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到政务信息透明化,办事程序流程化,真正将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实中,真正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曲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规章,通过政府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专刊、收支专刊、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各项财政工作政务信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财政工作。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
始终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政务宣传的第一载体,不断加大投入,持续优化功能模块,在局门户网站设置了预算公开、政务服务、在线服务、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公众互动、权责清单、投诉举报等专门信息公开栏,围绕财政政策、民生财政、财政管理、财政改革等重点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2018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14条,市政府门户网“部门动态”专栏发布信息23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1份,回复率达100%。开通“曲靖财政”微博,发布850条微博。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852条。
(二)编印专刊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编印《曲靖财政信息》、《曲靖市财政收支情况》、《曲靖市本级非税收入情况》和《曲靖市金融行业运行情况》,向全市发放,积极主动地将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开。同时,向人大提交每年的预决算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主动公开各项政府文件
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把关公文,除涉密文件外,对文件都进行了公开确定。全年发文2506份,其中:主动公开文件2460份,涉密不公开文件46份,真正做到了全公开。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文件”专栏,及时发布财税政策文件,全年共发布财税政策9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补充调整预决算信息公开
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积极稳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曲靖市市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市本级、各县(市、区)已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和预算管理等情况,部门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同时,对2016年、2017年以来的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进行了补充,即补充了4项内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待市政府审议批准后及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补充更新公开。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在门户网站上了设置了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板块,公开了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文件及收费标准,广大人民群众上网即可查询相关信息。
(三)强化涉农资金公开
一方面通过财政门户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扶贫项目资金等涉农惠民资金信息进行公开公告;另一方面,通过在乡镇、村委会公开栏、公示牌等固定场所进行公开,实现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建立了分类分层公开制度,构建了立体式公开机制。
(四)开展PPP信息公开
2018年,我市共有26个入库项目,均已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项目信息公开库中进行信息公开,共公开项目信息189条。
(五)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及“营改增”、增值税等财税改革信息。同时,加大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实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和非税收入项目清单,主动增强税费政策转化度和透明度。
(六)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三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所有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对社会全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全公开。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无论采购哪种方式组织的采购,政府采购预算一律公开;政府采购结果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采购文件中的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询价通知书的电子版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从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内容符合按74号令的要求,不要随意增加更不要随意减少。采购合同也要求进行公示及备案,但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正逐步推进。采购人应当将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电子版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的,采购人依法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目前,市财政局只保留融资性担保机构申领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1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5项,其他权力8项。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严防在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
四、其它公开情况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对涉及财政部门的会计类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同时,加强网上办理延伸,对会计考试、会计办证、成绩查询等工作的详细信息,都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设置了专栏,提升便民为民服务效率。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人大、政协要求,及时办理回复了建议提案,办理完结率达100%。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的“建议提案”专栏进行了公开,其中:建议2个、提案4个。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因市本级制定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几乎没有,因此曲靖市财政局还未发生本级财政政策解读情况。针对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市财政局进行了政策解读文件转载,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获得相关详细信息。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安排相关领导参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从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解答。同时,组织参加了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
(四)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针对当前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QQ、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公开,公开当下热点工作情况及相关内容。开通“曲靖财政”微博,及时回应会计考试、政府采购等热点舆情,2018年,处理在线业务咨询及受理诉求共16条,回复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新媒体安全监管,严禁党员干部在QQ群、微信圈发布消极反动的言论、段子和低级庸俗的图片、视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牢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12月19日,曲靖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份,即公民肖德元申请公开“罗平县板桥镇324国道改扩建房屋征收项目:1.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明细及补偿数额;2.征地补偿款发放及到位信息(包括发放时间、发放单位、到位时间、接受或存储安置补偿款单位等)”,所需政府信息用途为“自身生活需要”,获取政府信息方式为“邮寄”。此项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是市财政局工作职能职责范围,故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市财政局及时将情况告知了肖德元公民,请他与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同时一并告知其联系方式。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外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每年投入专项经费对网站进行维护升级,同时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继续做好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对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梳理、归并和整合,方便集中、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和节约网络资源,着力打造一个财政对外宣传、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的网上平台,方便公众交流互动。同时,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凡是对外和在互联网等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一律进行审核,由信息来源科(室)初审,局办公室复审,重要、敏感信息报分管领导把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一律填写“上网信息安全保密审批表”以明确责任,加强痕迹管理。对外发布信息只设局办公室一个统一出口,确保对外发布信息的唯一性和严肃性。
(七)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曲靖市财政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和诉讼。
(八)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近年来,曲靖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对全市的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责任到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了《曲靖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办法》、《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曲靖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曲靖市财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曲靖市财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和《曲靖市财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政务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难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财政部门信息交汇多,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了解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只能部分公开,特别是对一些信息能否公开有关部门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难以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全面需求。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各科(室)和人员把信息公开当成简单的事务公开、消息公开,导致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由于财政部门信息分散在不同科室,在信息协调沟通整合上还有差距,导致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快速更新。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采取有效管用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建设。
(一)创新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推行季度重点工作社会公告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及财政重点工作,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更好地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二)提高认识,加强信息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压实信息提供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确保时效,增加政务公开及时性。进一步加大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增强各科(室)提供政府信息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在服务党委政府、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方面的及时性。
附件:曲靖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曲靖市财政局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文件数 | 条 | 112 |
制发规范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个 | 0 |
2.兼职人员数 | 个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李生荣 审核人:惠泽道 | ||
填报人: 钱娟 联系电话:0874-3125428 | ||
填报日期:2019.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