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含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张丽红
  • 发布时间
    2019-12-30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含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曲靖市财政局:

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154号)的要求,曲靖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委托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9月13日至10月20日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含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的背景及依据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等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部门职责,市人社局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具体项目实施由市人社局二级预算单位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项目重点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的就业创业政策和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

2.项目设立的目的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就业优惠政策得到具体落实。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6月6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38号)下达项目专项资金650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以下简称《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社财〔2018〕73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补贴,包括五类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云南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 周岁和女年满40 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18 号)规定,对通过评审认定的市级创业园进行补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38号)下达专项资金,同时下达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项目年度目标:承担曲靖市市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

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1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18年预算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设置的绩效目标,均未能完整地反映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预算下达的《2018年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实施的内容和特点,本次绩效评价将绩效目标细化为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1-2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项目具体由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监督检查。

2.项目管理情况

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组织项目实施,执行基本有关的制度和程序,包括资料审核、发放标准、执行有效性、公示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1.组织保障

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2.组织实施

根据《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和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绩效评价小组开展自评工作,下达绩效评价通知,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绩效自评未打分,评价等级为“优”。结论如下: 2018年数量指标中完成职业培训补贴15296人,高校毕业生市级见习人数454人,求职创业补贴人数2997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275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3104人,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670人,评审创业园1个。及时支付各项补贴,按时上报各类就业补助资金报表,按时通报主要指标。

三、本次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

3.《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154号);

4.《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

5.《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

6.《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7.《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18 号);

8.《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曲社财〔2018〕73号);

9.《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的通知》(曲人社〔2018〕195号)

10.《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38号);

11.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和统计数据,在归集、整理的基础上,对自评报告进行分析,通过资料审阅、实地查勘、分析比较、访谈、公众问卷调查等方法,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指标、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0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形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评价指标设置情况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抽样

根据前期调研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了解,该项目共7个补贴类型,补助资金总额650万元,本级实施金额575万元。本次抽样以市本级为单位,按执行进度选择4个补贴类型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抽样情况列表如下:

1: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抽查表

项目名称

补贴内容

补助资金(万元)

曲靖市公共汽车总公司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45

曲靖市威博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143

李国权

社保补贴

1.3

曲靖市麒麟区纯色职业培训学校

技能培训补贴

24

会泽县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22

合 计


235.3

抽样项目类型4个,占总项目类型7个的57%,抽样补助资金235.3万元,占总资金的36%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含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75分,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3.2

88.00%

过程

20

18

90.00%

产出

35

29.55

84.43%

效果

30

26

86.67%

合计

100

86.75

86.75%

通过对各项评价指标的分析,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论如下:项目的实施,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帮助贫困人口实现就业脱贫,就业优惠政策得到具体落实。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28个具体绩效指标有5个未完成,其中“职业培训补贴人数、高校毕业生市级见习人数”关键性指标与预期差距较大。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3:2018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完成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职业培训补贴人数

2000

1097

未完成

完成1097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人数

400

1197

完成

完成创业培训补贴人数1197人。

高校毕业生市级见习人数

230

237

完成

市级完成273人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

高校毕业生县市区见习人数

2600

675

未完成

各县市区完成675人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400

369

未完成

完成369人灵活就业保险补贴。

享受公益性个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100

108

完成

完成108人公益性个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人数

200

524

完成

完成524人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评审市级创业园

2

2

完成

完成2个市级创业园补助。

质量指标

职业培训及创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公益性个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评审市级创业园补贴发放准确率

100%

100%

完成

根据申请人资金申请填报的申请资料逐项审验,确认符合条件的发放。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100%

87.23%

未完成

沾益、罗平、富源、会泽于2019年4月以后拨付资金;陆良和宣威至今未拨付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成本指标

职业培训人均标准

600-1600

600-1600

完成

按(曲财社[2016]18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创业培训人均标准

900/

900/

完成

按(云财规[2018]2号)文件规定标准 900/人执行。

见习生活补助人均标准

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完成

按(云财规〔20182号)文件规定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社保补贴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完成

按(云财规〔20182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

评审市级创业园补助标准

50万元

35万元

完成

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50万元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首期拨付总金额的70%,半年后经复查合格的,再拨付剩余的30%补助资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4.2%

2.38%

完成

2018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8%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较去年增长

增加3506

完成

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293人,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3799人。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较去年增长

增加1958

完成

2017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0223人,2018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2181人。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稳定情况

