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曲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公告

  • 来源
    救助中心 李黎
  • 发布时间
    2020-03-25

      云南省财政厅依法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昆明分所对曲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17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公告如下:2017度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收入30064.82元,垫付616087.55元(其中:垫付抢救费69366.15元、丧葬费546721.40元),为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列支203829.63(其中:列支抢救费107135.13元、丧葬费96694.50元)

      根据《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云南省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对救助基金已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特此公告

 

 

曲靖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