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 来源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 杨瑛
  • 发布时间
    2020-07-27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的其它环境监测活动是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例行监测工作

地表水监测。2019年,地表水有17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国控断面7个,分别为花山水库出口、天生坝、设里桥、乃格、厂房大桥、德泽水库大坝、以礼河水文站;省控断面10个分别为花山水库入口、龚家坝、天生桥、长底大桥、海丹大桥、黄泥河普离寨、牛栏江大桥、腊龙、旧营桥、马过河河边桥。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1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河流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Ⅲ类的断面有15个,占88.2%;水质轻度污染,为Ⅳ类断面的有1个(旧营桥断面),占5.9%;水质重度污染,为劣Ⅴ类断面的有1个(龚家坝断面),占5.9%。水功能达标断面16个,断面达标率94.1%。从9月份开始,按照长江流域考核的有关要求,新增宣威西泽河土格樟监测断面。全年共完成国控省控断面5000多个监测数据,每月定时上报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全市市控断面有30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并每季度定时上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市环境监测站负责曲靖市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分别为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水城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水城水库均设有1个水质监测点,独木水库设3个水质监测点,分别为独木水库大坝、独木水库东、独木水库北;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采样时间为每月月初。目前,市环境监测站已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并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电导率、浊度、悬浮物项目。每月一次常规监测。 7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分析109个项目监测。

完成曲靖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潇湘水库、西河水库、水城水库及备用水源独木水库的水质监测,取得监测数据约4000个,并完成录入评价上报工作。监测结果显示3个水源地均达饮用水水质要求,达标率100%。水城水库水质类别为I类、西河水库、潇湘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优。备用水源地独木水库水质类别为I类,水质状况优。

完成13个县级饮用水源(11个湖库型、2个地下水源地)的饮用水源监测数据的汇总、评价上报工作,共处理监测数据2886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完成6个省控湖库数据录入评价上报工作,处理监测数据2232个。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等要求,完成曲靖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曲靖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1天,轻度污染14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6.16%。同时完成曲靖市各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评价工作。

环境空气VOC监测。按照《2019年云南省地级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自2019年6月开始每周一上午按时段分布采集2个VOC样品送至省站分析,每月采集一次平行样,目前共采集样品70个。

降尘监测。按照《2019年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从2019年7月开始采集降尘,目前共采集降尘12个(2个点,1次/每月),取得有效监测数据24个。

降雨监测。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市内(含麒麟区、宣威市)降水监测工作。采集降水86个(少于3mm不能监测),分析项目为pH、电导率、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铵根离子、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共11项,取得监测数据1260个,并完成监测数据的评价上报。至今全市未出现酸雨。

噪声监测。完成曲靖市区及宣威市的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取得监测数据4536个,并完成数据的统计、汇总、评价及上报。

2)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完成上半年云南驰宏公司曲靖分公司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督性监测工作。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共14个有组织废气监测点和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上半年生产设施生产正常,共监测14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和厂界噪声,取得有效监测数据378个。

组织各县市区监测站完成了全市114家重点排污企业监督性监测,委托和指导第三方监测机构完成了23家重点VOC排放企业监测工作。同时按10%的比例对各县市区监测站监督性监测进行了质控比对监测。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加强应急监测准备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1月13日至14日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会同马龙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马龙天伦橡胶制品厂恶臭污染信访监测,及时报告监测分析结果,提出处置建议;2月19日前往马龙区开展天籁葫芦丝培训中心噪声扰民信访监测;3月4日组织8人参加云南省应急监测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应急监测设备,保证“时刻准备,招之能战”。11月5日,组织开展了会泽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应急监测。

4)其它监测

配合省厅和市人大黑色水体现场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三次主城区黑臭水体监测。完成了市委李文荣书记交办的曲靖市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调查,并行成调查报告上报市委。负责起草了曲靖市中心城市臭气异常超标情况报告和省河长办关于部分河长河面超标情况及后期整措施的报告。

5)十四五国控省控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调整工作

针对2019年开展的“十四五”国控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和省控地表水监测点位调整工作,市监测站积极配合科学论证、主动协调,完成了点位和自动站点选址论证工作,提出的调整建议均被国家采纳,进一步优化了曲靖市“十四五”国控、省控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监测点位设置方案。

6)监测能力建设及质控监督

完成2019年四个季度国家网能力考核,例行监测和国家网地表水监测数据的审核工作;完成监测工作质量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完成2019年易制毒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管理考核,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相关情况及表格;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2019年全市环境监测质量检查9个县级站,3个社会机构;完成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完成2019年度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完成2019年度化验室耗材和药品的购买和关键药品的质量记录;完成对耗材和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和质量调查。组织开展了全市企业自动监测检查工作。

