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张丽红
  • 发布时间
    2019-12-30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

工业发展基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曲靖市财政局: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154号)的要求,曲靖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委托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9月至10月对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云发201420号)提出的“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的精神,2014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每年要从工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亿元资金,建立工业发展基金,基金采用股权投资或有偿使用方式,滚动发展,重点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创业成长等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基于上述情况,为认真落实“工业强市”战略,加强全市工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改进和创新财政扶持企业发展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而引导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5年,经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集中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市工业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设立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并于2015年5月22日下发了《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曲政办发20157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2018年,随着新《预算法》等规定的相继出台,《暂行办法》中关于基金使用、申报等部分内容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基于《暂行办法》及基金实际运行情况,重新修订了有关内容,于2018年6月下发了《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曲政办发2018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更名为“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以下称“基金”)。2018年9月,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实施细则》(曲财产业20189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基金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资金下达情况

2018年8月16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的通知》(曲财产业〔2018〕74号)下达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至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2.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下达5000万元,以借款形式投入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麒麟园区工投”),用于代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一公司”)兑付众一私募债券。

(三)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滚动发展”的原则运行,按照“有偿使用,合作共赢,多种方式,组合投入”的原则进行管理;基金主要为全市生物资源加工、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液态金属、军民融合现代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绿色能源等重点工业领域内的企业及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018年实施内容为使用基金进行债权投资,具体如下:

1:基金债权投资情况表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属行业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年利率

起止日间

备注

1

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园区建设

2000万元

代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偿还私募债

2.61%

2018.2.22至2018.4.22


3000万元

2.61%

2018.2.22至2019.2.21

本金逾期未收回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设立基金的总体目标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工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提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曲靖市实体经济发展,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经了解,相关单位未根据预算资金的安排及总体目标设立具体目标。通过分析基金设立文件,与基金管理、运作机构进行沟通,并结合基金运行情况,确定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绩效评价的主要目标为:确保基金投放率达100%,已退出项目本金全部收回,达到4倍以上的放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

(五)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基金设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管理中心。管委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管委会成员包括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和市投融资担保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管委会主要职责是指导基金各项工作的开展,决定基金投资事项及与基金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管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领导担任。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财政资金出资人职责,负责对基金的设立和运作进行监督考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作为管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基金项目库建设,并对基金的运作进行指导,促进基金与项目对接,帮助协调基金投资项目在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管理中心设在市投融资担保公司,作为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作为基金直接投资主体对外签订相关协议,落实管委会的各项决定。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1.组织保障

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任副组长,业务科室和财务科相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绩效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组织实施

认真收集评价所需的各类材料,围绕绩效目标逐项核实,做好支出绩效评价前期工作。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和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绩效评价小组开展自评工作,依据市财政局2018年度下达的资金文件、对各县(市、区)工信局、企业进行核实等工作,形成评价结论。  

(二)绩效自评结论

自评得分100,评价等级为“优”。结论如下:

按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管委会的安排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各项基金管理工作。

三、本次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154号);

3.《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

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72号);

5.《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55号);

6.《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90号);

7.《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的通知》(曲财产业〔2018〕74号);

8.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对项目自评程序、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实地查勘法、分析比较法、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系统、科学的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1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形成的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对麒麟园区工投进行的5000万元债权投资进行了检查,同时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延伸,以综合反映基金的运作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2月,众一公司申请工业发展基金借款5000万元,用于偿还私募债。经麒麟区工信局、麒麟区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基金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审核同意,借款5000万元给众一公司。

麒麟园区工投(借款人)与市投融资担保公司(出借方)签订编号为2018年FZJK字第01号的《中小企业(工业发展)基金借款合同》,约定如下:

1)借款资金专项代众一公司偿还2018年2月27到期的最后一期6000万元私募债中的5000万元;

2)借款金额5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期限为2个月(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4月22日)、3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2018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1日);

3)2018年4月22日前偿还本息2008.7万元,2018年8月22日前支付利息78.3万元,2019年2月21日前偿还本金3000元。

麒麟园区工投于2018年2月使用上述基金借款代众一公司偿还私募债5000万元。众一公司私募债兑付风险化解后,1200余名职工返岗就业,2018年众一精细化产品产量约18.04万吨,产值约11.41亿元,上缴税费3565万元,2019年1-5月实现销售收入4.18亿元,上缴税费945万元,补缴了2016年以前欠税2000万元。

借款到期后,有3000万基金借款本金未及时收到。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1.5分,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9.5

63.33%

过程

20

16

80.00%

产出

35

27

77.14%

效果

30

19

63.33%

合  计

100

71.5

71.50%

通过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分析,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曲靖市工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创新了财政资金从无偿到有偿的使用模式;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对已投资企业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指标不细化、绩效自评不够深入、基金本金回收难、放大效应不明显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预期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11项具体绩效指标有4项未实现预期目标。根据实地评价情况,“已退出项目本金回收率、杠杆放大倍数”等关键性指标均未实现预期目标。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基金资金投放率

100%

100%

已完成

已全部投放。

已退出项目本金回收率

100%

40%

未完成

麒麟园区工投3000万元债权投资未按期收回,占当年投资5000万的60%

已退出项目投资收益回收率

100%

100%

已完成

按时、足额收回收益。

产出指标

产出质量

投资符合率

60%

100%

已完成

全部投向曲靖区域。

闲散资金收益

达到通知存款利率水平

达到通知存款利率水平

已完成

闲置资金存款利率上浮。

产出时效

基金投放及时性

资金到位后在12个月内投放

资金到位后在12个月内投放

已完成

投放及时。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增值保值额

足额收取基金收益

已足额收取收益。

已完成

已足额收取收益。

社会效益

杠杆放大倍数

≥4

无放大效应

未完成

以债权投资形式投放麒麟园区工投,麒麟园区工投采取封闭运行方式,对众一精细化公司监管,无法实现基金的放大效应。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基金退出项目的让利性

