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001000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社会监测。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并监督检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完成省统计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精准服务中心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履职担当,锐意进取,以主题教育促进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新时期统计工作新角色,依法统计、应统尽统,精准服务。以1+4”指标及支撑GDP的23项主要经济指标为导向,扎实开展好统计监测与预警预判,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扎实可靠的统计支撑。充分反映了全市一季度“开门红”发展目标,继续监测好“六大产业”、小康进程、全国“百强市”发展情况。同时,认真落实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按质完成各专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继续做好《统计年鉴》、《领导干部手册》等各类统计产品编辑印发工作。
(2)深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对各县(市、区)GDP试行统一核算,在各县(市、区)初步核算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核算方案进行衔接核算,基本做到速度和总量衔接;二是认真分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水资源、土地资源、林木资源、矿产资源工作任务,理顺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三是做好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准备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年度评价工作,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并结合曲靖实际,起草了《云南省对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情况汇报》和《2018年云南省对曲靖市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报》报送市人民政府。
(3)扎实开展“四经普”工作。自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级经普办大力指导下,普查登记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抽调普查员和指导员4238名,顺利完成1659个普查区2535个普查小区共36196个法人单位、9761个产业活动单位、15068户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将数据质量是生命线贯穿普查全过程,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重点围绕数据的重名重码、错报、虚报、瞒报等情况进行核实,目前,已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工作。5月中旬,市经普办对各县(市、区)、经开区开展了数据质量检查5月27日,省经普办对麒麟区、宣威市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6月21日至6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对宣威市开展了四经普数据质量抽查。指导,规范企业统计行为。针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400余户“四上”企业调研指导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
(4)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入“一套表”企业调研促企业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强调企业统计负责人员要对企业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规范企业统计行为,做到数出有据。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领域统计源头数据采集流程,保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核实性,夯实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印发了曲靖市统计局《关于加强投资领域统计基层基础资料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5)不断强化统计行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不断强化统计行风,提高数据真实性,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6)继续抓好挂钩扶贫工作。全局干部职工挂钩帮扶贫困户394户。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文件政策;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与基层干部研究发展思路;进一步认真核实、排查建档立卡户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成新老队员交接工作;自筹资金35万元,协调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360万元帮扶挂钩村夯实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发展。
(7)纵深推进“创文”工作。在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和做好自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同时,深入推进沾益区花山街道湖滨社区“创文”包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多次深入社区实地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协调推进机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各类创文信息10篇,深入宣传创文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筹措资金20万元帮扶湖滨社区开展“创文”工作,进区入户开展4次志愿者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无其他人员。超编人员均为自带编制身份,由组织部调入。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71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91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减少8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培训经费共拨款300万元,2019年度该项目只划拨了163.23万元,然后新增加了两个统计抽样调查项目,共计收入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7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2.42万元,占总支出的68.29%;项目支出549.1万元,占总支出的31.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减少92.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式改变,节约了部分公用经费,还有社保缴费比率下调,减少了社保费用支出;2019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经费使用比2018年度减少了100万元的相关部门经费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2.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1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率下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统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0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减少,支出减少,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项目经费,支出163.23万元,用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培训;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9.83万元,用于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人口普查项目,支出149.31万元,用于人口普查前期开展准备工作;经常性统计及企业一套表业务经费支出136.7万元,用于其他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抽样调查项目支出29.98万元,用于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工作开展;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0万元,用于发改委相关合作项目开展。本年度项目进展情况良好,所定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达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1.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对比减少79.94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支出包含了上年度结转项目经费较多,而2019年结转经费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47.62万元、信息事务39.83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49.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3.2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2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活动支出29.82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136.7万元以及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7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因公出国境的人员为1人,出访匈牙利、保加利亚培训学习,实际花费为6.21万元,加之公务接待人数较多,预算金额较少,实际发生金额超出0.3万元。本年度按照公车改革要求,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另外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因此公务接待费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1万元,占50.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占22.62%;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占26.8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21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年度共1人次参加省统计局赴匈牙利、保加利亚培训学习,出访期间机票、外事办代办费、使馆签证费、培训费、专业翻译、食宿交通、公杂等费用共计6.21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统计业务工作及普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式。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31.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7.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3.27万元,无形资产减少42.76万元,主要由于按照新会计制度改革,固定资产从2019年度开始折旧计提,导致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1.53 | 43.45 | 87.24 | 34.98 | 52.26 | 0.8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上级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委托调查任务费用及其他经费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执行、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行政运行:指统计局机关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续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主要为珠江源农网建设、开发及保证正常运转的相关工作。
(9)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10)全国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普查是由国家来制订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统一的方法、项目、调查表,严格按照指令依法对全国现有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一次全项调查登记,数据汇总分析报告,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等,全国人口普查属于国情调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2019年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零时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