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来源
    绩效管理科 张丽红
  • 发布时间
    2019-12-30

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华瑞信核字【2019】第286号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曲靖市财政局:

受曲靖市财政局委托,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关规定,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对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曲靖市旅发委”,2019年后合并重组为“曲靖市文化旅游局”)“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保证会计资料及绩效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是曲靖市旅发委及各县(区)旅游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结合曲靖市旅发委及各县(区)旅游局的实际情况,对曲靖市旅发委及各县(区)旅游局提供的明细账、会计凭证、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了逐项核查,通过现场勘察、问卷调查、电话回访、询问等程序,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4,450.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AAA级景区建设补助”、“旅游村社建设补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经费以及“支出沾益区和马龙区加快发展补助经费”等。

(二)立项背景及目的

在曲靖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曲靖市围绕打造“珠江源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扎实推进“十景百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打造旅游精品品牌,旅游业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曲靖建设成为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着力抓规划强执行、抓招商上项目、抓配套优服务、抓管理提质量,推进曲靖旅游业转型升级。

(三)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的年度目标为: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900万人次、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人次同比增加48%、组织参加3个重要国际旅游展览,加强与主要客源市场旅行商及媒体交流与合作力度、在国内外发行旅游宣传资料10万册。绩效目标如下: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接待国内外旅人次

3900万人次

参加重要国内(国际)展览数量

3个

完成企信通、微博、微信全年推送送

600条

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同比增长

48%

在主要客源地组织曲靖旅游推荐会场

5场

组织国内外旅行商及媒体踩线人次

200人

在国内外有效发放曲靖旅游宣传资料

6万册

完成旅游厕所建设数量

20座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

438亿元

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

50%

社会效益

检查监督旅游景区隐患排除整改率

95%

旅游投诉处理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游客满意度

80.00%

二、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在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曲靖市旅发委提供了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对本项目的项目概况、项目目标、项目实施、绩效产出等情况进行了阐述。但未针对本项目进行单独的绩效自评和自评打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投入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绩效目标是否明确,资金安排是否到位,能否保证项目正常实施、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

2)公开公正原则。公开公正原则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保持中立、不偏不倚,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分级分类原则要求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相关原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关系。

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过程中,我们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构成

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主要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6个,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三级指标21个,主要是对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2)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个一级指标,其中:投入指标权重20%,过程权重指标体系23%,产出指标权重25%,效果指标权重32%。

3)指标解释及评分标准

指标解释是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三级指标进行内容及含义的阐述。评分标准是以政策导向为基础,结合行业标准、部门绩效目标和专家会审意见等来确定评分标准。

以上情况详见附件二《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因地制宜,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指标评价、数据采集、社会调查、电话抽查回访、实地走访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2019年9月10日,曲靖市财政局下发《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绩〔2019〕3号)文件,在认真研读上述文件的基础上,及时与项目承接单位联系和沟通,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与评分细则。

 2.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12日起,我们针对本项目召开座谈会,听取被评价单位介绍基本情况;拟定资料清单,由被评价单位准备评价资料;核对财务账目,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分析,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随机选取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运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

3.分析评价

召开评价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旅游工作按照“凸现特色、补齐短板、提升品质、融合发展”的思路,以建设“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为目标,依托丰富独特的自然、历史和民族文化等资源优势,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宣传促销和市场开发,强化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全市旅游业发展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目标

指标值

实际完成情况

全市接待国内外旅人次

3900万人次

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903.3万人次

参加重要国内(国际)展览数量

3个

组织参加第五届南博会、上海豫园“七彩云南,好在曲靖”文化宣传交流活动、上海旅游国际交易会、成功举办曲靖市首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

完成企信通、微博、微信全年推送送

600条

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次同比增长

48%

2018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903.3万人次,同比增长48%

在主要客源地组织曲靖旅游推荐会场

5场

举办2018年国际油菜花文化旅游节、世界铁人三项赛、摇滚马拉松、火腿美食文化节、三月三民俗文化旅游节等

组织国内外旅行商及媒体踩线人次

200人

500人

在国内外有效发放曲靖旅游宣传资料

6万册

6万册

完成旅游厕所建设数量

20座

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50座,预计12月底有40余座建成投入使用

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

438亿元

2018年实现全年旅游综合收入438亿元,同比增长52.00%

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同比增长

50%

2018年实现全年旅游综合收入438亿元,同比增长52.01%

检查监督旅游景区隐患排除整改率

95%

陆良彩色沙林、师宗凤凰谷会泽大海草山3个4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已撤销陆良彩色沙林、师宗凤凰谷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会泽大海草山预计12月底可撤销警告处分,定期对全市6个4A级、2个3A级和7员会个非A级优质旅游景区进行检查督促,对A级旅游景区涉及环保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旅游投诉处理率

95%

2018年共接到旅游投诉40余起,24小时内办结率打100%,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20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0处,整治景区治安乱点5处,调解旅游纠纷10起,约谈企业1户,受理各类旅游投诉40件,受理咨询600余人次,投诉案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游客满意度

