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调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组织建设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征收报件;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受理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国土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保护利用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取规费,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科、规划科﹑耕地保护科﹑监察队﹑法规科﹑土地收益征稽所﹑矿产资源管理科﹑矿产储量管理科﹑地质灾害管理科﹑低丘缓坡办公室及14个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并代管麒麟区集体建设用地服务中心﹑麒麟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项目保障持续增强。2月25日,区自然资源局召开“狠抓落实年”工作会议,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部署落实。采取超前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规划用地意向,提前介入,帮助把好产业政策关和节约用地关,为加快项目规划和用地审批创造了条件。
2、生态修复迈出新步。完成上报2018年度矿业权人勘察开采信息公示76家,完成率88.37%。完成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延续1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编制完成《麒麟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本次规划共划分出6个重点治理区,规划期间为2018-2025年,共需完成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28个,治理面积11413.95亩,拟投入资金2.5亿元。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机制,引入1家民间资本,启动实施沿江街道大龙村委会大冲沟废弃石场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全区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88个,编制完成《麒麟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争取市级财政资金1410万元,启动东山镇、越州镇、潇湘街道共504户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争取省、市财政资金731万元,实施茨营新庄社区、越州镇新田村委会滑坡治理项目工作。已启动东山镇法色、撒马依、越州镇薛旗等3个土地提质改造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11322.3亩,实施后可新增耕地139亩、水田8461.65亩,粮食产能76.57万公斤。该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麒麟区耕地占补平衡的矛盾。
3、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48件,应收缴罚没款345.84万元。麒麟区自查上报“大棚房”19宗全部整治到位。
4、帮扶措施有序落实。2019年,派驻一名干部(副主任科科员)专职挂点潇湘沙坝村,并担任该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第一书记。补助资金30万元,做好潇湘街道古城、升官屯村和越州镇潦浒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流转蔬菜种植以及小流域综合治理。针对今年入春以来干旱少雨,特别是5月上旬就进入高温天气,干部职工捐资捐物16000多元用于贫困户抗旱保苗。已脱贫63户,未脱贫19户。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上报涉及违法用地涉黑涉恶线索3起,核查办理中央督导组移交2起,核查省、市、区转交违法用地涉黑涉恶线索办理27起,直接向局反映线索办理5起,巡查发现线索办理3起。
6、创文工作逐步夯实。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分解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5.03万亩,完成曲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麒麟区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43.00万亩的保护任务。依照创文标准和要求,投入31.66万元对局办公楼和沿江国土所办公楼进行修缮改造。补助花柯社区创文工作经费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含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2019年实有人员编制82人属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含原开发区分局编制20人。麒麟分局62人)。实有人数在职79人,离休1人,退休30人(其中开发区分局6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上年实有人数在职75人,离休1人,退休27人(其中开发区分局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604.1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总收入的2%;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占总收入的6.8%;收入减少8.86万元,政府性基金减少84万元,主要是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72万元,占总支出的13%;
(2)、卫生健康支出 120.78万元;占总支出的7%;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1185.01万元,占总支出的73%;
(4)、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5%;
(5)、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2%
同上年支出变化情况: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6万元,比上年支出110万元减76%
(一)基本支出情况
(1)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21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2)卫生健康支出12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11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5%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2%
(二)项目支出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规划编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14万元;2018年各项支出合计1,61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21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
(2)卫生健康支出12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11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5%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5)城乡社区支出26万元,占总支出的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会议费0.026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16%。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区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会议费0.026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53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万元,增78%;主要用于创文及扶贫。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2543.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5.84万元,固定资产939.88万元;2018年单位资产总额1,8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4万元,固定资产940万元;增0.12万元,购买办公用品。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未在市财政办理政府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厅下达的2019年工作目标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制定和分解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目标合理可行 | 评价要点: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包括项目用地预(初)审、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土地供应、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发证、国土资源基础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 评价要点: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2019年末人员编制数82人含开发区分局20人),实际在职人数7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1.46%。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上年度预算为12.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01%。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合计26万元,项目支出合计26万元,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2019年我局支出预算数为1604.1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604.14万元,预算完成率10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
预算调整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数为248.79万元(已扣除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年初预算数1381.34万元,调整率为0.17%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
支付进度率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2018年按财政部门支付进度要求实现支出。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 | |||
过 程 | 预算 执行 | 结转结余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2019年年末结余结转无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2019年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结余结转变动率无 |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2019年我局公用经费实际支出194.52万元,预算安排数为194.52万元,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
过 程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曲靖市国土资源局麒麟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 | 评价要点: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 评价要点: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 评价要点: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部门基础信息完善,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 评价要点: | |||
过 程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 | 评价要点: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评价要点: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2019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39.88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939.88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
产 出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 | 市委、市政府、省国土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按质按量完成。 |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完成及时率 | 在规定时限内均已及时完成。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质量达标率 | 市委、市政府、省国土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按质按量完成。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市委、市政府、省国土厅下达的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均已按质按量完成。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依法依规组织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不动产登记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产出率和农业生产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
社会效益 | 通过项目的实施以及做好建设用地服务保障,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等工作,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 ||||
生态效益 | 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进而提高了当地的光能利用率,提高了垦殖率及产出率,使区内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曲靖市生态环境建设。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省国土厅目标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单位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 认真做好稳增长用地服务保障。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政策措施,主动作为,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全力做好建设用地预审服务、土地规划调整修改、报件报批、供地等工作,有力保障了稳增长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2. 高位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时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城镇化建设无序扩张。
3. 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针对机构整合之后出现的人员划转、业务对接、资料移交、流程再造面临的难题,积极协调,主动寻求支持。
4. 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把土地整治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护的重要途径,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
5. 严格矿业权生态准入管理。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及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核查工作。
6. 狠抓地质灾害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 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7. 精准发力助推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政策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保障的“十条意见”和相关文件精神。
8. 严厉整治国土资源管理秩序,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核查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报告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