费用。

2.财政监督检查专项业务经费38.79万元,主要用于预决算公开信息核查;会计评估信息质量检查,直达资金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3.财政干部培训经费6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干部各项财政业务培训支出。

4.预决算业务培训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每年预、决算系统及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业务培训支出。

5.票据电子化系统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票据电子化系统维护费用。

6.预决算业务培训经费预算绩效评价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培训经费及支付第三方机构委托业务费用。

7.曲靖市部门预算升级整改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升级整改费用。

8.购买服务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对日常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的费用。

9.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对金融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费用。

10.会计考试经费57.3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会计考试的考务费、技术服务费等。

11.办公用房租赁费4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委未划出前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

12.2018年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镇财政干部每年开展的业务培训费用。

13.普法宣传、组织培训、行政复议专项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14.2017年财税目标责任制兑现388.7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文明单位奖励费用。

15.教科文财务培训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相关科室培训费用。

16.创新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6.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珠源计划人才相关补贴。

17.农业综合改革业务经费102.0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评审等相关费用。

1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费6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科室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工作经费。

19.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经费39.34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基金政策宣传及检查费用。

20.国资委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委未划出前的相关业务费用。

21.金融部门监管支出费用24万元,主要用于金融办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检查的费用。

22.公共租赁用房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管理使用经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廉租房、公租房出租出售业务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06.16万元,原因为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用品、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等相关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教科文财务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人员的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4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16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改革业务类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国资委监管工作支出。

7.金融(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1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业务相关经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及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9万元,支出决算为35.04万元,完成预算的7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7万元,完成预算的9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4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曲靖市财政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9万元,下降2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6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6万元,下降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曲靖市财政局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7万元,占50.72%;公务接待费支出17.27万元,占49.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平时办公外出及下乡各财政所、单位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各科室开展业务及业务培训相关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13万元对比减少了106.83万元,下降37.47%。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相关费用开支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财政局资产总额139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63万元,固定资产913.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3.9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58.1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31.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0.8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2.69万元,暂未处置。出租房屋1217平方米,账面原值约1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3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5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92.74 

365.63 

913.17 

464.32 

238.74 

210.11 



113.9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1801111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