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张丽红
  • 发布时间
    2019-12-30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

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曲靖市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154号)的要求,曲靖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委托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9月至10月对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的背景及依据

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4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6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84号)的文件要求和规定,为促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顺利进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2.项目设立的目的

提高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的认识,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能够帮助患者解除病痛,尽快恢复生活生产能力,帮助家庭甩掉疾病的沉重负担,帮助他们摆脱因病致贫、因贫病重的恶性循环困境,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整个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通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促进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健康为中心”, 通过签约服务这个“小切口”,折射出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的“大格局”。特别是通过为重点人群和贫困家庭等提供签约服务,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能够及早消除化解基层矛盾,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资金下达情况

2018年8月13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94号)下达补助资金521.50万元至各县(市、区)。

2.资金使用情况

补助资金已由县(市、区)拨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18年,要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各地要将农村贫困人口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按照我省签约服务规范,年度内由家庭医生团队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按需提供转诊和预约服务、按需延长慢病药物处方、提供1次一般体格检查、日常电话咨询服务。一般体格检查信息应填写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表”中,并动态更新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要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为签约服务工作重点,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要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强化一户一策,一人一策,一病一策。每年按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安排面对面随访,询问病情,检查并评估心率、血糖和血压等基础性健康指标,在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提供健康指导。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

(四)项目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18年8月13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94号)文件在下达资金时,同时下达了绩效目标。

项目目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

指标计算:由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定是以户为单位识别的,而签约服务是以人为单位提供服务,加之已脱贫人口可能包括当年已经死亡等情况,故该指标计算时需要各地根据事实情况对死亡和失访情况进行甄别,如已死亡、长期外出打工、就学、服刑等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在分子和分母同时剔除此数据后计算。建议公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当年已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失访和死亡人数)÷(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失访和死亡人数)。

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1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18年预算下达的绩效目标和自评报告设置的绩效指标,均未能完整地反映本次绩效评价项目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6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84号)、预算下达的《2018年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本次绩效评价将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调整

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为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实现有效签约服务,确保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市卫健委成立了由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开展的全面工作。

各县(市、区)也参照市级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各县(市、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开展的全面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84号)的要求,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签约文本等内容做明确的要求,在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录入。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绩效自评情况

自评未打分,未评级,绩效自评结论如下:

做好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明确要求

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年度基层卫生三项重点工作之一。2018年,国家、省不再下达新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任务指标,但要求签约服务数量不低于上年数。重点要把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进一步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督促签约团队严格履约,切实把签约服务质量放在首位,重点做好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慢病患者的服务。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内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9.25%(剔除长期外出等无法签约人员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签约居民满意度达85%以上。

(二)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督导

市卫计委组织委机关有关科室、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健康扶贫慢病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组,对5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慢病对象的患病情况、管理情况进行规范指导,对档案信息进行再次核实,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

(三)做实做细已签约重点人群的履约服务

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肺结核患者的签约服务。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的填写,体检(随访)服务至少包含服务时间、服务主要内容、建议和签字四个要素。服务日期(时间)要求年、月、日填写清楚;服务主要内容填写体检(随访)等项目的主要内容;建议填写针对体检(随访)发现问题提出的健康管理意见;最后要由家庭医生团队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约服务对象签字,以示认可。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质量督查

三、本次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154号);

3.《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

4.《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

5.《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60号);

6.《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84号);

7.预算下达的《2018年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对项目自评程序、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9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形成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抽样

本项目选取贫困人口较多的会泽县和富源县进行抽查,共涉及项目资金294.79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56.53%。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7.42分,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3

86.66%

过程

20

18

90.00%

产出

35

28.42

81.20%

效果

30

28

93.33%

合计

100

87.42

87.42%

通过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分析,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贫困人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巩固提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四种慢病“签而不约”、补助资金下拨不及时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13个具体绩效指标有4个未完成,其中:贫困人口四种慢病签约和履约情况、补助资金下拨等两个指标完成情况与预期差距较大。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资金使用率

100%

100%

完成

省、市级资金到位率100%,且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

贫困人口签约率

100%

100%

完成

2018年签约率99.25%(剔除长期外出等无法签约人员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

产出质量

签约贫困人口服务覆盖率

100%

100%

完成

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9.25%(剔除长期外出等无法签约人员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

贫困人口四种慢病签约和履约情况

60%

4.41%

未完成

高血压患者履约率3.88%,糖尿病患者履约率6.2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履约率3.47%,肺结核患者4.17%

签约贫困人口服务知晓率

100%

100%

完成

贫困人口自主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知晓且能随意回答出一两个问题。

产出指标

产出质量

贫困人口签约协议完整率

100%

100%

完成

签约贫困人口协议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电子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完整。

签约贫困人口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80%

55.55%

未完成

5个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慢病对象的患病情况、管理情况进行规范指导,其他县未进行指导。