80.00%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出问卷调查30分,收回30份,经评分,群众满意度为90%以上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曲靖市发委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4,450.00万元,项目资金分2个批次下达,其中:

2018年6月28日,曲靖市财政局下发了《曲靖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曲财行[2018]81号),下达曲靖市旅发委及各县(市、曲)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85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旅游厕所新建、改建;曲靖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修建详规等。

2018年7月3日,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安排下达旅游专项资金的请示》(区旅请[2018]10号),下达曲靖市旅发委及各县(市、曲)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95.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8年《一部手机游云南》补助、昆明长水机场广告费、全城旅游培训经费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全部下拨至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各县(市、区)财政局。

本次绩效评价实地抽查了曲靖市旅发委、沾益区和马龙区三个地方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沾益区实际到位项目资金350.00万元,尚未到位的项目资金700.00万元,项目资金截留于沾益区财政局内;马龙区实际到位项目资金247.96万元,尚未到位资金502.04万元,项目资金截留于马龙区财政局内。

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47.96,资金到位率为72.99%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共分2个批次下达,项目实施单位为曲靖市旅发委、麒麟区旅游局等11个县(区),本次绩效评价实地抽查了曲靖市旅发委、沾益区和马龙区三个地方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其中:

1)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共收到项目资金项目1,060.00万元,项目资金共计支出1060.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城旅游培训支出、上海豫园中国日曲靖文化旅游交流推介支出、南博会展位搭建及参展费用等。

2)沾益区2018年初预算资金1,050.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实际到位资金350.00万元,共计支出344.46万元,其中:旅游文化厕所建设支出50.00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支出294.46万元,项目结余资金5.54万元,项目结余资金存放于沾益区旅游文化局账户中。

3)马龙区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1,050.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共计收到项目资金247.96万元,共计支出223.62万元,其中:旅游文化厕所建设支出30.00万元,文河路美食街建设项目支出125.17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项目支出52.46万元、互联网专线业务9.50万元、樱花美食节直播费6.50万元,项目结余资金24.34万元。项目结余资金存放于马龙区文化旅游局资金账户中。

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本项目结余资金29.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曲靖市旅发委联合曲靖市财政局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曲靖市旅游特色村社认定管理办法》、《曲靖市精品民俗客栈认定管理办法》等,曲靖市旅发委基本能按照以上规章制度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财经纪律规范和使用财政资金。

4.财务核算规范性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对曲靖市旅发委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列的情况。如:2018年3月记21号凭证,付2018年2月份电话费,从专项资金中列支;2018年3月记33号凭证,发放驻村扶贫队员年度慰问1,800.00元,从“专项支出-旅游宣传勘探项目”中列支,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列的情况;但项目资金的拨付均有审批制度与审批流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本项目由曲靖市旅发委负责年初预算申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是曲靖市旅发委和各县(区)旅游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标准限额以上的服务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如: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12月记49号凭证,支付“十三五环评报告编辑费”382,000.00元,未通过政府采购来确定项目服务单位。曲靖市旅发委未对各县(区)旅游局负责实施的二级子项目形成有效的监管,项目管理不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3903.3万人次,同比增长48%,旅游综合收入438亿元,同比增长52%以上,实现旅游产业增加值109.3亿元。

2)社会效益分析

曲靖市旅发委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实施“十景百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成功举办曲靖市首届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共评出金奖5件、银奖12件、铜奖19件、入围奖30件,已投入市场的旅游商品“曲靖市十佳旅游商品(文创类)”10件、“曲靖市十佳旅游商品(综合类类)”10件、入围奖30件。全面统筹推进市场综合监管及投诉处置工作,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涉旅企业20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0处,整治景区治安乱点5处,调解旅游纠纷10起,约谈企业1户,受理各类旅游投诉40件,受理咨询600余人次,投诉案件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3)生态效益分析

 。按照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陆良彩色沙林、师宗凤凰谷会泽大海草山3个4A级旅游景区排查整改工作,已撤销陆良彩色沙林、师宗凤凰谷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会泽大海草山预计12月底可撤销警告处分,定期对全市6个4A级、2个3A级和7员会个非A级优质旅游景区进行检查督促,对A级旅游景区涉及环保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罗平县鲁布革景区、相石阶森林公园和师宗县文笔公园计划创建国家4A级,以及富源多乐原景区、宣威东山公园、马龙县龙腾庄园3个计划创建国家3A级的旅游景区完成市级初验复核。

4)可持续影响指标分析

曲靖市旅发委精心策划《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全曲靖市共上传宣传片、形象片100余个,13个景区完成名片上报并通过审核;完成直播设备安装46路,6个4A级景区完成闸机系统安装、升级改造工作,建立了一部“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项通道,打造了曲靖文化旅游特色。

搭建节庆赛事平台。2018年度曲靖市以康体休闲、体育旅游为特色,举办了世界铁人三项赛、罗平油菜花旅游文化节、珠江源登山越野挑战赛等节庆赛事活动。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组从项目投、项目管理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绩效四个方面设立六个二级指标、二十一个三级指标按照不同权重进行量化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6分,评价结果为“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1.投入(总分20分,评价得分12分)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进行考评。