7)专项工作

曲靖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信息采集。按照省市要求,本次详查曲靖市共承担207家企业信息采集任务。由地质317队及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信息采集,曲靖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技术组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目前,除中石油松林油库1个地块市级外审退回外,其余206个地块已完成市级外审提交省级外审。曲靖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完成。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农灌水水质监测根据《2019年曲靖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19年要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农灌水水质监测。监测对象: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农村日处理20吨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十万亩及以上农灌区。目前完成了90个饮用水源地、50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1个农灌区基础信息调查,组织开展了第4季度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并按时汇总上报了监测数据。

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完成上半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汇审工作。

8)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

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等6个部委、局关于举办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的要求,为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在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队伍中营造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良好氛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照曲环通【2019】59号文要求,我站成功承办了曲靖市首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全市市县两级监测站和3家社会监测机构参加了此次大比武,市监测站在大比武中荣获团体一等奖,7名参赛人员获个人奖。同时组织推送参加了全省第二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人员大比武,在全省第二届大比武中,我站荣获团体二等奖,3名监测人员荣获两个二等奖和一个三等奖。

9)党建工作

2019年以来,我站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省纪委十届四次、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站位新时代党建新要求,锤炼党员新作风,展现党组织新作为,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在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监测站党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党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支部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组织支部学习五次,支部书忘带头上党课,支部班子分别领学了《搞编》、《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章、《准则》和《条例》,并带头交流学习心得和自我检视剖析,所有党员认真撰写个人学习心得和自我检视剖析材料,支委班子组织开展了集体交心交话,征求了全体党员和部分职工代表意见,认真组织召开了支部组织生活会,支委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不忘初心、牢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党支部还完成了支委班子换届选举和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核、考评、表决工作。

主题教育期间还向全体党员发放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使命”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要求各位党员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云岭先锋等平台,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求各位党员同志《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学习了先进模范事迹,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建工作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

“新时代、新作风、新作为”教育动为抓手,组织党员开展好各项活动。“七一”建党节前组织党员到沾益播乐“九.五”起义纪念碑前进行宣誓并参观纪念馆,要求各位党员要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党性修养,努力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党员观看反腐教育片,让各位党员强化自我约束,做到慎初慎独慎微,从小处着眼,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

另外,充分利用党务公开栏,公开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动态等信息,及时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监督。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公开制度、考核制度和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行阳光监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党建、监测信息公开,在生态环境局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的监测信息、党建全部在网站上公开,让群众能方便快捷的知悉每月水质监测情况和空气质量实时状况以及党建情况。

2、其它重要工作

国家采测分离水样监测。共完成122个工单监测,取得3377个监测数据,高质量按时完成国家采测分离水样的分析上报工作。

水质自动站点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态环境部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方案的批复》(发改投资〔2019〕888号)要求,切实推进水质自动站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实了以礼河四级电站出水口、牛栏江大桥、德泽水库大坝、西泽河土格章和马过河河边桥站点选址、征(租)地等相关手续。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位论证工作的通知》(云环站发〔2019〕23号)要求,完成龙洞河小斗把必、可渡河可渡、子午河七排、南盘江金龙桥、南盘江老吴冲、块择河海丹桥、喜旧溪河长底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站址确定和水站建设前期工作。在国家第一批水站建设中,曲靖市花山水库出水口水站被评为全国最美水站。

城市重污染天气情况会商研判。针对2019年4月份以来,曲靖市出现了较为罕见的持续高温、干热、日照强烈天气,导致臭氧浓度持续偏高,臭氧平均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9%,臭氧AQI指数基本维持在80~120之间的污染天气情况进行会商。及时与曲靖市气象局开展会商,研判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会商结果为曲靖市一段时期高温、干燥、日照强烈的异常天气是导致臭氧偏高和超标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加强工业污染监管、加强交通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其他服务行业监管、加大城区保洁力度等具体防治措施。

完成了2018年年度曲靖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积极配合省站开展监测垂管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和垂管各项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7辆,实有车辆编制3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合计128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占比98.97%,其他收入占比1.03%。与上年收入1207.03万元相比减少6.17%,主要原因为2019年退休一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44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21万元,占总支出的52.9%;项目支出681.19万元,占总支出的47.1%;与上年支出1,506.00万元对比减少了3.96%,主要原因是2019年退休1人,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21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66.18万元对比减少0.9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退休一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1.19万元。与上年739.82万元对比减少58.6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18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结转资金6.13万元;中央2016年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余经费23.07万元;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结转资金133.04万元;2019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20万元;2019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项目经费170万元;2019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万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经费15.9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2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级有关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工作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0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54.29万元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4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8.45万元、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3.27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121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4%。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工作支出682.79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6.07万元、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32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6.1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46.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2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3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0万元,完成预算的3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43万元,下降6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92万元,下降63.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1万元,下降80.2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万元,占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占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9年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2019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日常工作而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来曲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各县区监测站及对口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没有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曲靖市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147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2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35.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1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73.73

236.21

1235.35

58.49

40.45


1136.41



2.1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报表中填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1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曲靖市环境监测站2019年公开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