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3年经曲靖市编制机构委员会批准成立(批准文号:曲编〔2013〕35号),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原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的正科级规格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年末实有8人。单位是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的主要职能: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定预防规划、提供政策技术咨询,参与危险废弃物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完成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
本年度共有524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纳入申报,较上年度380户相比,增加了144户,增加的主要是非工企业社会源类(医疗机构、机修企业等)申报范围,为危险废物监管奠定了基础。2018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78.72万吨,利用处置94.46万吨,贮存15.31万吨(上年度贮存31.05万吨)。从申报统计情况看,去年通过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清废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有显著减少,降低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同时,申报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提高危险废物源头监管奠定了基础。
2、组织完成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根据2019年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中心牵头,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自7月起对全市10个县(市、区)进行随机抽查,现已完成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中10家收集单位,另全市2019年新审批收集经营单位4家因审批时间短,未发生实际经营活动不纳入本年度的考核)、 15家重点产废单位、 8家一般产废单位的现场检查考核工作。麒麟区9家、马龙区1家、宣威市3家、富源县1家、会泽县1家、罗平县2家、陆良县2家、经开区4家。以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督察组抽查,全市2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达标15家,基本达标6家,不达标2家;抽查的共15家重点产废单位,12其中家为达标、3家为基本达标;抽查的共8家一般产废单位,其中7家为达标,1家不达标。
3、组织完成医疗废物申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
针对今年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及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9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380余人参与的医疗废物申报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培训以提高基层危险废物管理业务能力。
4、按要求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申报登记等专项申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57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4万元,占总收入的30.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00万元,占总收入的69.8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6.98万元,增幅355.68%。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收到麒麟区环保局将省级项目资金曲靖市太和山生活垃圾处理渗滤液工程项目400万工程款,由我单位进行实施;导致其他收入增大,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9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4万元,占总支出的61.81%;项目支出74.61万元,占总支出的38.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9.66万元,增幅43.96%,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2018年12月调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1人;二是项目支出:2018年开支三个项目经费19万,2019年开支四个项目经费74.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9万元,增幅5.68%,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调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16万元,增幅24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支三个项目经费19万,2019年开支四个项目经费74.6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1.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13万元,差旅费5.89万元,培训费5.39万元;编制《曲靖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规划项目》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38.6万元;太和山垃圾填埋日常维护项目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太和山垃圾填埋场电费0.74万元,工程车燃料费1.3万元,道路维修费3.26万元;曲靖市太和山生活垃圾处理渗沥液工程项目开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7%。与上年对比增加39.66万元,增幅29.8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2018年12月调整基本工资、艰边津贴;通过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录用1人;二是项目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两个项目经费18.7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个项目经费5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3.节能环保(类)支出14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危险废弃物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7.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存的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9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91.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9.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1万元,下降9.2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省固废中心对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资产总额876.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6.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9.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7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8.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原值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76.94 | 856.81 | 19.36 | 19.36 | 0.7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5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没有需要纳入项目支出自评范围的项目,故附表9、“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为空表,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填报。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由主管部门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填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中心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着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