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20〕5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259.63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2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
文件金额:1845.84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专项普查活动
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一批省级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20〕6号)要求,现将2020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科目列2020年“21305—扶贫”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电子邮箱:2963877479@qq.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代亚龙,电话:3319117,电子邮箱:qjsfpbzl@163.com。
附件:2020年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2020年第一批贫困县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单位:万元
县(区) | 贫困县标识 | 金额 | 备注 |
富源县 | 贫困 | 97.32 | |
罗平县 | 贫困 | 32.14 | |
师宗县 | 贫困 | 63.67 |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 | 66.5 | |
合计 | 259.63 |
备注:宣威市94.54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
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省级脱贫
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
宣威市、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富源县、师宗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宣威、罗平、会泽调查队: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云南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20﹞33号)要求,现将省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20年“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0﹞3号)要求,请各县(市)统筹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在省级补助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由各县(市)从市级下达的切块扶贫资金和县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中予以解决,足额保障脱贫攻坚普查经费需求。
二、加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使用管理。要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管理办法》(云财脱贫组〔2020〕11号)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合理安排经费预算,规范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将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用于其他与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无关的支出。
三、强化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绩效管理。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5〕3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经费绩效管理工作,市级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抽查。
附件: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附件: | |||
省级脱贫攻坚普查经费下达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 | 贫困县标识 | 金额 | 备注 |
宣威市 | 深度贫困 | 480.15 | |
罗平县 | 贫困 | 121.96 | |
富源县 | 贫困 | 247.38 | |
师宗县 | 贫困 | 169.91 |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 | 826.44 | |
合计 | 184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