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来源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潘桔映
  • 发布时间
    2020-07-28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1000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委统战部)是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加挂中共曲靖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曲靖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曲靖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曲靖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宗委)与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为正处级,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 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工作。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文件的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助管理民族中学; 承办重大的民族、宗教文体活动;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协调推动民族、宗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指导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

指导各县(、区)、曲靖经开区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强化对五大宗教以外的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及时妥善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对外交往, 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参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完成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和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民族文化体育工作,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3)落实责任制,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

5)推进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 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122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7.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92万元,下降15.49%,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收到省级宗教工作维稳专项资金,2019年度无上述两项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24万元,占总支出的63.11%;项目支出454.40万元,占总支出的36.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88.48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9年没有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万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15万元,下降30.0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9年没有此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市级民族专项资金:2019年度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发展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及信息化设备更新;2、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19年度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管理、宗教界人士走访慰问、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宗教场所修缮等支出,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3、朝觐工作经费:2019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带领我市朝觐人员赴沙特阿拉伯麦加、麦地那完成朝觐功课;4、宗教场所修缮专项资金:2019年度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对桂家屯清真寺、翠山朝阳寺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5、创新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2019年度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党政储备人才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1.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8.48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2019年没有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5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其他基本医疗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支付2018年春节慰问费及银行手续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54.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3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19.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3万元,下降4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6万元,下降3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22.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占64.07%;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占35.9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及促进宗教和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促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及开展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1万元,下降17.1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万元,固定资产29.2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3.65万元,累计折旧84.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3万元,流动资产减少65.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13

3.91

29.22


0


29.2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30801111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