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综合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规定;
2、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制定、修订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及概预算资格认证工作;
4、负责全市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编制和管理本辖区内的建筑材料预算基价,按时发布《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月刊,按月收集材料市场价格,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参与全省材料价格信息联网工作;
6、调查、收集、整理、测算各种标准定额有关的数据及资料;
7、负责审查本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结)算、招标标底,参加合同价的管理工作;
8、调解和处理本市工程建设经济纠纷,受司法部门委托作工程造价技术鉴定;
9、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激发全体干部职工自律自强,求真务实做好本质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2)认真学习专业技术,提高专业业务能力。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全体职工均是专业技术人员,为了满足工作需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专业学习交流活动,结合站里的工作性质,组织干部职工到工地实地踏勘,把理论和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参加由云南省造价工程协会组织的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培训工作,邀请广联达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专业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做好工程造价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为适应曲靖市建筑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安排专人,对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采集、编辑、发行。每月定期发布《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刊物(月刊),该价格信息的发布,有效发挥了建设领域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的指导作用,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各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等提供了相对统一的计价依据,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招标控制价和结算价的行为。2019年编制发行的《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月刊)共12期,合计3600余册。全市征订该信息的服务对象270余家。为方便服务对象查阅资料,开通了网络查询业务。按时将材料价格信息上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管理处,参与全省的材料价格信息联网工作。
(三)积极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员制度建设。
目前,我市参加标准员资格证考试合格人数有2600余人,位居全省第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等文件要求,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广泛宣传,积极做好人员培训、资格认证、续期变更、岗位设置等工作。一是逐步完善标准员制度。在总结有关标准员培训、考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标准员工作的方法、程序、内容,配合省厅出台施工现场标准员管理规程表格填写示范文本,切实推动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工作。二是建立管理部门和企业联动监督管理机制。将标准员的岗位设置和日常管理纳入到工程建设监管各环节中,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三是完善标准员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标准员岗位报名考试、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继续教育、变更注册、标准实施信息反馈、监督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2019年1至12月年办理标准员考试合格初始注册初审252件,变更注册181件,遗失补办审核15人,组织网上继续教育2600人次。
四是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标准员整体履职能力,使企业普遍认识到标准员岗位的设置对于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做好外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入曲登记工作
为了加强外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个人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管理,市定额站严格按照外地造价咨询单位和个人入曲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关,2019年对外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共有2项。
(五)完成曲靖中心城区“五纵五横” 主(次)干道改造的结算审核工作
按照曲政办发【2014】114号和市住建局党委的安排,定额站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曲靖市中心城区“五纵五横”主(次)干道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由于项目存在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达不到要求、地下管线复杂、改造内容涉及多种专业(包括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交通工程等)、每月必须现场计量、计价并计算出当月投资额和利息等特殊性原因,给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挑战。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建的全体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敢于担当的精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多次牵头并组织召开项目改造造价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确保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顺利实施。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主动作为,将结算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人,全力以赴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完成了南宁南北路、园林路、寥廓北路、西河路、金八璐等道路工程的结算审核,以上六条道路报审总投资为8.925亿元,经审核后总投资为7.891亿元,审减1.034亿元,为五纵五横道路改造工程结算终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完成南盘江综合治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南盘江综合治理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该项目是治理“一水两污”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市住建局党委关于设立南盘江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及任务分解通知,标准定额管理站80%的职工参与项目建设工作,定额站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正常业务工作与项目实施监管的矛盾。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任务:(1)组织召开南盘江项目造价管理专题会议多次,就有关项目的土方外运运距、场内倒土运距、合同管理、现场计量签证、工程结算和报审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形成了四次专题会议纪要;(2)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财政评审中心及造价咨询公司人员到昆明、宜良及曲靖周边苗圃对项目的绿化工程苗木进行市场询价,根据市场询价结果,通过专题会议的形式审定了项目的绿化工程主要苗木价格,为合理控制项目工程投资奠定了重要基础,避免了甲乙双方在合同实施及结算时的常见纠纷;(3)由于该项目途经麒麟区和沾益区辖区范围,涉及四个街道办事处,沿线村庄较多,项目改造范围内存在大量的电力及通讯管线需要迁改。造价组成员参与指挥部多次召开的管线迁改会议,并组织了南方电网、联通、移动、电信、广电等管线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分为两个工作组到麒麟区和沾益区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明确迁改方案,责成各责任主体单位上报迁改方案和施工图预算,就各单位上报的迁改费用进行了初审,总投资约1867万元,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积极协调财政部门,通报相关情况,现迁改预算价经财政部门审核完毕。(5)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计量签证审核认定工作,截止10月底南盘江完成的现场计量审核投资约4.5亿元亿元。
(七)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决策部署,标准定额管理站结合自身实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环境卫生提升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办公区和生活区“清楼道”“清阳台”“清小广告”等工作。对环境卫生死角、盲区进行重点整治,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保持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卫生整洁。从自身做起,禁止乱重乱养、乱贴乱挂行为发生;二是教育干部职工不乱停乱放,对生活用车和上班车辆严格按规定停入车位或车库,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和消防栓、通讯、自来水井盖等,引导外来人员按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车辆,且靠右侧顺向停车。三是开展氛围环境提升工作。通过职工大会、微信微博等形式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亲属和周围的朋友进行宣传,提高创文知晓率、支持力和满意率;四是服务环境提升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和行业特点,将创文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各方面,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争做文明诚信的传播者,努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及时高效处理,对窗口服务人员要求着装整齐、微笑服务、礼貌接待;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展现良好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五是积极参与到住建局包保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2.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52万 ,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人员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99万 ,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9万,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9万,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办公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7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5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4.2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9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车封存,购买车辆保险支出0.45万元,公务接待0.06万元,导致三公经费超预算0.46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46万元,增长830.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万元,增长72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车封存,购买车辆保险支出0.45万元,公务接待0.06万元,导致三公经费超预算0.46万元。定额站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实行事前审批报销制度,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占88.31%;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11.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程造价信息采集、项目现场踏勘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19年3月到省定额处对接工作支出接待费598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3万元,固定资产0.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6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24 | 4.83 | 6 | 0.41 | 0.41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市定额站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定额站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定额站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市定额站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九、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市定额站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抗震办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