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是曲靖市建设局曲署建(90)80号文件,为加强我区抗震防灾工作,健全抗震管理机构,经地编委1990年11月9日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曲靖地区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负责办理地区抗震防灾领导指挥部的决定和日常事务;实现国家、省、地、县的抗震防灾网络联系,承上启下,开展上情下达,下情及时汇报等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实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帮助相关单位编制实施预案;对现有房屋进行抗震鉴定、加固,尤其是生命线工程的加固;对新建工程实行抗震设防管理,使其按国家规定设防,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设置机构编制人数3人。2019年编制3人,2019年12月在职2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为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做好“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进一步加强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震减灾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5月印发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方案》(曲建字﹝2019﹞83号),对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和任务分解。
2、完善领导机构,强化建设系统地震应急体系建设
为科学建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灾害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在2018年10月,修编、调整和完善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应急预案,充实调整震损房屋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市政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队和大型机械应急抢险救援队“三支队伍”的建设。调整后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抢险指挥部有26人,“三支队伍”共125人,装备47台。同时进一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购买补充了部分应急物资,更新了卫星电话,编印了500多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手册,配置到全市住建系统防震减灾工作人员手中,指导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全市设计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市建设系统应急抢险“三支队伍”中震损房屋应急鉴定评估专家队专家共110余人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参会人员的应急工作水平,切实提高了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震减灾的应急能力。
3、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按规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超出国家现行抗震设计规范所规定的高度、层数、体型规则性和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采用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以外的结构体系(结构型式)的高层建筑;采用隔震、减震等新技术或者新材料的建筑工程; 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特殊设防类(甲类)和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工程;省人民政府规定需要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2019年,抗震办共办理抗震设防初审435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39项,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确保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4、稳步推进减隔震技术的运用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减隔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烈度7度以上区域内三层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校舍和医院医疗用房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烈度8度以上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三层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全部采用减隔震技术的要求,稳步推进减隔震技术运用,提高建筑工程抗震性能。2019年全市抗震专项审查项目中采用减隔震技术的建筑工程项目有131栋,减隔震技术运用得到稳步推进。
5、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
2019年7月2日至5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抽查重点为隔震减震建筑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和其它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划为甲类、乙类的建筑工程。本次共检查项目2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2份,整改通知18份,提出问题100多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完善。
6、做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督促工作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实施督办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曲靖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实施,于2019年10月,
下发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实施督办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编制工作。目前会泽县已完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马龙县积极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正在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编制工作已启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68.34万元对比减少26.03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转退休一人,2019年在职人员2人,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59.35万元对比减少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9万元。与上年59.35万元对比减少14.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8%。与上年支出56.34万元对比减少14.0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2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0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抗震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5万元,下降8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87.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公务用车改革,用于购买车辆运行维修,无新购置公务用车情况,2019年无业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万元,抗震办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96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资产1项,账面原值2.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64 | 35.96 | 0.67 | 0.6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抗震办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抗震办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