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吉仙
  • 发布时间
    2020-07-27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曲办字〔201995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抢抓机遇,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狠抓落实,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务实担当,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是挖掘潜力,不断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五是强化监管,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是压实责任,全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七是持续用力,着力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八是转变方式,推进人防事业融合发展;九是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是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2人,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1,32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91.6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28.41万元,占总收入的2.39%。与上年对比减少2828.27万元,下降5.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54,2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36万元,占总支出的3.48%;项目支出52,325.09万元,占总支出的96.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8.69万元, 下降3.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本部门划出部分在职人员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13.01万元,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1835.6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6.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3.01万元,下降17.9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在职人员从本单位划出到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413.0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32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9%。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325.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5.68万元,下降3.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省级统贷利息资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后续补助资金、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补助经费、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经费等项目支出,按用途分包括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219.8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89%,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41.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6%,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等房屋建筑物构建等资本性支出45,863.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21.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3%。与上年对比增加9,307.16万元,增长25.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9,307.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2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44.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8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13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5.20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8.32万元;

4.节能环保(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8.00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19,92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24.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2,737.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16,048.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13.39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24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41.58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5,67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2%。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支出25,60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7.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完成预算的6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完成预算的8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56.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8.7万元,下降31.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7万元,下降1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3万元,下降43.1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接待行为,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8万元,占47.46%;公务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占52.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乡业务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住房和城乡建设、调研、管理等工作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以及上下级部门对接工作时,确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批次为102次,接待人次1028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8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4万元,下降3.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办公经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劳务费、咨询费等方面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89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2.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306.93万元(固定资产4,505.2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98.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49.84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70.4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20.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4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61.8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176.84万元,无形资产减少9.1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9,772.32平方米,账面原值3,153.8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1.5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899.49

1342.72

3306.93

3183.74

8.45

0.00

114.74

0.00

0.00

249.84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包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12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外的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务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