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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办字〔2019〕95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曲靖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期和城乡快速融合期的规律,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抢抓新机遇,着力深化改革,不断强化行业管理、突出抓好民生事业发展,不断破解城乡建设难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主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是不断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五是持续推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六是全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七是着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是大力推进人防事业融合发展;九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3.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
4.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5.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
6.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7.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8.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9.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10.曲靖市园林绿化局
11.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12.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与上年对比,减少1户,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划入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人,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82人。退休人员2019年工资纳入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4,66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14.55万元,占总收入的97.7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5.23万元,占总收入的2.30%。与上年对比减少2849.82万元,下降4.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等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833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78万元,占总支出的7.77%;项目支出53800.35万元,占总支出的92.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23.29万元,下降4.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以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3.64万元,下降17.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0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9.65万元,下降2.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9年支出35.9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做好项目包装储备,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开工。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节能降耗专项资金,2019年支出42.2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通过设计、选址,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进节能材料的运用,降低建筑能耗。
3.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2019年支出132.6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适应新形势下城镇化管理需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用于职工培训、政务网站维护等业务管理工作,方便群众办事。
4.曲靖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经费,2019年支出10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摄制办公室小组,通过制定工作计划、拍摄流程,让拍摄的内容和水平定位于高品质宣传曲靖的城市建设形象。
5.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资金,2019年资金支出5642.76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开展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县城)复检工作,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制订增绿补绿实施方案,开展小游园建设,采购垃圾清运车并交付使用,全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
6.《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2019年支出3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扎实推进施工现场管理综合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等工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在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19年支出14165.2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实施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齐城市建设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聚集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便利的人民满意城市。
8.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2019年支出350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支付“五馆一中心”建设工程款,加强全市文化、科技、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
9.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2019年支出196.1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市供排水总公司加强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维护供水企业良好形象。
10.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2019年支出3072.2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完成曲靖中心城区主要污染减排任务,污水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城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断改善城市水环境。
11.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市级承担利息,2019年支出241.58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2015-2016年实施的81个省级示范村已通过市级整体验收,全市100%的村庄(自然村)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收集处理,100%乡(镇)镇区完成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处理设施覆盖率87.27%,公厕改造提升完成率100%。
1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019年支出25602.35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成立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到项目点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对项目推进遇到的困难进行积极协调,多措并举,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得以圆满完成。
1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2019年支出10.27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加强对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配合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行业重大问题。
14.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2019年支出718.10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专项用于支付珠江源广场等10家拆迁单位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过渡费,解决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遗留问题。
15.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2019年支出305.92万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精准调控。采取“走出去”外宣策略,提升曲靖城市美誉度。强化物业管理,把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将物业服务质量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内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7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6%。与上年对比增加9084.15万元,增长21.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2019年市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责任制支出及项目前期费用。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44.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8.1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3.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5.1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3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132.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6.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4.55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7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经费支出。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1.3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1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9.19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节能降耗专项支出。其中: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8.0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22,48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3%。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曲靖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经费、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污水处理费、《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立法实施经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珠江源广场拆迁安置过渡费等项目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24.7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659.1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6297.7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02.87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24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2015-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市级承担利息。其中: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41.58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6,53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保障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5602.35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4.7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698.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8.92万元,完成预算的6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7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56.0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14万元,下降35.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79万元,下降2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5万元,下降44.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9万元,占63.26%;公务接待费支出10.63万元,占3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万元,下降3.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办公经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咨询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586.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06.0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13.9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862.9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848.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66.0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91.30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25.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692.0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6.9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项,账面原值73.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772.32平方米,账面原值3153.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1.5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586.12 | 3,306.09 | 4,013.98 | 3788.74 | 13.53 | 0.00 | 211.71 | 0.00 | 0.00 | 266.05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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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16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
(四)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