80%

83.27%

完成

2018年全市满足就业困难人员的需要且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就业达到83.2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消除零就业家庭

100%

100%

完成

2018100%消除零就业家庭。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

0

完成

因就业问题未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政策知晓率

95%

96%

完成

政策知晓率达到96%

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90%

73.62%

未完成

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73.62%

(三)绩效自评与本次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市人社局绩效自评未打分,评价等级为“优”。本次评价得分86.75分,评价等级为“良”。本次评价与自评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评价程序存在差异,导致评价深度不一致

市人社局开展绩效自评,撰写了自评报告,自评等级为“优”,但未设置指标体系,也未打分。自评程序较为简单,评价依据主要为部门及内设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和基础数据统计信息,这不符合《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要求。本次评价程序较为详细,包括进点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初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等工作以及征询专家意见、调整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现场核查、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等。本次评价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了核实,评价结果与部门自评存在一定差异。

2.指标考核内容存在差异

产出效果方面:自评报告中职业培训补贴人数、高校毕业生县市区见习人数两个指标完成。本次评价依据相关资料判断,上述两个指标未完成。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投入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和资金落实情况。该项满分为15分,得13.2分,得分率88.00%。该情况说明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但存在未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的问题。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立项规范。项目根据中央、省和市的相关文件设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基金资金投入方向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项目设置的总体绩效目标合理,但相关单位未根据预算资金的安排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

二是项目资金落实及时。2018年6月6日《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曲财社〔2018〕38号)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650万元至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财政局,再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财政局通过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拨付到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包括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方面,该项满分为20分,得18分,得分率90.00%。

1.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组织项目实施,但是缺乏监督检查的痕迹资料。

2.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和产出成本四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5分,得29.55分,得分率84.42%。

1.产出数量

总项目类型7个,实际完成项目类型5个,占项目总数的71.43%,已完成项目包括:创业培训补贴1197人、高校毕业生市级见习人数273人、享受公益性个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08人、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524人、评审市级创业园2个

2.产出质量

补助对象识别准确,未发现补助对象识别错误的情况。

3.产出时效

市级资金各类补贴均按时发放,见习补助资金沾益、罗平、富源、会泽于2019年4月以后才拨付,陆良和宣威至今未拨付。

4.产出成本

各类补贴均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补贴,无违规发放的情况且补助标准执行准确。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包括社会效益和公共就业服务对象及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两个方面,该项满分为30分,得分26分,得分率86.66%。

1.社会效益

项目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事业单位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2.公共就业服务对象及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

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有效问卷60份,有效问卷中对项目实施满意的42份、一般的12份,不满意的6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各项制度的建立,是确保扶持公共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保证。通过几年来的就业专项资金运作,形成了一套专门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办法,并形成制度化。包括预算制度、拨付公示制度、资金使用结果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在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中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使经办人员操作起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强化培训,一是推动培训项目精准化,围绕产业转型转岗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产业发展急需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职业培训需求;二是推动培训内容规范化,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等级、培训项目难易程度,开展规范化培训内容;三是推动培训运行市场化,通过政府采购培训成果的方式确定中标培训单位,目前已有10家培训机构纳入市级培训单位,2018年全市完成技能培训补贴1097人,创业培训补贴1197人。

3.围绕创业带动就业,打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打造创业示范载体,围绕创业项目的遴选、落地、培育、孵化等环节,积极打造特色的创业示范载体,目前,已有2个创业园被评为市级创业园区,累计带动1200余人就业。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项目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深入,部门内部缺乏有效的绩效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设置的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市人社局未根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绩效指标。二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建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开展自评但未在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结合部门履职工作特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编制和完善部门个性绩效指标。

2.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实地评价中,由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未制定实施方案,未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未形成检查记录(如:检查结论、报告或通报等),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管理意识不强,部门内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或项目考核制度。

3.推进力度不够,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沾益、罗平、富源、会泽于2019年4月以后拨付资金;陆良和宣威至今未拨付,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发放补贴资金。

八、建议

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加强部门绩效管理主体意识,充分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增强对项目绩效管理的意识,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改、完善,编制合理完整的绩效目标。

2.提高项目管理意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管理意识,充分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针对项目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形成相关检查记录,积极运用(整改)项目监督检查或考核结果。

3.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时间使用项目资金,杜绝截留项目资金的问题发生。

4.加强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后预期效果。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绩效自评报告

 

 

云南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