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参与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负责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和交易数据进行分析监测和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领导干部住房查核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负责中心城区商品房购销合同网签备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危旧房屋安全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屋租赁管理和交易合同备案;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房屋权属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负责中心城区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和使用;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指导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办理中心城区的房产交易手续;负责房地产交易、中介信息的发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在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督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和资料。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认真制定房地产业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认真制定了2019年支撑GDP增速工作目标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组,全面抓好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效,圆满实现一季度房地产目标任务“开门红”。
(三)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和起草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起草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2019年2月28日市长调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出台进一步促进曲靖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征求曲靖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曲建函〔2019〕19号),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新的修改正在进行中。
(四)认真配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中心城区未办理产权证书房地产项目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8〕51号)要求,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资金交存一项,同时抽调15名业务骨干,会同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走出去,引进来,加强房地产宣传力度。2019年10月24-25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筑梦曲靖、共赢发展”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会,70多家省内外企业参加了推介会。
(六)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19年3月21日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房地产、保障房、物业3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对房地产、保障房和物业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扶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力做好挂钩扶贫村脱贫摘帽工作。二是根据曲靖市扶贫攻坚工作需对马龙区、水城县、会泽县44个乡镇困户、建档立卡户、脱贫户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810.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0.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952.36万元对比,下降14.86%,主要是因为2018年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财政拨款400万元,2019年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财政拨款94.0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5.99万元,故2019年收入比2018年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11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6万元,占总支出的72.63%,一是工资福利支出546.95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67.39%,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91.09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23.54%,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2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8.22%,四是资本性支出6.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支出305.92万元,占总支出的27.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83.4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2018年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支出400万元,2019年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支出305.92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度支出减少94.08万元。故造成2019年支出比2018年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1.66万元。与上年800.98万元对比增加10.68万元,增幅1.33%,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增加了支出,同时2019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的资本性支出6.90万元,造成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基本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房管中心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4.08万元,下降23.53%。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拨款400万元,主要支出是下账建廉租房金域蓝苑五期房款400万元;2019年度为方便群众办事,用于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支出305.92万元,该项工程已验收竣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00.98万元对比减少8.34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政策性增资增加了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决算数为305.92万元,主要是进行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比2018年项目决算数400万元减少94.08万元。故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等。
2.卫生健康支出4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3%。主要用于支付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过程中需要的各类支出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69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2%。主要用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3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25万元的2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0.48万元的37.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目标的实现,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事前审批制度,节约行政成本,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的1.56万元减少1.07万元,下降68.59%。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的1.26万元减少0.95万元,下降7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0.30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加强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占63.26%;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36.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会议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228.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7.56万元,固定资产61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28.65 | 597.56 | 617.78 | 554.47 | 58.46 | 4.85 | 13.3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房管中心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曲靖市房管中心用于房地产管理业务方面等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