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扶贫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财政扶贫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19〕185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61285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土地调剂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0年
文件名2: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文号:曲财整合〔2019〕34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1000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中央农村环境资金
预算年度:2020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4—3120748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
预算的通知
会泽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19〕72号)要求,现将2020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以下简称“土地调剂资金”)提前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此款列入2020年“2130000—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资金用途
(一)优先用于拆旧复垦。你县需按照满足跨省调剂项目复垦规模亩均3万元的标准,从土地调剂资金中优先安排保障拆旧复垦费用,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为争取剩余30%土地调剂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二)着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你县在优先安排拆旧复垦费用的基础上,要将土地调剂资金用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因自行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导致拆旧复垦及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资金缺口的,由你县自行承担。
(三)其他。若保障拆旧复垦及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后资金仍有剩余,你县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自行统筹安排土地调剂资金用于安置补偿、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
二、严格管理使用资金
你县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9〕64号)的要求,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以及其他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
三、加强绩效管理。你县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你县要在收到此项资金的30日内,通过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完成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扶贫资金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你县要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表上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其他。你县要进一步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工作,确保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为后续资金到位创造有利条件。请尽快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云南省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分配下达表
2.云南省2020年度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云南省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分配下达表
县(区)
|
规模(亩)
| 金额(万元) | |||
下达调剂 任务规模 | 其中:高标准农田 | 合计 | 用于拆旧复垦 |
用于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
会泽县 | 2888 | 91 | 61285 | 12342 | 48943 |
备注:宣威市资金24045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
附件2
2020年2020年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云南省2020年跨省域土地调剂资金 | ||||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 云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 ||
州、市财政部门 | 州、市级主管部门 | ||||
年度总体目标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时效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
经济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
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八批中央统筹整合
涉农资金的通知
罗平县、会泽县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40号)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资金预算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款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应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把好资金投向关
资金按原渠道下达到县后,贫困县要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围绕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下达扶贫资金的文件后,要及时通知县级扶贫部门,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筛选项目,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下达项目批复,分解到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责任单位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金申请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收到资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下拨资金。请务必在完成项目批复的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批复文件及附件以PDF电子文档格式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和市扶贫办规划资金管理科备案。
二、严格把好资金监测关
相关县要根据资金具体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并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及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同时要加强资金的监管及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相关县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云南扶贫通”,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监管、动态化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三、严格把好项目实施关
相关县要完善扶贫项目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审计制度,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监督。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大协同推进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促进项目顺利推进、顺利竣工。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开展扶贫项目验收,加快扶贫项目竣工决算,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决算及审计的工作模式,做到竣工一个、验收一个、决算一个。
四、严格把好资金公示关
请相关县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扶组发〔2017〕15号)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栏)等方式公告公示资金分配、使用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乡(镇、街道)、村组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公告公示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落到实处。
市财政局联系人:郑志堂,电话:3122013,电子邮箱:2963877479@qq.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代亚龙,电话:3319117,电子邮箱:qjsfpbzl@163.com。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第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0年第八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区) | 贫困程度 | 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资金(2110402—节能环保支出农村环境保护) |
1 | 罗平县 | 贫困 | 500 |
2 | 会泽县 | 深度贫困 | 500 |
合 计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