合同执行体现让利

合同执行体现让利

已完成

借款合同体现让利。

社会引导性

助推产业升级

帮助企业发展

未完成

基金的投放,帮助被投资企业解困。但基金投资项目少,未能实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金可持续性

基金可持续性强

基金可持续性一般

未完成

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减弱,项目储备不足,投放形式单一。

(三)绩效自评与本次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市工信局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本次评价得分71.5分,评价等级为“中”。本次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评价程序存在差异,导致评价深度不一致

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撰写了自评报告,自评等级为“优”,但未设置评分标准,全部指标都按满分计算。自评程序较为简单,评价依据主要为部门及内设机构年度工作总结,这不符合《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本次评价程序较为详细,包括进点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以及征询专家意见、调整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现场核查、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本次评价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核实,评价结果与部门自评存在一定差异。

2.指标考核内容存在差异

差异主要在产出和效果方面,本次评价依据相关资料判断,“已退出项目本金回收率、杠杆放大倍数”等关键性指标未实现预期目标。对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基于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对象有限,受益对象单一,不具有代表性,未专门设置满意度指标考核。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包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两个方面。该项满分15分,评价得分9.5分,得分率63.33%。该情况说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及时,但存在未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未设置绩效指标等问题。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而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投入方向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但相关单位未根据预算资金的安排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

二是项目资金落实及时。2018年8月16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的通知》(曲财产业〔2018〕74号)下达2018年工业发展基金5000万元至市投融资担保公司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满分20 分,评价得分16分,得分率80%。制定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了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在政府监管、财务管理方面相对规范。但在政府监管、项目投资管理和绩效自评方面还有待提高,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政府监管相对规范。基金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投放领域符合规定,且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基金管理机构及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能职责,但未按《管理办法》实行绩效考核。

二是项目管理相对规范。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基本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和实施基金管理工作,但是存在基金申请人和基金借款合同签订人为两个单位、债权投资要求项目单位提供抵(质)押物的情况。

三是绩效自评不够深入。绩效自评工作与《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要求差距较大。未对指标设置评分标准,所有指标全部以满分计算;无自评结果佐证材料。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三个方面。该项满分35分,评价得分27分,得分率77.14%。从该指标的得分情况看,产出情况较好,但存在向麒麟园区工投3000万元债权投资未按期收回的情况,致使项目本金回收困难。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三个方面。该项满分30分,评价得分19分,得分率63.33%。从该指标的得分情况看,项目实施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但相关效益不太明显。

一是经济效益良好。2018年投资的项目,已按期、足额收取投资收益。

二是社会效益较好。基金的投放,帮助被投资企业解困。但基金投资项目少,未能实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债权投资模式,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

三是基金可持续性一般。受曲靖市域内缺少符合市场化投资条件的产业项目及股权投资回报率低、风险高等因素影响,基金可持续一般。

基于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投资对象有限,受益对象单一,不具有代表性,未专门设置满意度指标考核,但为了能对基金的实施效果做出客观分析,设置调查问卷的目的是了解受益对象对政策的知晓程度、申请基金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基金投入企业后的影响等。通过调查问卷,大部分受调查者了解政府基金政策,认为基金进入企业后起到增信作用、更容易集资,在拓宽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由专业团队负责基金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基金管理工作,2016年起,市投融资担保公司就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目前,市投融资担保公司有七名持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基金的管理,同时,市投融资担保公司还参与成立了曲靖市唯一一家持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后期基金出资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基金运作流程

市投融资担保公司参与起草了基金《实施细则》,并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开展基金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的使用均有完整审批程序。

(三)建立投资项目投后跟踪检查制度

通过收集资料、实地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加强与项目单位对接,催收基金投资本息,为项目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及其他融资渠道对接搭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题。对已投资项目积极开展投后跟踪检查,要求企业每季度提供当季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其经营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出具投后检查报告,如发现有影响基金资金安全的异常风险情况,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并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应共同参与风险化解和处置。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未设定、绩效指标未设置,绩效自评不够深

预算申报未设定绩效目标,未设置绩效指标;绩效自评报告部分内容缺失,未能提供自评结果支撑材料。

(二)基金投资回收困难

基金借款均是通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属的国有公司转借到各项目企业,因此基金投入的资金已成为项目企业流动资金的一部分,用款企业难以通过其他渠道融资以归还基金资金,加之当前各县(市、区)财政困难,各县(市、区)国有公司也难以偿还投资本金,给基金投资回收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三)未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

在与各县(市、区)国有公司、项目企业及社会资本对接过程中,受曲靖市域内缺少符合市场化投资条件的产业项目及股权投资回报率低、风险高等因素影响,对股权投资模式接受度不高,第三方资本难以进入,基金股权投资模式难以施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发挥不足。

八、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部门预算管理质量的有效手段。建议部门提高绩效意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衔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自评质量。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二)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防范风险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跟踪、项目管理,与被投资企业保持联系,实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对已投资的项目继续做好跟踪监控。针对已到期未能及时收回本金的项目,建议采取多种途径联系实际控制人,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干预或通过司法手段,采取一切措施最大限度的收回投资本金。

(三)改良基金运作方式,体现基金引导和放大作用

设法增加股权投资和设立子基金,通过财政性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曲靖实体经济发展,实现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引导作用。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绩效自评报告

 

 

    (此页无正文)

 

 

 

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