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吉仙
  • 发布时间
    2020-02-17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000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曲办字201995号)文件批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规章制度。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制定、指导、监督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的政策制定、监督、指导职能。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监督职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指导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职责。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监督指导职责。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8.承担人民防空职责,承担曲靖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9.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科12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曲靖市建筑业管理站、曲靖市抗震防灾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曲靖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曲靖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曲靖市园林绿化局等11个事业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为市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1个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创新发展,努力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凝心聚力做好稳增长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打造快捷高效的城市路网,构建山水园林城市生态格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城市环境美化力度。三是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四是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五是不断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六是稳步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七是着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八是不断规范人防建设管理。九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止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154,工勤人员编制0。在职实有20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0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20人,其中: 离休4人,退休 116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523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5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27.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存量资金33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94.40万元,下降41.2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从本部门划出人员减少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873.00万元,二是增加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以及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减少曲靖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经费、污水处理费项目资金、五馆一中心建设及装修布展经费、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电力改迁资金、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资金以及因机构改革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以及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使项目支出总体减少16821.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216.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878.3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存量资金338.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51.13万元(本级财力19883.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25.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4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27.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0.60万元,增长1.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从本部门划出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873.00万元,二是增加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以及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减少曲靖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经费、污水处理费项目资金以及因机构改革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使项目支出总体增加1363.60万元,以上两方面增减相抵后使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90.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231.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21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3.00万元,下降18.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从本部门划出减少人员工资及随工资计提的费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873.00万元;项目支出2143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3.60万元,增长6.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以及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减少曲靖城市形象宣传片摄制经费、污水处理费项目资金以及因机构改革减少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公益性补助资金、曲靖会堂运行维护费、执法办案补助经费等使项目支出较上年总体增加1363.6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83万元,其中: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88.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19.65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6.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经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60.64万元,其中: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6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47.38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3 (项)公务员医疗补助32.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缴纳公务员医疗疗补助支出;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缴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1377.15万元,其中: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946.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2(类)01(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73.85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078.52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7.14万元,主要用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2(类)14(款)02(项)代征手续费207.2万元,主要用于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资金212(类)14(款)99(项)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14.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项目专项经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1386.00万元,其中:213(类)05(款)99(项)其他扶贫支出1386.00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市级专项资金以及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26.71万元,其中: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26.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21(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900.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房地产管理机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活动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6.债务付息支出406.00万元,其中:232(类)04(款)98(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406.00万元,主要用于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债券付息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01类)30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3.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是:

1)基本工资30101款)8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30102款)68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30103款)7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30107款)64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款)31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款)18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款)2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款)2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226.61万元30113款)(其中:基本支出226.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489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19万元,项目支出4544.10万元),具体是:

1)办公费30201款)39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4万元,项目支出217.44万元);

2)咨询费30203款)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水费30205款)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25万元);

4)电费30206款)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81万元);

5)物业管理费30209款)7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0.00万元);

6)差旅费30211款)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4万元);

7)维修(护)费30213款)204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5.40万元);

8)会议费30215款)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

9)培训费30216款)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万元,项目支出11.80万元);

10)公务接待费30217款)1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0.16万元);

11)劳务费30226款)202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28.60万元);

12)委托业务费30227款)1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00万元);

13)工会经费30228款)4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福利费30229款)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款)1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

16)其他交通费用30239款)7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类)35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是:

1)离休费30301款)4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退休费30302款)27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生活补助30305款)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医疗费补助30307款)2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7类)17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92.00万元),主要是:国内债务付息30701款)17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92.00万元);

5.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类)1460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02.50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30905款)1460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02.50万元)。

6.资本性支出310类)5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0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31002款)5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00万元)。

7.对企业补助312类)4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8.00万元),主要是:31299款)其他对企业补助43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8.00万元)。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7个,采购预算资金9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包括局属11个事业单位)202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5.14万元,上年减少44.49万元,下降63.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59万元,上年减少10.08万元,下降48.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1070人次减少的原因是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较上年减少34.41万元,下降70.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5万元,较上年减少34.41万元,下降70.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批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项目12个,共安排项目资金21434.6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6101.3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25.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43.10万元,政府性基金4627.2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存量资金338.00万元具体项目是: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135.00万元,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100.00万元,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438.00万元,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14395.30万元,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资金207.20万元,污水处理费专项经费4014.00万元,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市级专项资金25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1136.00万元,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债券付息专项资金406.00万元,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8.10万元,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活动专项资金120.00万元,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225.00万元。2020各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现将分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一)住建工作业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城镇化管理需要,依法行政,加强职工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方便市民办事。

(二)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办业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前期调研、资料收集、项目梳理、送审报批等环节,编制和出台曲靖中心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2020年中心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聘雇23人长期参与市重点办重点项目管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问题;指导、推进、督查全市重点项目的建设,跟踪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实时掌握进度;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开展前期手续协调、预算评审、工程进度调度、现场协调推进、建成移交、督查保障等工作;收集、研究市级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协调全市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会办、交办,确保工程扎实推进;对重大项目建设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

(三)居民住宅燃气管道工程配套建设费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全市2018年新增城市管道天然气开卡用气居民用户10万户、商业用户 489户、工业用户17户,累计开卡用气居民用户达49万户。其中:曲靖中心城区新增开卡用气居民用户6万户,累计开卡用气居民用户达31万户、商业用户113户、工业用户8户。

(四)市政项目建设补助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按合约偿还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本金9052万元;按合约偿还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贷款贴息5343.3万元。

(五)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自来水销售水量到达年度经营计划4100万吨的98%以上;完成曲靖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任务的80%;城区管网水水质合格率达96%以上。

(六)污水处理费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市中心城市主要污染减排任务;处理污水量达到年度经营计划3770万立方米的90%以上;污水出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0的一级A);城市生活污水有效处理,改善城市水环境,美化城市,提高卫生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七)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利息市级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018年度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201681个省级示范村项目已建设完毕,通过省级验收;贷款进入还本付息期,2020年按合约支付利息250万元。

(八)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市级贴息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按质按量完成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资金的补助工作。

(九)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债券付息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解决项目所需资金,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发行专项债券1亿元,期限为7年,建设期1年,还本付息期6年,利率4.06%,在债券存续期内按年支付债券利息,自2019年起至2025年,每年需支付利息406万元,按时完成南盘江治理一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020年债券利息支付工作。   

(十)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合约规定足额收取非税收入,并及时上缴财政,上缴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用于市政公用管理业务经费,保障市政公用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方便市民办事。     

(十一)补助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活动专项资金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市人民政府决定举办曲靖城市高质量发展推介会,展示曲靖城市形象,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企业到曲靖投资兴业;加速麒沾马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二)城市房地产业务管理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确保房地产管理业务顺利进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预售资金监管,合同备案、房地产广告管理;确实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环境,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的发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8.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8.47万元,增长31.9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在职人员从本单位划出使按人员定额标准预算的公用经费和会议费、随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以及进一步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减少19.79万元;二是2019年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58.26万元,以上两方面增减相抵使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总体增加38.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3400111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