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总结报告

  • 来源
    税政法制科 袁德华
  • 发布时间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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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79

 

曲靖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总结报告

 

曲靖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79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述法考评工作的通知》(曲治市办[2019]17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市财政局法治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全力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17〕51号)精神,开展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有效措施。市财政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把“七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负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局主要领导与市政府及时签订曲靖市“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确保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全面完成;二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三是围绕财政法治宣传五年规划方案,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出台《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曲财法201610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财政“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第规划>的通知》(曲财法201612号),及时组织开展依法理财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为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物质保障,确保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经费的基本需要,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

(二)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开展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为提高全局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学习计划,有重点和有计划地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专题培训学习;二是积极参加曲靖市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参加2019年全省财政法治能力提升及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四是积极组织参加2019年度“法治之路·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并荣获二等奖。通过多形式、常抓不懈地培训学习,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做好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创建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创建活动。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治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市财政局荣获市委、市政府2015-2017年度“曲靖市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扬。

(四)推进建立政府财政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5〕6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办发〔2015〕5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一是认真研究制定了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或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二是积极组织签定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本单位已外聘法律顾问1人、聘任期限2年,已签定续聘聘任合同(合同编号2018-1),明确了由税政法规科牵头与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协调对接工作;三是保障措施方面,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及工作条件得到保障,采取保障措施是把法律顾问费列入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预算管理。

(五)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深入开展“法宣在线”学习教育活动。按照市委普法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职责调整和人员转隶有关事项的通知》(曲财党〔2019〕11号)要求,2019年划转转出人员24人,退休下线2人后,现有法宣在线学员共95名。通过开展法宣在线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财政干部和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全市财政系统和广大财会人员中形成了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依法行政氛围。

(六)围绕“4.15国家安全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紧紧围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主题,及时下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财政系统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曲财法[2019]2号),及时转发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精神文明/财政文化专栏,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16条,在财政局机关院内粘贴宣传壁画2张,在财政局机关楼道口滚动播放反间谍法3D微动漫宣传片,院内粘贴宣传壁画2张,在财政局工作群和法宣在线学习交流群转发国家安全公益宣传片等宣传内容。二是深入开展经常性学习宣传。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司通〔2019〕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性思想、重要指示,在强化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并注重工作实效。建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1)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纳入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以及曲靖市“七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资料,纳入局机关单位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宣传学习内容。三是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宣传活动”宣传主题,及时下发《曲靖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宣传活动的通知》(曲财法〔2019〕1号),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精神文明/财政文化专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口号30条”和“扫黑除恶十问”,在市财政局机关院内制作扫黑除恶宣传专版,在市财政局工作群和法宣在线学习交流群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宣传内容。

充分利用市财政局法宣在线学习交流微信群和工作交流微信群等全方位、多角度,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了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领域,广覆盖,使得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初步形成“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良好氛围。

(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五法”普法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成绩。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市保密委 市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的通知》的要求。曲靖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截至2019年5月20日统计,参赛人数合计127人,其中:满分人数26人,参赛总体情况较好,竞赛考试取得良好成绩。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云财法〔2019〕12号)要求,曲靖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多措并举,认真组织开展实践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立足财政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市财政系统范围内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持续强化,抓实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九次集中学习,将《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专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宪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坚持自学与重点集中学习相结合,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2019年普法宣传时间节点(12·4国家宪法日)中持续强化对财政干部的宪法宣传教育安排部署,市财政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曲靖市2019年“法治之路·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曲治市办〔2019〕7号)要求,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参赛,进一步加强宪法法治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三是助力扶贫,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市财政局紧密联系财政扶贫攻坚工作实际,按照《关于在脱贫攻坚战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突出法律问题,助力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九)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曲靖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参加曲靖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暨法律知识竞赛决赛颁奖仪式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好主题活动。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局党组及局领导高度重视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工作,在财政干部年终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抽调年轻优秀干部组队参赛,局领导亲自挂帅参赛领队。在2019年度曲靖市“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预赛和复赛环节,经过激烈的预赛和复赛,市财政局代表队脱颖而出,以骄人的成绩进入的决赛。决赛现场,参赛队员围绕宪法及相关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内容展开最后的激烈角逐,经奋力拼搏,市财政局荣获2019年度曲靖市“法治之路 平安曲靖”法律知识竞赛二等的好成绩。在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现场,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按照要求组织参加现场活动;按照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和会议座谈活动环节,市财政局按照要求组织参加相关活动。二是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活动主题,结合财政工作,在财政局大门口12月1-7日以电子显示屏宣传方式滚动播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宣传标语。按照《关于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的通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要求,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财政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调研,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整改落实。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12月9日下午,市财政局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作宣讲报告,专题宣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十)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从源头上保证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围绕深化财政改革中心工作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分别出具:《曲靖市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送审稿》、《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曲靖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曲靖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意见,围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分别出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曲靖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意见。以上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深化财政改革工作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改革进程。

(十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三项制度”在各级财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为保障上述工作目标的完成,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相应工作任务措施分解、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做好“互联网+监管”、政务服务事项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互联网+监管”事项。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通知》要求,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工作,已认领市级监管事项9项,已认领市级行政检查事项39项。二是规范行政服务事项,提升行政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能力,规范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联通运行,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市级财政全面开展补充完善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要素等相关工作。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曲靖市考核办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市财政局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工作共有四项。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年度考核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及时报送的考核工作相关材料。

(十三)全面推进做好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曲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上线运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各级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展示、使用,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渠道。包含信用中国(云南曲靖)网站、曲靖信用APP、曲靖信用微信公众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门户、运行支撑管理系统、信用综合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归集上报系统、城市信用检测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公共信用服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等四门户、八系统。需要做大量相关基础工作,2019年的主要工作是:一是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市信用办已按照国家已发布的51个联合奖惩备忘录文件梳理出各级各部门对应的奖惩措施清单并固化在联合奖惩服务系统。今后,国家和省发布新联合奖惩备忘录文件时,牵头部门按照备忘录措施清单梳理完成后在“联合奖惩服务系统”进行配置。二是红(黑)名单信息梳理、导入。根据曲靖市红(黑)名单汇总表,认领本部门红黑名单,按照系统模板(红黑名单管理-模板下载)整理后导入“联合奖惩服务系统”。后续认定的红黑名单,认定部门按照导入模板整理后自行导入联合奖惩服务系统,通过信用曲靖网站对外公示。三是切实推进联合奖惩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文件精神,对照各项奖惩措施要求,实施联合奖惩工作,奖惩结果通过“联合奖惩服务系统”及时反馈。

二、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初步打算。

(一)认真总结“七五普法中后期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前期工作。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也是“八五”普法相关工作的准备之年,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进全市法治创建工作,继续抓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二)认真贯彻依法治市年度重点工作。贯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清单任务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工作。

(三)“互联网+监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属国家、省市层面推进的政务服务改革重点推进事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加强领导,牵头科室和相关责任科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协同推进。

(四)全面推进做好财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加强领导,牵头科室和相关责任科室要落实专人负责,协同推进。

(五)做好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重大政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七)认真配合做好国家和地方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项工作。

 

 

                          曲靖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