签约贫困人口预约门诊率

30%

40%

完成

预约门诊率不断提高

产出时效

补助资金下拨

100%

51.65%

未完成

会泽县、陆良县、马龙县资金下拨不及时,涉及市级资金269.38万元,占市级补助资金的比例为51.6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签约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

90%

91%

完成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饮食生活习惯健康指导,健康知识的宣传及讲解,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基层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覆盖率

80%

81%

完成

基层机构业务收入增长,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形成以市级三级公立医院为龙头的60家市县医疗联合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认可度

95%

960%

完成

签约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的政策。

帮助患者解除病痛,尽快恢复生活生产能力

有效

有效

完成

帮助患者有效解除病痛,贫困人口签约后看病就医实行“六定两免四优先”政策。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

90%

87.9%

未完成

签约居民满意度达87.9%

(三)绩效自评与本次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绩效自评只对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描述,未评分,未定级,无法比较。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包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该项满分15分,评价得分13分,得分率86.67%。该情况说明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与资金量匹配、资金到位及时,但绩效目标不清晰、细化不能如实反应项目实施完成的产出及效果问题。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项目依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16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84号)而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投入方向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项目设置的总体绩效与资金量匹配,但是主管单位设置绩效目标不清晰、细化不能如实反应项目实施完成的产出及效果问题。

二是项目资金落实及时。2018年8月13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94号)下达市级补助资金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向各项目单位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包括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该项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得分率90%。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但在绩效自评方面还有待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业务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相关单位基本按制度进行项目管理。

2.家庭医生团队建设

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在服务能力范围内签约一定数量的居民,截至2018年底据统计资料显示签约1000人以上的家庭团队数占比达到10.68%。鼓励组合式签约,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疗专家进社区、医师区域注册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有效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专门的转诊服务窗口,上级医院逐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转诊号源和床位。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该项满分35分,评价得分28.42分,得分率81.2%。

1.产出数量

2018年全市未脱贫人口538777人,已脱贫人口36513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央巡视问题的整改进展通报显示,曲靖市2018年签约率99.25%(剔除长期外出等无法签约人员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

2.产出质量

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内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9.25%(剔除长期外出等无法签约人员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高血压患者履约率3.88%,糖尿病患者履约率6.2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履约率3.47%,肺结核患者4.17%。建档立卡贫困户慢病对象的患病情况、管理情况进行规范指导。

3.产出时效

会泽县、陆良县、马龙县资金下拨不及时,涉及市级资金269.38万元,占市级补助资金的比例为51.65%。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包括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该项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分,得分率93.33%。从该指标的得分情况看,项目实施效益总体良好。

社会效益良好。项目的实施,签约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增强,贫困人口健康水平得到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增长,有利于分级诊疗目标的实现;提升了贫困人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全市健康扶贫工作的巩固提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受益对象满意度目标90%,调查问卷统计满意度91%。本次评价向受益对象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有效问卷58份,满意问卷51份,满意度87.93%。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成立曲靖市卫生计生委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要的职责是负责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开展的全面工作;对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实施推进、管理监督、检查监测评估等各项事宜进行研究审定;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科室职责任务;研究解决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负责全面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及意见建议,研究审定各项工作相关事宜;负责向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确保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通过村居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免费服务政策,有效营造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充分告知签约服务具体内容及惠民政策。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

(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主要针对签约服务对象多样化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根据居家养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实际供给能力、居民个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的项目、内涵、流程、规范、标准。个性化服务以知情、自愿、自费为原则设计不同类型的服务包,具体内容根据签约对象的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共同确定。

(四)坚持绩效考核

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签约、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情况,列入对签约服务机构、团队及个人的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兑现奖惩,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四种慢病“签而不约”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2019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央巡视问题的整改进展通报》,曲靖市签约糖尿病患者至少有一次履约记录的比例尚不足75%、签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有一次履约记录的比例尚不足40%、签约肺结核患者至少有一次履约记录的比例尚不足40%。

(二)财政补助资金下拨不及时

会泽县、陆良县、马龙县资金下拨不及时,涉及市级资金269.38万元,占市级补助资金的比例为51.65%。

(三)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有待提高

村医队伍年龄老化,业务能力与工作要求差距不断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信息平台录入繁琐

信息平台不兼容导致基层重复录入工作量巨大,目前卫生信息系统数目繁多,加之各系统之间缺乏统筹,信息孤岛现象突出,无法实现卫生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

八、建议

(一)加强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在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及时分解下拨到基层医疗机构。

(二)加强督导考核

加强对乡镇、村两级的督导检查特别是乡级对村级的督导,乡级项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自查及每季度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加强激励奖惩力度。严格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督导,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完善综合激励政策

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贯彻落实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有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拓展国内外培训渠道,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四)加强技术支持

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需设施设备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必需的业务和技术支持。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