1)项目立项(总分12分,评价得分10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与项目实际产出情况不配比,例如:计划完成改扩建旅游厕所20座,目标实际建设50座,预计2018年底完成40余座,计划与产出严重不配比,本项扣2分。

2)资金落实(总分8分,评价得分2分)。曲靖市发委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4,450.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实际到位资金3,247.96,资金到位率为72.99%。资金到位率扣4分、到位及时率扣2分,工具6分。

2.过程(总分23分、评价得分15分)。主要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进行考评。

1)业务管理(总分12分、评价得分9分)。

①项目质量可控性(总分4分,评价得分1分)。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未对各县(区)旅游局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形成有效的监管。本项扣3分。

2)财务管理(总分11分,评价得分6分)。

①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评价打分2分)。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经费支出中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列不清的情况,且其余县(市、区)旅游文化局未提供项目支出资料,无法分析资金管理情况,本项扣2分。

②财务监控有效性(总分4分,评价得分1分)。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未对各县(区)旅游局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形成有效的财务监管,本项扣3分。

3.项目产出(总分25分,评价得分21分)。其中:

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沾益区和马龙区2018年加快沾益区和马龙区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实际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各扣1分;马龙区未完成旅游厕所建设补助项目,旅游厕所质量达标率扣1分;共计扣4分。

4. 效果(总分32分,评价得分28分)。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考评。曲靖市旅发委在年初预算预算申报时,未设立明确的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生态效益(净化旅游市场)和可持续影各扣1分。

社会效益(总分7分,评价得分5分)。本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能提供旅游投诉以及旅游市场整治的相关佐证材料,本项扣2分。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带动了曲靖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增长,净化了旅游市场,弘扬了当地特色民族文化;但伴随着最近3年的财政补助投入,各旅游景点及风景区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逐渐实现资金回笼,建议在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加大企业自筹资金的投入力度,扣减财政预算投入。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A级景区创建,在景区品质提升上取得新突破。以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为标准,推进现有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标志标牌、停车场地等旅游配套设施全面提升。

2. “十景百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工程,在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3. 抓重大项目建设,在旅游新业态培育上取得新突破。按照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全力推进珠江源景区改造提升、金鸡峰丛景区、会泽旅游区、马龙乡村旅游、麒麟水乡等重点景区建设,加快推进建设一批体育训练基地和体育旅游项目,新建一批温泉综合度假和水上飞机旅游项目。

4. 抓服务配套,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上取得新突破。积极配合交通部门编制《全市旅游交通规划》,着力解决交通节点与景区景点的互连互通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预算申报方面

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年初预算申报时,未设立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产出效果目标过于简化,未能全面涵盖项目提出时的工作目标,不足以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整体效益。

2)项目管理方面

曲靖市旅发委未对各县(区)旅游局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形成有效的监管。

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是由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下拨至各县(区)财政局,再由各县(区)财政局拨付到各县(区)旅游部门,项目实施主体为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和各县(区)旅游局。经核查发现,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未对各县(区)旅游局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进行项目跟踪,项目监管存在一定的缺陷。

3)项目资金到位方面

曲靖市发委2018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金额4,450.00万元,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实际到位资金3,247.96,资金到位率为72.99%,尚未到位资金1,202.04万元。其中:沾益区实际到位项目资金350.00万元,尚未到位的项目资金700.00万元,;马龙区实际到位项目资金247.96万元,尚未到位资金502.04万元

4)招投标方面

曲靖市旅发委2018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标准限额以上的服务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如: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12月记49号凭证,支付“十三五环评报告编辑费”382,000.00元,已达到政府采购的限额,但未通过政府采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9号)第三章:“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第四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单位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采购实施计划和采购合同需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5)会计核算方面

曲靖市旅发委在2018年项目支出过程中,出现“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列的情况。如:2018年3月记21号凭证,付2018年2月份电话费,从专项资金中列支;2018年3月记33号凭证,发放驻村扶贫队员年度慰问1800.00元,从“专项支出-旅游宣传勘探项目”中列支。

6)资料归档方面

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2018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将项目资料归档、装订整理成册;项目年末终了时,未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实施资料报曲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会进行备案。

2.建议

1)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在以后年度预算申报时,应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才能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真正让项目资金的使用发挥应有的效益。

2)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加强对下级部门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和各县(区)文化旅游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项目资金按时、按量到位。

4)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在以后年度购买服务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5)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界线,避免出现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混列去情况。

6)建议曲靖市文化旅游局加强项目归档工作,将项目资料归档、装订整理成册。

九、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一)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时,部分效果指标难以量化,如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这对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满意度调查中参与调查的人员是随机抽取的,调查对象和样本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满意度情况不具有完全代表性。

 

附件一:评价人员及评分表

附件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附件三:问卷调查样表

 

 

 

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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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